泉港名人黄光升介绍
黄光升(1506-1586年),字明举,号葵峰,明·泉州晋江潘湖临漳人。元处士赠徵仕郎天麟黄权八世孙。 累官户刑二尚书,是明代一位倡导教育兴国尊师重教的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水利学家和历史学家,曾救护因上疏劝谏明世宗而被下狱的海瑞。官至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号恭肃。
黄光升人物生平
黄光升(1506-1586年),字明举,号葵峰,明·泉州晋江潘湖临漳人。 累官户刑二尚书,是明代一位倡导教育兴国尊师重教的政治家、军事家、法学家、水利学家和历史学家,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疏,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班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 遭迫害入狱。黄光升则把海瑞上疏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详见《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世宗死后获释。海瑞隆庆四年曾前往福建晋江潘湖黄光升尚书府拜谒黄光升,以表营护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马庙可证及《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有载。其主张和倡导“昔我先皇之有天下也,惟是教学为先”及“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进步思想被刻入泉州府学碑。明神宗万历帝朱翊钧特钦赐御匾《尚书允敬承》赠予潘湖临漳黄光升。
万历十四年(1586年)黄光升卒后,黄文简应光升子乔栋、乔棠所请,为作《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行状》中曰“黄生自游庠校时,辄已知景影,公既从宦,强半家居,得陪公杖愦之末奉渠诲,故知公详,谨次公生平行状,文岳大笔采挥焉。”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综述旧《郡志》、《闽书》、黄文简撰《行状》、《道南源委》、新《郡志》、《通志》等有关记述,亦为作《传》。《泉州历史网分段按注如下。
明万历已丑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黄光升,字明举,别号葵峰,晋江人。父绶,接蔡文庄(蔡清)学派。
光升登嘉靖八年(1529年)进士,为吏部选人,即明法律、书数、考论、国家掌故。”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公讳光升,字明举,明·嘉靖七年戊子(1528年)荐于乡(中举人),越明年已丑(1529年)成进士。” 初授浙江长兴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授长兴令,理烦治剧,纪纲肃然。”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令浙江长兴(县)。
故剧邑也,赋役浩穰,吏缘为奸,又多傅图虚粮,铍输者苦之。公躬自综覆,定输收夤卷,仍下首正之令,俾各以顷亩自实。吏民惮公严明,莫敢隐蔽,瑶赋为之一清。
邑名家贵人善请寄,其百姓故善讼。公屏谢馈遗,以古悬鱼自励,人亦不敢以私谒两造至前,既得情立遣之,有‘讼庭如水’之谣焉。
薄书于余暇,则延诸隽士,为校艺讲业,斌斌多兴起者。
居五年,以治行冠于两浙。”
刑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擢刑科给事中,以艰归。服阕,起兵科。”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十四年乙未(1535年)秋,奉圣书征;是冬拜刑科给事中。(在官严诬告、权轻重、详讼词、惩奸慝、省佐证。)
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年),遭母(吴氏)丧归(晋江潘湖)。
嘉靖十九年庚子(1540年),免丧还朝,复补兵科。”
浙江按察司佥事、浙江布政司参议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以刚介不阿时相,出为浙江佥事。迁参政,修筑海塘以收水利。”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时信州(宰辅夏言,江西信州人)柄国方兴,霍尚书韬、郭通候熏互相诋讦。公昌言:‘大臣宜和衷共济,而各分町畦日寻戈战,非所以尊朝廷定国是。’信州(夏言)衔之。
嘉靖二十年辛丑(1541年),出为浙江按察司佥事,然未几而信州(夏言)归矣!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1544年),晋浙江布政司参议。信州(夏言)起家还政府 ,道浙东,诸藩臬多逆诸境上,公第遣剌候道而巳。信州(夏言)念前隙,恚甚然,亦不能中也。”
广东按察司副使、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广东按察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历广东按察使 。
时海寇为患,光升下令能捕获者,与所获财物,寇遂息。
安南莫正中与莫浤翼争立,败而来归,其酋范氏(范子仪)、潘氏以兵攻钦州,索正中殊急。光升密授主将俞大猷方略,伏兵挫之。二酋奔,浤翼斩之以献,寻率其党听命,安南以安。
已而复有讨定瑶黎及俘新会贼功。”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1547年),晋广东按察司副使。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1550年),晋四川布政司左参政。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1553年),晋广东按察使。
公居官皆累阀积资,若循阶而登,少跹躐处,所至率懋声迹。
在浙江职,董水利,力排众议,修筑捍海塘,改竣诸暨泌湖蓄泄,山会萧 (萧山)、诸(诸暨)之水,(山阴、会稽[今绍兴县]、萧山、诸暨)四邑籍不苦甘旱涝,民迄于今德之。(还提倡兴学,编写县志,政绩显著。)
在广东职,巡视海道,兼管市舶。(广东沿海民众有的挟舸入海和夷人互市,时有抢掠;加上不法官吏侵削,“夷市” 课税入库只有十分之一)公檄下滨海,郡邑严干摄之令,诸小民修牢盆业,及诸夷持贷贸易者,为详讥察程缗笄,诸奸猾无得渔猎其间,夷、民均利,军兴赖以饶给。(征得“夷税”十减其六,而课入库银却加倍增长。)
(越南) 交南莫正中与土舍莫宏翼争立,败而来归(到广东避难),逆酋围钦州 (今广西钦州县),索正中殊急。(总督欧阳必进命黄光升速调东莞、新会二县守兵)公密授俞都督( 俞大猷 ,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俞大猷)方略,伏兵海岛连战,大挫之。莫宏冀疑关听命,定秉承袭(明朝廷承认莫宏冀继承王位),交南以安。
它如连山(连岩)崖州之役,部勒诸将士讨定,征黎(瑶黎)殇厥,筑魁而止。事宁,督府奏捷,皆首最公功,顾卒无异擢也。
公居恒语人曰:‘人臣弟以不欺事君,以仁恕驭民,天下奚忧弗治矣。’ 总粤宪尤留意爰书,所平反冤狱甚众。
新会盗陈文伯剽据四出,督府檄公及两兵宪讨平之。诸将领获一贼,乱而绯袍,目为陈文伯也。同事者心动,将上功于督府,公引狄武襄事折之,竟中辍。其不欺类如此。”
四川布政司右布使、左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迁右副都御史,巡按四川。疏止采办丹砂、麸金及匀停水陆邮传,岁省民财数十万。会建三殿,需巨木,市鬻有法,不须加派。”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卅三年甲寅(1554年),晋四川布政司右布使。
嘉靖卅四年乙卯(1555年),晋左使。
嘉靖卅六年丁巳(1557年),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公宦蜀中久,洞晰其民情利病,尝重编全省瑶籍,调适剂量,吏无得以意高下;核秋粮,剩余米,为势豪诡匿者抵免丁粮物料之派,遂永著为挈令。
(世宗崇信道教,笃信方士陶仲文)比开府,会(大享殿、大高元殿等)三殿营建,需钜材蜀中。公酌定郡邑大小、道里远近,给其组输运。诸司期会,移旁午盖,挥划瞬发以为常。且与诸长吏约曰:‘缓课督,杜侵明玩视兹禁。为百姓豺狼者,有朝廷三尺法在!’以故辇输不绝,而黔蒸忌劳。公猷闵然,叹曰:‘ 蜀民力惫矣!’又奏乞停取丹砂,免麸金,蒙罢焉。”
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三殿)工成,擢兵部侍郎,总四川、湖广、贵州三省讨叛苗,抚降二十八寨。”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卅九年庚申(1560年),晋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湖广、川、贵军务。
属苗夷煽叛,疆吏弗能制。公激荐士侄,选将俞大猷、石邦宪、安大朝等,属以兵事,戒侦候,密按伏,诸苗闻风瓦解矣!遂乃宣布恩信,俾携钥饭犊者为齐民,而诛剿其负险怙乱者。复下令勿燔聚落,勿逆壶浆,计前后所降二十八寨,所招回流移军民六百户。
事闻,世宗皇帝嘉公功,赐宝镪文绮。”
工部右侍郎、南京户部尚书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召入工部,寻进南户部尚书。严嵩窃柄,政以贿成,诸督抚无能徒手保位者。光升自疏议外,绝不为私交。时光升著廉名,且有督木、抚苗功,嵩亦采舆论,以艰钜相畀意,不能无望也。”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四十年辛酉(1561年),改工部右侍郎,寻晋南京户部尚书。
先是(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振武营兵变(南京振武营因总督粮储侍郎 黄懋 ,官裁军饷,惹起变乱),戒主计大臣。
公至,则与大司马丰城李公协谋底定(黄光升一面疏请恢复军饷原额,一面及时处理负责处理军库主事黄鹗的不法行为,责成司法查覆,使“库藏为之一清”),疏请于朝曰:‘按令申江西、湖广转襄留都(南京),岁漕百二十八万。厥后戚输掳减,加以逋负漂失,戌卒警骜侍哺,遂脱巾。乞念根本重地,复会计原额。’部覆报可。自是戚漕百万,军输储不乏,卒伍无讹矣!
是时分宜(严嵩,江西分宜人)秉政,公疏议外,绝不为私交,分宜(严嵩)亦采舆论用。”
刑部尚书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嵩败,华亭徐阶雅相知,遂力推毂焉,自南京入长司寇。
时世宗暮年,谴戮不测,阶与光升斡旋调剂,求生法外,寓生法中,良亦有独苦者。所谳杨选、严世蕃、海瑞三狱,委曲平停,得从宽减。
给事中沈束以言事囚系十六年,光升疏乞蠲宥,有旨放为编民。”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
“公故楚蜀急则之楚蜀,留都(南京)急则之留都(南京),公所戡定经略,咸倬著绩效,而华亭徐文贞公(徐阶)雅相重,亦颇从旁推毂,(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乃改公刑部尚书。
公慨念郡国刑狱率多冤滥,由长吏不奉宣德意,乃疏陈六事曰:‘重检覆之官,严诬告之罪,权轻重之情,详有词之审,惩奸匿之端,省于证之累。 ’疏入,上嘉纳,下所司焉。
给事中沈公束以建言,遂特命释归,中外快之。
通政司参议胡朝臣坐蔗缮司时事永戌,非其罪也,公力为昭雪,竟得辞。
世宗皇帝英毅独断,法官谳上词多手自裁决,或持旨诘责廷臣凛凛。公据经引律,原情所委曲平停,皆此类居多。”
杨选、严世蕃、海瑞三狱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所指“杨选、严世蕃、海瑞三狱”是:
杨选案:
黄光升审理蓟辽总督、侍郎杨选因“失城守”坐死罪,特旨杨妻流放二千里。
严世蕃、罗龙文案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御史弹欬严嵩之子严世蕃在其母丧期内仍放任纵淫,并严嵩父子不法事。世宗罢严嵩相位,法司判严世蕃谪戌雷阳卫(在广东省) 。
严世蕃同他的爪牙罗龙文逃回安徽徽州,经常诽谤朝政,建造园亭,聚众4000人,气焰嚣张。南京御史林润得悉这一情况,当即上疏。
世宗诏令逮捕严世蕃、罗龙文下狱,并令刑部尚书黄光升、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审理。黄光升查明严世蕃、罗龙文与海寇汪直勾结,聚集亡命之徒,南通倭,北通虏,准备叛乱,疾书上奏。严世蕃、罗龙文被处死,籍没严嵩家产,计黄金3万余两,白银2.5万余两,其他珍宝所值又数百万。
海瑞案:
嘉
宰相徐阶力救海瑞,黄光生则把海瑞上疏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详见《中国历史大辞典》)。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
“按:公为司寇时所谳三狱,当时众论未允,而拟海刚峰(海瑞)子骂父律,尤贻物议。
今细阅《闽书》公本传云:
‘海瑞为户部主事,嘉靖末上疏,直攻上身。上怒甚,读之至手颤;已感其忠,留中月余;寻疾甚,逮系之,下旨内阁,骂瑞詈君不绝口。光升拟子骂父律以进,留中未下。会上崩,(海瑞)得释。
盖上,天也,而又圣躬疾甚,当其怒时,至不可忍,孰谓先臣而后君?不拟重律进者,上怒瑞,瑞立死矣。宁少安上意,俾就长系,宽解或有日,盖其用心之微如此。
当光升之为刑部也,世庙在位久,雄断渊衷,群臣无能测,婴鳞之僇,其时三尺,未易直伸。而众喙复难尽置,光升委曲平停,求生法外,寓生法中,良亦有独苦者。’
此段《闽书》叙述独详,可见恭肃之出脱刚峰处在此。《传》云:‘父有争子,以子原有谏亲之义也。’引此以断,其亦前辈委曲之苦衷乎!论世者自有所考云。”
请老家居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光升在事久,屡欲告归,华亭(徐阶)固挽之,曰:‘藉公清德,以风庶僚。’比华亭(徐阶)为高拱挤去,光升亦请老家居(故里潘湖垵边)。”
明 · 黄文简 《尚书赠太子少保 黄恭肃 公行状》 :“ 会隆庆改元 ( 穆宗 ·隆庆元年,1567年) ,新郑 ( 高拱 ,河南新郑人) 相,以藩抵旧臣,见柄用方,与 徐文贞 公 ( 徐阶 ) 修宿寡忌者,因并侧目公。公曰: ‘ 吾可以悬车矣! ’ 连疏乞骸骨, (四月) 得旨赐驰驿传归。归而楗户,部扫寂如也。 ”
召为南京刑部尚书致仕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隆庆四年(1570年),召为南京刑部尚书。高拱以内阁典铨,嗾私人用稽命论劾,竟罢还里。”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隆庆四年庚午(1570年)春,蒲坂杨襄毅公(杨博谥襄毅)秉铨(任吏部尚书),公用荐者言,起家拜南京刑部尚书。再疏辞弗允,遂束装。行抵留都(南京)而襄毅公(杨博)去位,新郑(高拱 )方以纶扉典铨部,给事中韩某(一说王时举)阿新郑(高拱)意,劾公犀慢不恪,勒致仕(回归故里潘湖垵边)。”
居家终老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公赋性刚毅,自县令至司寇,所至讼狱得平。引大体,达情事,生平论学,一以考亭(朱熹)为主,重实践而摈玄虚,故其褆身居官,确有榘矱。筮仕四十余载,未尝以寸楮尺帛濡迹权门。先世田庐之外,无所增拓,食不重味,衣不袭帛。里居谦退,约饬宗族屏绝纷嚣,日惟焚香著书,矻矻终老弗懈。”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公赋性刚毅,生平论学,一以考亭(朱熹。朱熹晚年居住建阳市考亭村讲学)为主,重实践而摈玄虚。故其祉身居官,咸确有榘矱,筮仕四十余载,未尝以寸楮尺帛濡迹权门。
奉赐外,家无它赢,食不重味,衣不袭帛。子乔栋自临安守弃官归侍,贫弗克自给,公怡笑曰:‘真吾子矣!’
里居约饬宗族,屏绝纷嚣,日惟焚香著书,讫讫终其身弗懈云。”
黄光升归家后,居乡谦退,郡国守相时造谒,与言国家大计及其平日历官,厝履以为常。晚与缙绅耆宿为洛杜之游,品茶聊天,称道而不乱。他闭门自重,大有吾泉文宗欧阳詹之风与儒家孔子、朱熹之范。(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欧阳詹、朱熹》)
晚年著书立说于南安葵山董埔,自号“葵峰”。
身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卒年八十一,赠太子少保,谥恭肃。”
“子乔栋,事父至孝,以荫授临安知府,有廉名,著《十二经传习录》、《读书管见》。”(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黄乔栋》)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明·万历十四年丙戌(1586年)九月初七日,南京刑部尚书、晋江葵峰 黄公卒于临漳里第。
闽抚按官为请恤典于朝,公季子乔棠方仕为光禄署正,亦陈情以请圣上,下其疏礼部。礼官言公熏德纯懿,为国名臣,于令甲宜从优恤,上谕之。于是赐公祭葬,赠太子少保,谥恭肃,盖恤典册隆备焉。
先是公治圹于邑铁灶山之原,效刘忠宣公故事,自为圹志遣其子乔栋等。业已遵治,命赐公所为志,藏诸幽矣!”
配留氏、王氏俱赠一品夫人。
神宗特遣福建左布政使陈冯孜造坟安葬。
海瑞及闻黄光升卒 ,悲伤至极,带病前来晋江奔丧。
黄光升人物评价
郭正域:黄光升当谥,是海瑞当杀也(注:黄光升是营护海瑞恩人,郭正域从中搞鬼)。(《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列传第一百十四》)
黄光升补充介绍
黄光升,字明举,号葵峰,泉州人,秉性好学。明嘉靖七年(1528年)中举人,嘉靖八年中进士。授浙江长兴知县。因“贤声蔚著”,被调入朝廷任刑部给事中。后因母亲去世回家守制,服满后,补兵部。因两次得罪当政夏言,被逐出朝廷,任浙江佥事三年,又进参议。后调任广东副使,转任四川参政,广东按察使,四川布政使等。
在浙江任上,他筑海塘、治湖蓄水,疏浚山阴(今绍兴县)、会稽(今绍兴县)、萧山、诸暨四县的水利工程;提倡兴学,奖励知识分子,编写县志,政绩显著。
广东沿海民众,挟舸入海和夷人互市,时遇抢掠。黄光升到广东后,设立稽查,核验册籍,逮捕寇贼,使其从此不再为患。由于不法官吏侵剥,“夷市”课税入库只有十分之一,黄光升进行整治,秋毫不染,征收“夷税”十减其六,而课入库银却加倍增长。安南(越南)内部莫正中与莫宏瀷兄弟争位,莫正中逃来广东避难。而安南大臣范子仪借口迎还莫正中,率兵攻掠钦、廉二州(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县和合浦、灵山等县地)。总督欧阳必进命黄光升速调东莞、新会二县守兵,授俞大猷作战方略,伏兵海岛,大败范氏。随后,莫宏瀷斩范子仪首级来献,纳贡如前。黄光升又讨平连崖黎民的叛乱和新会陈文伯的剽掠。为长久之计,黄光升编定广东全省瑶民的册籍,因此进官副都御史,督抚四川省。
黄光升在四川担任参政、布政使期间,上疏请求停止采办丹砂、麸金,每年可节省水陆邮费数十万金,减轻百姓负担。世宗笃信方士,约于嘉靖二十一至二十二年营造大享殿、大高元殿等三殿,急需巨木,而四川无巨木可采。黄光升“度郡邑大小,地里远近”,使各地合理负担。还命位尊望高的官吏向当地夷民购买,转运之费,暂时向其他省份借支,做到不加赋而顺利完成巨木的采供任务,受到世宗嘉奖,拜为兵部侍郎,总制湖北、四川、贵州三省。因讨平苗民叛乱和招回流民600户有功,被召入工部,不久升任南京户部尚书。
嘉靖三十九年,南京振武营因裁减军饷变乱,黄光升一面疏请恢复军饷原额,一面责成有司查核,使“库藏为之一清”。因此,黄光升被召入北京任刑部尚书。
黄光升在刑部任内,亲自审理三大案件:一是审理蓟辽总督杨选因“失城守”坐死罪,特旨杨妻流放2000里。二是嘉靖四十四年,世宗诏令逮捕严世蕃、罗龙文下狱,并令刑部尚书黄光升、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审理。黄光升查明严世蕃、罗龙文与海寇汪直勾结,聚集亡命之徒,南通倭、北通虏,准备叛乱,赶紧上奏。严世蕃、罗龙文被处死,严嵩家产被籍没。三是嘉靖四十五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疏,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班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徐阶力救海瑞,黄光升则把海瑞上疏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奏请穆宗释放海瑞出狱。
给事中沈束因向世宗进言,触犯“龙颜”,被囚系诏狱达16年之久。黄光升上疏乞求从宽处理。突然下旨释放沈束为庶民。廷臣议论纷纷,黄光升有难言苦衷,屡次向徐阶表示辞归之意。徐阶一再挽留。后来,徐阶辞相,黄光升也趁机辞归。四年后,黄光升被起任南京刑部尚书。他力辞不准,只好勉强赴任。不久被高拱嗾使下属论劾,就此回归故里。
黄光升归家后,闭门自重。晚年著书立说,有《四书纪闻》、《读易私记》、《读书愚管》、《读诗蠡测》、《春秋本义》、《历代纪要》、《昭代典则》、《陶诗注解》、《杜诗注解》等数百卷。
黄光升81岁去世,赠太子少保,谥号恭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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