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福建省名人>福州市名人>仓山区名人

陈若霖

陈若霖人物照片

仓山名人陈若霖介绍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进士

陈若霖(1759~1832年),字宗觐,号望坡,福建闽县(今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清朝大臣。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考中进士,授庶吉士。精通律学,进入刑部工作。不畏权势,秉公执法,累迁刑部郎中。出任四川盐茶道台、山东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四省巡抚、湖广总督、四川总督、工部尚书兼顺天府尹,累迁刑部尚书。注重民生。治理海盗,修建黄家陵河口,兴修水利,颇有政绩。

道光十二年(1832年),告老回乡,病逝于途中,终年七十三岁,安葬于福州南郊北园山头岭。

陈若霖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陈若霖(1759年-1832年),福建闽县(今福州)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中进士,初授庶吉士,进入文渊阁参与校勘《四库全书》。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担任刑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 任职期间,秉公执法,无私断案。束路县村民王洪中被他人聚众斗殴,告状无门,不久,后上吊自杀。陈若霖得知该案情况,逐个审问并加以严查,最终查明案件实情,并因此受到议叙。 依照惯例,陈若霖在部任职期满后,应当外放任职。精通律学,仍然被留在刑部任职。在此期间,陈若霖数次和诸大臣一道,前往各省共定秋审案件,其素以宽恕著称, 绝不枉及无辜,数次受到嘉庆帝嘉奖。

外放任职

嘉庆十三年(1808年),陈若霖外放至四川任盐茶道一职。随后擢升山东按察使,执掌山东全省刑狱。不久后,调任广东署理布政使一职,并协助时任两广总督百龄打击海盗。陈若霖和百龄一道,以武力和诱降并用的方法,分散瓦解了以张保为首的海盗力量。因此,陈若霖受到朝廷的嘉奖并赏戴花翎。

在平定海盗起义后,陈若霖先是调往湖北,随后不久又调至四川,任布政使,专司一省民政税赋。嘉庆二十年(1815年),陈若霖被提拔为云南巡抚。 在其任上,发生了水尾土司州目黄金珠勾结当地地痞无赖,杀害副州目李文政并掠夺其家产的恶性案件,给当地造成恶劣影响。陈若霖得知此事,即行加以严查,并将凶手绳之以法。 在任职云南巡抚期间,陈若霖还多次参与督办矿务,积极审查旧案,整肃边关防务,尽到了巡抚应尽的职责。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陈若霖任广东巡抚兼两广总督,重修《广东通志》。陈若霖还曾任云南、浙江巡抚。在浙江巡抚任上,陈若霖组织修筑山阴、上虞、萧山等地的塘堤水利工程,并多次亲自前往勘察地形地貌。

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陈若霖升任湖广总督。在当时,当地胥吏敲诈勒索苗民,苗民多敢怒而不敢言。陈若霖得知此事后,认真肃清宿弊,在湖南凤凰厅等地,将被敲诈的钱财悉数退还给苗民,同时奏请朝廷为苗民减租免赋。共减租 二万余石,免赋七万余石,苗民十分感激。

道光二年(1821年),调任四川总督。在四川总督任上,陈若霖公正断案,缉捕主犯,但从不大兴冤狱,乱搞株连。同时, 陈若霖十分注重培养官员的律学素质,对于不熟悉律例的官吏,陈若霖还向朝廷奏请对他们进行考试。

兴修水利

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陈若霖任工部尚书并兼任顺天府尹一职,同年调往刑部任尚书。文安县(今河北省廊坊市)地形如同釜底,封闭洼地导致无处泄洪,道光初年决堤致使百姓无从耕作。陈若霖得知后,急在心头,并紧急奏请进行修筑。

道光七年(1827年),陈若霖奉命前往湖北京山勘察黄家陵堤面修筑工程。在此期间,陈若霖经反复勘验,并奏请朝廷,应当“开通江流,堵河口门,展宽水道,因势利导”,再筑造堤坝、石坝,以使江流通畅,护堤攻沙。道光帝接受了陈若霖的这一提议,黄家陵河口的修建陈若霖功不可没。

人物晚年

道光十二年(1832年),陈若霖因病乞归,得到道光帝许可。在归乡途中去世, 享年73岁,赐恤。

陈若霖史书记载

《清史稿·陈若霖传》

《大清刑部尚书陈公墓志铭》

陈若霖主要成就

陈若霖注重民生,不论其任职何地,均能看到他为民生而奔波的身影。其在浙江巡抚任上,多次组织修筑山阴、上虞、萧山等地的塘堤水利工程。 在湖广总督任上,关注广大苗民的生存之本,奏请朝廷为苗民减租免赋,极大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即便是身处暮年,依旧亲自到堤面上勘察地形, 为修建黄家陵河口奉献自己的力量。

陈若霖人物评价

《清史稿》评价:陈若霖尽心民事。

林则徐评价:三十州都督,文武兼资,王命秉钺临天府;五百里德星,恩威并济,老尚陈篇对古人。

陈若霖补充介绍

  陈若霖(1759~1832年),字宗觐,号望坡,闽县(今福州市区)螺洲人。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入文渊阁参与校勘《四库全书》。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授刑部主事,历任刑部奉天、山西、直隶、广西、四川等司主事、员外郎,累迁郎中。曾奉派总办秋审,充律例馆纂修,往各省复查案件,申理冤屈,明正典刑,受仁宗数次嘉奖。嘉庆十三年(1808年),外放四川盐茶道,提为山东按察使。后历任广东、湖北、四川等省按察使。嘉庆二十年(1815年),升为云南巡抚,安抚土司,督办矿务,审核旧案,缉处逃犯,整肃边防。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任广东巡抚兼两广总督,重修《广东通志》;在浙江巡抚任上,组织修筑山阴、上虞、萧山等地的塘堤水利工程;在河南巡抚任上,组织赈济灾害,并上奏缓征或减免钱粮。道光元年(1821年),升任湖广总督。当地胥吏00苗民,若霖认真肃清宿弊,在湖南凤凰厅等地,为屯户清厘归还,奉请朝廷减租,苗民十分感谢。翌年,调任四川总督。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授工部尚书兼顺天府尹事。不久,调任刑部尚书。若霖治狱慎重认真,不畏权势,秉公执法,深得百姓赞誉,屡受清帝奖励。若霖仕官在外,不忘桑梓,修贡院,修《福建通志》,葺治京都福州会馆和赈灾济贫等,都乐于捐助。道光十二年(1832年)因病乞归,病卒途中,归葬福州南郊北园山头岭。

  “陈若霖”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