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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箓

陈箓人物照片

鼓楼名人陈箓介绍

中国民国时期外交家、汉奸

陈箓(1877-1939)字任先,号止室,福建闽侯人。生于1877年5月5日(清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二)。1903年以官费留学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1907年获法学学士回国,1908年中法科进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外务部主事及考工司郎中、法部制勘司主事、京师大学堂教习等职。民国成立后,1912年任外交部政务司司长。1914年任中俄恰克图会议中国首席代表,签订《恰克图条约》。1915年6月任蒙古都护使驻库伦(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办事大臣。1918年5月4日任外交部次长,同年11月12日代理外交总长,兼任督办边防事务处处长。1921年至1927年任北京政府驻法国全权公使,曾两次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出任伪“维新政府“外交部部长。1939年2月19日在上海被军统局人员刺杀殒命。”

陈箓早期经历

陈箓,字任先,号止室,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877年5月5日)出生于福建闽侯一望族之家。十五岁时考入福州马尾船政前学堂学习法语。十七岁考入武昌自强方言学堂学习,于二十三岁毕业后,留校任法文教习。1901年湖北创设译书局,陈箓为译员,后奉派留学法国,入巴黎法律大学。1903年毕业,清政府派五大臣赴欧洲考察宪政时,调充译员,游历各国。1906年,获巴黎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是第一位在法国获得法律学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之后曾在海牙万国保和会和荷兰使馆任职。回国后,陈箓在外务部、法部、北京大学等机构任职,并参加清政府学部举行的留学生考试,被授予法政科进士,后又被授予翰林院编修,曾历任法部制勘司主事、外务部考工司掌印郎中等职。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陈箓被任命为外交部政务司司长。1913年12月,陈箓被任命为中国驻墨西哥全权公使。1914年,中俄决定就外蒙问题进行交涉,鉴于陈箓任政务司长期间曾经手外蒙古问题的中俄交涉,对此较为熟悉,北京政府任命他为“会议全权专使”。但由于会议延期,此期间陈箓又赴澳门处理水陆界务,当年9月回京后,才赴恰克图谈判。

陈箓补充介绍

  陈箓

  (1877~1939年)

  字任先,号止室,闽县人,家居光禄坊。先入福建船政学堂、铁路总局附设矿化学堂。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毕业于武昌自强学堂,留校任法文班教习。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四月,护送留学生赴德国,翌年入巴黎法律大学。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获法学士学位,任驻法国公使馆秘书,随陆徵祥出席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回国,任法部主事、外务部储才馆学员、修订法律馆纂修等职。八月,授法科进士。宣统二年(1910年)授翰林院编修,旋改任外务部考工司郎中、主事、外事局长。民国元年(1912年)4月,出任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外交司司长。民国3年1月,任驻墨西哥特命全权公使,充会议外蒙事件全权专使。作为首席代表出席恰克图会议,签订《恰克图条约》、《中俄蒙协约》。翌年6月16日,为都护使,充驻库伦办事大员。民国6年4月,因病辞职。民国7年3月,任督办参战事务处外事处处长;5月4日任外交部次长。翌年9月17日以代理外交总长参加巴黎和会,后继任总长。民国9年9月,任驻法国全权公使。民国12年8月兼任中国出席国际联盟代表,民国15年2月兼任出席巴黎国际汽车交通公法会议全权代表。民国17年,任国联大会主席,出席日内瓦国际劳工会议;7月,卸驻法公使职回国,在上海执律师业。民国23年,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顾问,民国25年兼条约委员会副主席。民国27年3月,出任南京日伪“维新政府”外交部长。民国28年2月19日,被国民政府军统特工人员刺杀于上海寓所。著有《恰克图议约日记》、《止室笔记》、《奉使库伦日记》、《法文文牍程式》、《法语陟遐》等。译有《蒙古逸史》、《英法尺牍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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