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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友兰

蔡友兰人物照片

台江名人蔡友兰介绍

蔡大生商行经营者

蔡友兰(1901—1991年),字信春,号腾芳,莆田江口人。蔡友兰7岁时在本乡的培青小学读书,11岁小学毕业后在乡间的一所私塾里寄读,一直到16岁结婚。他的父亲蔡家贤,在福州下杭街经营“福晋春”商号。蔡友兰17岁来福州随父习商,19岁时因父卒,他接手后将商号更名为蔡大生商行。

蔡友兰个人经历

友兰17岁随父到福州经商,19岁父亲去世,友兰收回其父与人合营的“福晋春”商号,改名“蔡大生”,店设台江下杭街,仍然经营福建与湖南的土特产品,把福建的笋干、香菇、桂圆干、海产品等运往湖南销售;把湖南的宁麻、红矾、鞭炮等运回福建销售。经过几年努力,积累大量资金,使“蔡大生”号信誉卓著。民国15年(1926)湖南战事频繁,社会动荡,一些有信誉的商家发行纸币,友兰也在湖南浏阳发行纸币。由于信誉卓著,到民国17年共发行纸币30万元,商号因此增加一大笔流动资金,获利很多。

民国23年,陈仪主闽,陈体诚任建设厅长,整顿省内交通。友兰应陈体诚之请集资创办福兴泉汽车运输公司,开始有汽车十几辆,后发展到一百辆,(友兰个人拥有97辆,占公司股份的97%)大大促进福兴泉之间的物资交流。民国28年,由于抗日战争,福兴泉运输公司的车辆由政府接收,友兰奉命疏散,他带4辆货运汽车到崇安,筹办崇安到江西河口镇的运输业务。翌年,友兰回到福州。民国32年,福州、长乐等地鼠疫流行,死者很多,省政府拨款购买鼠疫苗,但远不够用,友兰见此,捐款16000元,购回疫苗500瓶,无偿分给福州市各医院,为患者义务注射。同年,福州名医王灼祖等人为抢救病人筹建“时疫医院”请友兰帮助募捐。友兰慨然允诺,共募捐8000多元,使医院顺利开业,缓和福州市的疫情。民国33年福州沦陷,友兰迁到南平,他拒绝日伪的利诱,不当汉奸,保持民族气节。

民国35年,友兰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商会理事,福建省商会理事长。翌年春,他设法用本省的白糖、茶叶等土特产换取东北豆饼(肥料)低价供应市场,深受农民的欢迎。同年秋,他承担省政府交给的采购粮食任务,如期在安徽芜湖购粮90万担,交给粮食部,使福建省征购的粮食得以留省备用。他又向省政府主席刘建绪建议,设立“平准社”利用储备粮食,压平粮价,使得当时福州市面的粮价比较稳定。民国37年友兰担任福州市商会会长。

民国38年春,由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币值一日数贬,商家相率闭门停业。友兰召集福州市各主要同业公会负责人开会,建议以市商会担保发放以银元为本位的辅币流通券流通市面,使币值稳定,商家可以照常营业。这计划得到各同业公会的赞成,经过市商会的努力,两个月内发放辅币价值约80万银元,使福州市面安定,贸易如常,以后逐步扩展到福清、长乐、连江各县。同年为保障福州社会的安定,友兰筹资组建千人的“福州地方防护团”,友兰任团长,该团在福州解放后解散,枪枝弹药全部交给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友兰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担任市商会会长、工商联筹备会副主委,协助政府开展支前、劝募折实公债、筹措资金等工作,曾配合福州市军管会,以商会会长名义发出公告,推动全市工商界照常营业。他还积极响应党和政府抗美援朝的号召,投入市工商界捐献飞机活动,为人民做许多有益的工作。

友兰热心公益事业,曾筹资创办兴安小学、锦江中学、中山中学,并兼任学校董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曾任首届市人民政府委员、省政协委员、省文史馆馆员、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州市工商联顾问等职,1991年5月逝世,享年90岁。

1922年,他在家乡江口创办桂圆干厂,将产品运往湖南。3年后垄断了湖南市场。在福州又创办鞭炮加工场,将湖南的半成品鞭炮,选制为“蔡大生号”百子炮,成为驰誉八闽和东南沿海的名牌货。

1926年,他在湘赣的浏阳、醴陵、萍乡等地设庄,发行纸票,信守纸票可随时兑回银元的诺言,被客地商家所信赖。因纸票信用好,许多商人愿意保存蔡大生纸票在市场上流通,为他增加了大笔的流动资金,生意更为红火。蔡友兰经营有术,业务不断扩大。

1934年,他应福建省建设厅之请,创办福兴泉汽车运输公司,车辆由原来的十余辆增至百余辆,他个人占股份97%。他经营管理汽车运输公司在当时很先进,在福兴泉公路沿线架设电话线,每辆汽车配备有电话机和维修工,保证信息沟通和行车安全,对省城与闽南间的物资交流起到很大作用,成为榕城商界中有影响人物。

1939年抗战爆发后,国民党当局明令疏散车辆至崇安。不久全部被接管,只留给蔡友兰4辆汽车。这对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但他并不灰心,在极艰难的条件下,又自主经营崇安至江西河口的短途汽车运输业务。

蔡友兰补充介绍

  蔡友兰(1901~1991年)

  蔡友兰,字信春,号腾芳,莆田江口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友兰17岁随父到福州经商,19岁父亲去世,友兰收回其父与人合营的“福晋春”商号,改名“蔡大生”,店设台江下杭街,独立经营土特产品,把福建的桂圆干、笋干、香茹、海产品等销往湖南,又将湖南的-、麻、鞭炮等运回福建销售。民国11年(1922年),友兰在莆田江口创办桂圆干厂,产品运往湖南,经3年推销,垄断湖南市场。民国15年,友兰在湖南发行纸币,由于“蔡大生”商号信誉卓著,共发行纸币30万元,使商号流动资金大增。

  民国23年,友兰应福建省建设厅之请,集资创办福(福州)兴(兴化)泉(泉州)汽车运输公司,促进福兴泉之间的物资交流,后业务不断扩大,友兰个人拥有97辆汽车,占公司股份97%。民国28年,公司汽车被政府接收,友兰带4辆汽车到崇安,又开办崇安至江西河口的运输业务。

  民国32年,福州等地鼠疫流行,友兰出资1.6万元,购得疫苗500瓶,无偿分给全市各医院,供患者注射。同年,友兰向商家募捐8000元,资助市医师公会开办“时疫医院”。

  民国33年,日军第二次侵占福州,友兰迁到南平,日伪以福州调节处处长之职和3000两黄金利诱他,遭友兰拒绝,他不当汉奸,保持民族气节。

  民国35年,友兰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商会理事,福建省商会理事长。民国36年,为缓解农肥紧缺,友兰设法以白糖、茶叶等土特产换取东北豆饼(肥料),再-供应农民。同年,福建省政府采纳友兰建议,设立“粮食平准社”,稳定福州粮价。民国38年,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币值骤跌,商家纷纷停业。友兰召集福州主要同业公会负责人开会,建议由市商会担保发放以银元为本位的辅币流通券,稳定币值,得到赞成。市商会即发放辅币约值80万银元,使福州商品贸易得以维持。同年,友兰筹资组建千人“福州地方防护团”,自任团长,维护社会治安。友兰还热心教育事业,曾筹资创办福州兴安小学、莆田锦江中学、中山中学,并兼任学校董事长。

  福州解放后,友兰配合福州市军管会,以商会会长名义发公告,让全市工商界照常营业,又协助政府开展支前、劝募折实公债,推动工商界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等工作,他历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委员、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文史馆馆员、福州市政协委员、福州市工商联顾问等职,1991年5月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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