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名人刘宝瑞介绍
刘宝瑞,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市顺义县,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在北京市顺义县南法信公社任粮食员,1976年2月任顺义县粮食局直属库政工员。1977年2月至1980年2月,刘宝瑞同志在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
刘宝瑞人物生平
1980年2月,刘宝瑞同志大学毕业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工作后,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1998年11月评定为四级高级检察官,2003年6月晋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2005年12月任副厅级检察员,2008年12月晋升为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0年11月8日因罹患食道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5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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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瑞个人事迹
刘宝瑞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30年,参与查办了河南汝州市原市长徐中和受贿案、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系列受贿案,以及胡长清受贿案、成克杰受贿案等数十起大案要案,并负责审查督办了数百起疑难复杂案件,依法处理了许多重大案件线索。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各1次,2002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0年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刘宝瑞补充介绍
刘宝瑞生前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贿赂总局副厅级检察员。1954年10月出生,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1月8日,因患食道癌医治无效去世,时年56岁。
刘宝瑞同志先后参与办理在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数十起,审查督办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纰漏;他长期在外出差办案、超负荷工作,任劳任怨,虽身体已出现严重不适,但为了不影响工作,隐瞒病情坚持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百万案件大评查,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他意志坚强、乐观向上,虽罹患癌症晚期,仍然惦记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向接手工作的同事提出意见和建议;他淡泊名利、为人谦和,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从不争功诿过,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深受领导认可和同事尊敬;他洁身自好、清廉自律,尽管妻子下岗多年,女儿没有工作,家庭负担沉重,但他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一尘不染、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
2010年11月,刘宝瑞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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