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名人朱希祖介绍
朱希祖(1879-1944),浙江嘉兴府海盐县长木桥村(今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华星村长木桥自然村)上水村人,字逷先,又作迪先、逖先。清道光状元朱昌颐族孙。历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中山大学及中央大学(1949年后更名南京大学)等校教授。解放前著名的史学家。朱偰之父。
他较早地倡导开设中国史学原理及史学理论等课程,并讲授“中国史学概论”,在中国史学史的早期研究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史研究所所长,先后撰写《南明之国本与政权》《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中国最初经营台湾考》《屈大均传》《明广东东林党传》等数十篇论文,成为研究南明史的权威。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7月因肺气肿病发,逝于重庆。
朱希祖人物生平
17岁中秀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官费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史学专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东京与鲁迅同随章太炎学习《说文解字》。
宣统元年(1909年)归国后,与鲁迅同受聘于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翌年改就嘉兴府中学任教。辛亥革命后公举为海盐县首任民事长,积极推行剪辫放足、破除迷信、禁止鸦片、兴办学校等新政。旋改到省教育厅任事。
1913年(民国二年)为教育部起草国语注音字母方案,后受聘任北京大学预科教员兼清史馆编修。袁世凯称帝时,辞去编修,专任北大教授。“五四运动”前后,朱希祖常为《新青年》和《晨报》副刊撰稿。
1918年(民国七年)任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教授中国文学史。不久兼任史学系主任,写成《中国史学通论》一书及许多史论。其间积极参与推行白话文。
1920年(民国九年),联合北大六教授上书教育部,要求推行新式标点,中国新式标点自此始。是年底,和沈雁冰、郑振铎、叶圣陶等12人共同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
1921年(民国十年),为北大接收历史博物馆残存内阁大库档案1502麻袋,于研究所国学门设明清档案整理会,拟定整理办法,领导史学系学生整理研究。
1923年(民国十二年)夏,应陕西督军刘镇华之请,入关中讲学,摹拓汉唐石刻。
1926年(民国十五年)夏,改任清华、辅仁两大学教授。
1928年(民国十七年)重返北大,任史学系主任,并发起成立中国史学会。
1930年(民国十九年)入中央研究院,任研究员。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史研究所所长,先后撰写《南明之国本与政权》《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中国最初经营台湾考》《屈大均传》《明广东东林党传》等数十篇论文,成为研究南明史的权威。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受聘为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同年任古物保管委员会主任。教学之余,与其子朱偰对南京古迹实地调查,写出《六朝陵墓调查报告》等专著,为研究南京历史文化奠定了基石。
1935年、1936年任高等考试典试委员。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随校西迁,在四川7年中,先后撰成《伪楚录辑补》《伪齐录校补》等书,以隐刺伪满和汪伪政权。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任国史馆筹备委员会总干事,不久即辞国史馆职;3月,由重庆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改任考试院考选委员会委员,后兼任考试院公职候选人检核委员会主任。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7月因肺气肿病发,逝于重庆。友好门生曾编印《文史杂志》专号,介绍其生平。
朱希祖终身贡献
作为章太炎的学生,朱氏既能够继承章氏治史精华,又能对西洋史学理论宽容地吸收;既重视历史史实的考据,又强调历史哲学的重要,并认识到史学以指挥人事为归宿。这在新史学的建设中,就方法论而言,代表了一种正确的治学方向。中国史学的历史非常悠久,古代的著名史学家及史学评论家在他们的著作中,谈到了许多史学史的内容,但史学史在本世纪以前却未形成专门学科。把它作为独立的近代意义上的学科进行建设是梁启超在1926-1927年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中提出的。二十世纪初,梁启超发表了《中国史叙论》和《新史学》,揭起了“史界革命”的旗帜,对传统史学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积极引进西洋史学理论来改造传统史学。随着社会的发展,他的史学思想有所变化,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他对传统史学的态度由原来的“葬鲁疏阔”的否定转向逐步地肯定。他提出研究中国史学史,就是这种转变的一种表现。1922年发表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其中第二章《过去之中国史学界》,具有中国史学史的雏形。可见,中国史学史的产生与中西史学的交汇、中国新史学建设的需要有很大关系。朱希祖在史界革命的重镇北京大学史学系任系主任,为史界革命的开展,作了不少有益的工作。重视中国史学研究,应该说是这些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朱希祖个人著作
朱希祖在中国史学史方面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他的《中国史学通论》里。该著本是1919年夏在北京大学史学系为学生讲授本国史学概论的讲义。原为三篇:一中国史学之起源;二中国史学之派别;三历史哲学。以后在其它大学讲授此讲义时,删除了第三篇。1942年,朱氏应女婿罗香林之请,决定出版该讲义,附录论文两篇:“太史公解”和“汉十二世著纪考”。
该著对中国史学史的贡献,应该给予积极的肯定。
首先,它是在中国史学史方面最早的讲义。在此之前,还没有人在大学讲堂里系统讲授这类内容。朱氏所以能在那时写出这个讲义,与那时北京大学史学系的课程改革有很大关系,是建设新史学的需要,上文已谈到,此不赘述。另外,他受章太炎影响很大,民族主义情感炽烈,国学根基雄厚,对弘扬民族文化极有热情。所以讲本国史学概论自然是他乐而为之的事情。这部讲义,比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中的“过去之中国史学界”还早二三年。可见,朱氏对中国传统史学进行总结的意识在史学界是比较早的。这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次,该著虽是讲义之作,却是作者潜心研究的心得,与陈陈相因之作有别。作者在自序中对一些不良学风提出批评,说:“近世治史学有不免钞胥陋习者,或从中国名著颠倒抄袭,或从外国人著作中片段抄译,干没其名,据为己有”,而对自己的讲义则颇为自信,认为讲义之作,虽“不足以言著述”,但也“皆自由心裁,不染抄胥陋习”(注:《中国史学通论·序》)。
第三,这部著作在内容上确有许多精到的见解。
《中国史学通论》第一篇论中国史学的起源,包括七个部分:一、史学之本谊,二、有文字而后有记载之史,三、再论书记官之史,四、未有文字以前之记载,五、再论追记伪托之史,六、论历史之萌芽(上),七、论历史之萌芽(下)。关于史之本义,朱氏引许慎、江永、吴大澄、章太炎诸说,并作了进一步解释,说:史从又持中,又为右手,中为册字,而非“中正”之中。“史,记事者也”,所谓“记事者”,就是后世之书记官,而不是历史官,历史官是以后引申出来的。王国维作《释史》篇,认为“中”为盛算之器。朱氏认为这是周制,初造字时,并无盛算之器,所以,他不采王说。
他认为,历史之法,必为治历明时者所创。他引《汉书·百官志》,说太史令的职掌是负责“天时星历”,制定和颁布历法。西周以前,没有编年之史,西周以后,才有《春秋》。《春秋》之作必起于太史。因为太史有时间观念,能够发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写作历史,不过是太史的私人事情,不一定是太史的专职。汉之太史,到后汉时还专掌星历,奏时节禁,记瑞历灾异。著作历史,反而在兰台东观。兰台东观,本是藏书之所,所以到东汉时,并没有历史官专职。至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隶中书。晋元康初,改隶秘书,专掌史任。南朝梁、陈时,又设置史学士,至此,才出现专职的历史官。由此,他断言:“西周以前,无成家之历史,魏晋以前,无历史之专官”。至于《史通·史官篇》说的“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朱氏认为,这是把书记官误以为历史官了。《汉书·艺文志》云:“道家者流,出于史官,历纪成败存亡祸福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朱氏辨之云:“道家伊尹太公管仲皆非史官;惟老子为柱下史,或云为守藏室史。柱下为藏书之地,老子实犹今图书馆长或图书馆书记耳,未尝作历史官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0页)。总之,他斤斤致辨于书记官与历史官之区别,破除了千余年来历史官起于黄帝之旧说,不失为一种新见解。
在论及未有文字以前的记载时,他说,此等记载,不出追记,便出伪托,且伪托之书,多为神话,不足以当信史。
关于中国史学的起源,朱希祖以德国人郎伯雷希脱(Lamprecht)的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历史典籍给予揭示。郎伯雷希脱说:“历史之发端,有两元之倾向,皆由个人之记忆,而对于祖先尤为关切。两元者何?即所谓自然主义与理想主义是也。取自然主义形式者,最初为谱学,取理想主义形式者,最初为英雄诗”(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8页)。朱氏赞同这一理论,认为中国史学的产生,也不外此例。“小史所掌奠系世辨昭穆之谱牒,及春秋以前颂美祖先之诗,皆我国历史之萌芽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9页)。谈及史学的发展,他又引用了郎氏理论:“谱学进而为年代纪(吾国称为编年史),英雄诗进而为纪传”(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1页)。从原则上讲,朱氏认为这一理论是正确的,但具体到中国史学上,又不完全是这样。中国史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是“诗最先,纪传次之,谱系又次之,年代纪最后”(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1页)。对此,他进行了详细的考辨,颇有古文家的治学风格。关于这几种史体出现的时间及其相互关系,还可以进一步考辨,但朱氏这种试图发现中国史学产生的规律性的研究旨趣,还是值得肯定的。
朱氏还对史学和史料进行了自觉的区分,如他说:“小史外史所掌,皆系谱牒政令之属,可称史材,未成历史,断非鲁春秋等所可比拟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8页)。“春秋以前,年代不明。虽历人亦多争执异同,此谱系之所以不能称为历史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0页)。史学要有明确的时间、空间要素,没有这些要素,史学不足以成立。如《尚书·尧典》篇,所载史实前后延续一百五十年,“实为本纪之权舆”,但与司马迁的本纪相比较,《尧典》的不足在于年代不明。《尚书·皋陶谟》,纯为记叙之体,“实为列传之权舆”,但与《史记》中的列传相比,《皋陶谟》不书皋陶为何地人,这是史学上空间的观念尚未发达的缘故。《尧典》《皋陶谟》继英雄诗而起,是史学还处于幼稚时期的作品,而司马迁的《史记》,则是在年代记(即编年体)发生之后,史学已达进步之时的作品。朱氏通过史学要素的有无显晦,说明史学的萌芽、产生,较为清晰地展示了史学进步的脉络。
《中国史学通论》的第二部分是“中国史学之派别”。朱氏认为,史学有两大派别,一是记述主义,一是推理主义。上文提到史学的发端,有两元倾向,即自然主义和理想主义。这两主义都包含于记述主义史学当中,但随着理想主义的渐次进步,即产生推理主义,于是出现记述主义与推理主义两派史学的并立。孔子修《春秋》后,出现《春秋》三传。记述主义表现为《左氏春秋传》,推理主义则为《公羊春秋传》《谷梁春秋传》。记述与推理两主义,其发展之难易,各不相同。中国记述主义,得以长足发展,而推理主义,自汉以后,渐次衰微。推理主义的发展,除凭借记述主义的发展外,还必须有哲学、社会学为基础,“于物心两界及宇宙全体,透澈悖悟”。而我国既无系统之哲学,又无求实证之社会学,所以推理主义不能发达。
朱氏所论的记述主义和推理主义,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讲的历史编纂学和历史哲学。也就是说,中国史学,在历史编纂学方面发达,而在历史哲学方面发展不足。这正与欧洲人对中国史学的评价相似。事实上,中国的史学思想、历史哲学也是相当丰富、相当发达的,不过它在表述形式上有自己的特点,精湛深邃的史学思想往往被更为发达的历史编纂学所掩盖。朱氏只看到了表象,而没有进一步去探索,故他得出的结论,与欧洲人一样,都是较为肤浅的。
由于他认为中国推理主义史学不发达,故他于推理主义史学,略去不谈,只论述了记述主义史学。他把中国史书分为七类:编年史、国别史、传记、政治史、文化史、正史、纪事本末等,并对各类史书的源流、得失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中国史书类别繁多,各代目录学分类标准不同,所分类别也有很大差异。如《隋书·经籍志》将史书分为十三类,而《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十五类,且各目不完全相同。朱氏的分类虽不很严谨,各类之间不少可以相容,但也毕竟把多数史书作了归类,并对它们的特点予以比较正确的分析。他还纠正了《史通》中的一些观点。如刘知几对司马迁立《秦本纪》《项羽本纪》提出批评:“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朱氏评论说:“子玄以成败论人,实非公论”(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4页)。刘知几批评司马迁列传杂乱,说:“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著,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朱氏说:“子玄以为传以记人,志以记事,自是唐代俗见,昧于传记之原。不悟子长列传,原有以人为纲以事为统两类,以事为统,后世谓之丛传,又称汇传,盖书志之记事,重在政治,汇传之记事,重在社会,例如平准书与货殖传,皆记财货之事,而其注意实有不同者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5页)。对刘知几轻视史表、重正统偏霸之分等等,朱氏也提出了批评。朱希祖对《史通》的评论,得到以后许多史学史研究者的认同,罗香林评论说:“此书驳正《史通》数十条,均为精深之论”(注:《中国史学通论·序》)。这个评论并非溢美之词,是能够成立的。
关于中国史书体裁的变化,朱氏这样论述道:“此六类之史,皆由简单而趋于复杂,又由混合而趋于分析,如先有春秋(以时间分)、国语(以地方分)、纪传(如禹本纪、伯夷叔齐传,皆先《史记》,以人分)、书(如《洪范》《吕刑》亦开《史记》八书之体,以事分),而后有《史记》《汉书》,此由简单而趋于复杂者也。先有《史记》《汉书》之书志汇传,而后有各种分析之政治史及文化史,此由混合而趋于分析者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35-36页)。这个认识符合中国史学发展的实际,也揭示了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史学由简单而复杂,标志着史学的进步:“《史记》以前,史之各体,固已有之。司马迁特混合各体以为一书耳。此史学进步之征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1页)。由混合而趋于分析,这看似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但却是更高层次的回归,是螺旋式的发展。此外,他还论述了现当代史的重要性,说:“史学要义,以最近者宜最详,良以当代各事,皆由最近历史递嬗而来,其关系尤为密切,吾国史家,颇明斯义”(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7页)。他以《史记》《汉书》及历代正史的修撰、私家修史的风尚为例,进一步说明重视现当代史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
综上所述,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从外在形式上,勾勒出了中国史学产生和发展的概貌。虽然还很简略,但筚路蓝缕之功不可没。
《中国史学通论》就内容看,属于史学史的范畴,主要从史官、史书体裁的变化两个方面阐述了史学的成立和发展。但朱氏是把它当作史学概论来看的,“史学史”的概念在他那里(至少在这本书里)并不像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当中那么自觉和明确。1940年代,在讨论大学史学系教学大纲时,他主张设立中国史学史,同时又认为“史学史、史籍举要,亦当用其一种,不必重设”(注:罗香林:《朱逖先先生行述》,《文史杂志》第5卷,第11、12期合刊,1945年)。说明中国史学史在他心目中,与史籍举要还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见,对于如何建设这门学科,他的认识依然是模糊不清的。朱希祖对中国史学研究的贡献,我们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但他的局限性,我们也要认识到。
朱希祖补充介绍
朱希祖(1879-1944),浙江海盐长木桥(今富亭乡)上水村人,字逷先,又作迪先、逖先。清道光状元朱昌颐族孙。历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中山大学及中央大学(1949年后更名南京大学)等校教授。解放前著名的史学家。
他较早地倡导开设中国史学原理及史学理论等课程,并讲授“中国史学概论”,在中国史学史的早期研究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32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史研究所所长,先后撰写《南明之国本与政权》、《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中国最初经营台湾考》、《屈大均传》、《明广东东林党传》等数十篇论文,成为研究南明史的权威。1944年7月因肺气肿病发,逝于重庆。
17岁中秀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官费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攻史学专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东京与鲁迅同随章太炎学习《说文解字》。
宣统元年(1909年)归国后,与鲁迅同受聘于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翌年改就嘉兴府中学任教。辛亥革命后公举为海盐县首任民事长,积极推行剪辫放足、破除迷信、禁止鸦片、兴办学校等新政。旋改到省教育厅任事。
1913年为教育部起草国语注音字母方案,后受聘任北京大学预科教员兼清史馆编修。袁世凯称帝时,辞去编修,专任北大教授。“
五四运动”前后,朱希祖常为《新青年》和《晨报》副刊撰稿。
1918年任北京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教授中国文学史。不久兼任史学系主任,写成《中国史学通论》一书及许多史论。其间积极参与推行白话文。
1920年,联合北大六教授上 书教育部,要求推行新式标点,中国新式标点自此始。是年底,和沈雁冰、郑振铎、叶圣陶等12人共同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
1921年,为北大接收历史博物馆残存内阁大库档案1502麻袋,于研究所国学门设明清档案整理会,拟定整理办法,领导史学系学生整理研究。
1923年夏,应陕西督军刘镇华之请,入关中讲学,摹拓汉唐石刻。
1926年夏,改任清华、辅仁两大学教授。
1928年重返北大,任史学系主任,并发起成立中国史学会。
1930年入中央研究院,任研究员。
1932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兼文史研究所所长,先后撰写《南明之国本与政权》、《南明广州殉国诸王考》、《中国最初经营台湾考》、《屈大均传》、《明广东东林党传》等数十篇论文,成为研究南明史的权威。
1934年受聘为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同年任古物保管委员会主任。教学之余,与其子朱偰对南京古迹实地调查,写出《六朝陵墓调查报告》等专著,为研究南京历史文化奠定了基石。
1935年、1936年任高等考试典试委员。
1938年随校西迁,在四川7年中,先后撰成《伪楚录辑补》、《伪齐录校补》等书,以隐刺伪满和汪伪政权。
1940年任国史馆筹备委员会总干事,不久即辞国史馆职;3月,由重庆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改任-考选委员会委员,后兼任-公职候选人检核委员会主任。
1944年7月因肺气肿病发,逝于重庆。友好门生曾编印《文史杂志》专号,介绍其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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