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名人魏学濂介绍
魏学濂(1608年—1644年),明代官员。字子一,号内斋,一作容斋,浙江嘉善人,魏大中次子,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擢庶吉士,明亡后先降李自成,不久又羞愧自缢。平生擅画山水,兼工花鸟。
魏学濂个人经历
明崇祯元年(1628),魏忠贤等伏诛,魏学濂刺血上《痛陈家难疏》,诉说父死并兄学洢殉孝状。思宗平反冤狱,追赠大中为太常寺卿,谥忠节,予祭葬,魏学洢配祭附葬,私谥孝烈。于嘉善县城中敕建忠孝祠特祀,后又于祠前建忠臣孝子坊,里人称为魏家祠堂、魏家牌楼。
李自成逼近京师,魏学濂屡有建言,引起崇祯重视,特别召见,准备委以重任。“无何,京师陷,不能死,受贼户部司务职,颓其家声。”(31)《平寇志》、《甲申朝事小纪》等,明确记载他就任大顺“吏政府”司务,后来官方《明史》也采取了这一说法。但其降附经过,扑朔迷离,诸说竟至悬殊。一说城陷后魏学濂与陈名夏、吴尔埙、方以智相遇于金水桥,大家商议以死报先帝,魏学濂反对,说:“死易尔,顾事有可为者,我不以有用之身轻一掷也。”并说出了太子等尚在,自己所联络的真定、保定义师“旦暮且至”这样的理由。后传来太子被捉并遇害的消息,而所约义师迟迟不至,于是,魏学濂赋绝命诗二首而自缢。这段叙述,毫未提及降附之事,此为“未降说”。然而,《明季北略》同时也录述了截然相反的说法。例如《忠逆史》:“学濂初闻贼急,有老仆经事大中(自魏大中时即为魏家仆人),劝主人尽忠,勿负先老爷一生名节,学濂唯唯。先以事遣此仆归,遂率先投款。初改外任,以韩霖荐,留用,授伪户政府司务。”《北回目击定案》则描述了魏学濂做“伪官”的情状:乘一头驴,“穿伪式黄袍,负一伪敕,在草场阅刍,指挥得意。”除上述叙事外,彭孙贻《平寇志》亦陈有具体经过: 学濂与山西解元韩霖同受天主教,霖荐学濂于金星。学濂廷谒,金星曰:“汝是忠孝之家,必当录用。”引见自成,再拜曰:“小臣何能,不过早知天命有归耳。”授户政府司务,学濂南平两浙策。情节相距甚远,纷纭难定。而《甲乙史》独有一说:
甲申四月三十日丁亥,庶常魏学濂自缢。学濂素负志节,一时堕误,知愧而死,亦愈于无颜求生者矣。亦即,既非未降,亦非降后洋洋得意,而是在纠结苦痛中自尽。计六奇认为此说较为可信,“实为学濂定论也”。《明史》最终也采纳这一说法,“既而自惭,赋绝命词二章,缢死。去帝殉社稷时四十日矣。”
魏学濂曾参与校正耶稣会士孟儒望所述的《天学略义》。
魏学濂补充介绍
魏学濂(生卒年未详),魏大中次子。明崇祯元年(1628),魏忠贤等伏诛,学濂刺血上《痛陈家难疏》,诉说父死并兄学洢殉孝状。思宗平反冤狱,追赠大中为太常寺卿,谥忠节,予祭葬,学洢配祭附葬,私谥孝烈。于嘉善县城中敕建忠孝祠特祀,后又于祠前建忠臣孝子坊,里人称为魏家祠堂、魏家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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