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名人韩应龙介绍
韩应龙(1498-1536),字汝化,号五云,明朝嘉靖十四年(1535年)状元。浙江余姚人,翰林院修撰,生于明孝宗弘治年间(1498年),卒于明世宗嘉靖十五年(1536年)。
韩应龙人物生平
自幼聪明有奇才,与孪生兄弟韩应奎同入县学,资禀卓荦 ,颇自负,自信今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县令邱养浩对他十分看中。韩应龙家里十分贫困,但他好喝酒。据传,一日,在亲戚家喝得大醉,他竟一人走了数里路而归,行至一座危桥上时,见前面有二盏灯为他照明,且有人语“送状元”,快到家时忽然又不见了。
本科殿试,世宗亲自出题,以《法天法祖》立意,当时只有内阁辅臣知道。礼部尚书夏言在殿廊中巡视,遍观诸进士策对,行至韩应龙处,见其策对开言便写道:“人君所以致天下之治者,法天而已矣;所以保天下之治者,法祖而已矣。”夏言为之心喜,可谓正合帝意,对韩应龙说:“可用心做”。大学士李公时等以韩应龙等十二卷进呈,世宗亲自品题,批答曰:“卿等以堪作一甲卷十二来呈,朕各览一周,其上一卷说的正合题意‘夫周道善而备’,朕所取法。”并亲自在此卷首朱批:“是题本意,可第一甲第一名。”待拆封,这魁首竟是韩应龙,世宗高兴。在榜眼孙升的卷子上批语道:“说仁礼之意好,可第一甲第二名”;在探花吴山的卷子上批道:“敬为心学之极,此论好,可第一甲第三名”。
韩应龙考取状元后,授翰林院修撰。特召其侍经筵,以备顾问。当时正整顿臣僚,韩应龙以“敬大臣,体群臣及手足腹心喜起一堂”为言,受到世宗的称赞。一日,韩应龙将入朝时,忽感不适,他冠带执笏端坐朝衙而逝。世宗十分痛惜,赐宝钞,许驰驿归葬。
韩应龙传说原型
余姚民间有传说,在姚城江南杜义弄的黑房里(现余姚第二医院位置),是明朝状元韩应龙的姑母家。她家种有一支枝繁叶茂的大樟树。这一年,韩应龙尚是个不名一文的穷秀才。姑母看到侄子两手空空登门,巧遇端午节吃粽子。为防侄子的穷酸相影响了他家聚餐的雅兴,就拿一盆用粗线解开的粽子块,放上点白糖,顺手拔下头上的金钗代替筷子,搬到书房内让韩单独食用。韩应龙非痴非呆,看在眼里,气在心里,等姑母一走就不告而别。这时,大樟树上的喜鹊乘无人之机叨上这带有金钗的粽子,飞入巢中与小鸟共享。却说姑母再次回书房,既不见侄子也不见金钗,就认定侄子成了偷金钗的贼,还四处宣扬。韩应龙自认倒霉,从此不登姑母门,仍发愤攻读,不久考中了状元。以后他的姑母家有人掏鸟巢时发现了金钗,真相大白后,姑母羞愧自责,亲自上门致歉,就成了“方卿见姑母”的历史剧原型。后来的艺术者根据韩应龙的故事创作了闻名江南的越剧《方卿见姑》。
韩应龙历史记载
时世宗严饬群臣,他上书劝帝应视群臣为手足腹心,以礼相待,朝臣也当互为一体,以国事为重,精诚相处,被采纳。一日,将上朝,端坐室中猝逝。
韩应龙补充介绍
韩应龙(1498-1536),字汝化,号五云,余姚县城江南人。明代状元。
生于明孝宗弘治士兵年(1498),明嘉靖十二年(1533)中举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乙未科状元,任讲官。韩应龙为官仅一年有余便悄然而逝。韩应龙为官第二年某日,其凌晨起床,盥洗毕,冠带执笏准备上朝,忽感身体有所不适,便端坐在椅,稍作休息,一坐不起,溘然而逝,年仅三十九岁。
嘉靖十四年(1536年)乙未科,余姚区区一邑,人口不足十万,应试高中进士者却多达十七人,为韩应龙、孙升、邹绚、诸燮、顾廉、钱立扬、卢麟、徐方、胡崇德、黄齐贤、吴辕、郑寅、王乔龄、邵基、张元、郑炯、罗恩。因韩应龙又为状元(进士甲科第一名),故称“十八学士”,当时闻名全国。余姚原有十八学士牌坊,后毁。
时世宗严饬群臣,他-劝帝应视群臣为手足腹心,以礼相待,朝臣也当互为一体,以国事为重,精诚相处,被采纳。一日,将上朝,端坐室中猝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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