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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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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名人陈履和介绍

清代历史学家

陈履和(1760一1825年),字海楼,一字介存,云南石屏人。著有《海楼文集》。是清代著名历史学家崔述的学生。他不仅是一位正直的学者,同时也是一位很有政绩的清正廉洁的官吏。先后在山西太谷、浙江东阳做知县,每到之处,都能以“慈爱为本”,深得当地士民的爱戴。他的政绩分别载人光绪《太谷县志》和道光《东阳县志》中的《名宦传》。官山西太谷、浙江东阳等知县。工诗古文,精训诂、小学、金石考据之业。书法秀健,画梅有别趣。有海楼文集。卒年六十五。《国[清]朝先正事略》、《滇系》、《卧雪堂诗集》、《王伊同撰传》

陈履和人物生平

据《石屏县志·陈履和传》载:“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在太谷任中,当发现商人从沿海贩回鸦片牟取暴利时,履和十分激愤,亲自将工商士民召集在城隆庙附近,诚恳地告诫大家,严禁贩食大烟,并撰写了《誓禁鸦片烟碑文》刻于石,立于城内。碑文痛斥鸦片对中国的危害:‘鸦片产自外洋,流毒中国,买食者人破身家、伤性命,犯法律,奸淫盗贼之事可以由此而生,少壮老弱之人可以自此而死.’陈履和在鸦片战争前20年就能明确指出如此危害,主张禁绝,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是一段很有历史价值的史料,如果陈履和立的碑还没有泯灭的话,那的确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鸦片侵略宝贵的实物见证.县志写得简略,看不到“誓禁鸦片烟碑’全文,而且说“在鸦片战争前20年”,这也不够准确.鸦片战争发生在1840年,那就不止20年了.确切地说,陈履和是于林则徐广东禁烟前20年,在山西太谷实行禁烟的.其历史价值就在此.2014,从《滇南碑传集·陈履和传》中,查到《誓禁鸦片烟碑文》,其文略日:

维朝廷设官治民,府厅州县,各有攸司。而又秩祀百神,令有司岁时致祭,朔望拜谒,盖以神聪明正直而灵.冥冥之中,赏善罚恶,有以助官吏刑罚之所不及也。然则一州一县之人,作奸犯科、贻害地方者,必为神明之所纠察无疑矣.  鸦片烟者,产自外洋,流毒中土(石屏县志作“国”)。买食之人(石屏县志作买食者之人),破身家、伤性命,犯法律.奸淫盗贼之事,可以由此而生;少壮老弱之人,可以由(又作自)此而死;富厚豪华之家,可以由此而穷;聪明英俊之子弟,可以由此而愚不肖;家居美食安坐之人,可以由此而枷杖,可以由此而绞候、徒(“徙”字之误)流;至于伤风败俗,败坏伦常,害在人心,更有不可言者.履和来此为吏,地方利害,志存兴除.上一年未到任时,即风闻此邦愚民,喜食鸦片,隐忧耿耿。两月于兹,但事无实据,尚须访察。且身为民牧,未经示禁而遵行掩捕,亦履和之所不忍为也。凡除大弊,必清其源.县中无贩卖者,吾民何自而买;境外无贩卖者,吾县何自而买。是故禁止兴贩,尤除革鸦片烟之本源先务也.已往难追,将来宜戒。用是洁躬斋宿,率众祀神。自今以往,凡县中商民,往闽广苏杭置货之人,誓不兴贩鸦片烟一丝一毫入我太谷、害我百姓!倘能悟遵誓戒,神必福之。倘复私行贩卖,官必罪之!倘官法有所未及,神必助之。倘官吏昏贪纵容,神必与贩卖买食之人同罚而共祸之!呜呼!人不可害,神不可欺.吾商民游闽广苏杭者,在水愿无风波,在陆愿无险阻。此身平安,何利不可图?而必为此犯国法、干神怒之事乎?!若谓神道设教渺茫无凭,商犯法而不知,官枉法而不问,聪明正直之灵必不出此.众商敬听,共求昭格!”(见《滇南碑传集》卷十七王尹同《陈履和传》)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奉命任山西太谷县令.他在太谷禁烟很有成效,在其任期内,山西太谷“遂无贩烟闽广者”(见《滇南碑传集·陈履和传》)。致于陈履和招集太谷士民,在城隆庙“率众祀神”,这如何看呢?笔者以为,这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颁布太谷县禁烟法令的一种最好形式。陈氏本人也明知‘神道设教渺茫无凭,商犯法而不知,官枉法而不问”。可见,“祀神”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誓戒”才是其根本目的。在谈到鸦片的危害方面,他首先指出鸦片“产自外洋,流毒中土”,是帝国主义用来毒害中国人民的毒品。它“破身家、伤性命,犯法律”。接着他列举了鸦片对人们与社会造成的六个方面的危害。就是在今天,人们在禁毒宣传中,所列毒品的危害方面,也没有出其范围。可见,177年前陈履和对鸦片危害的认识,以及在太谷的禁烟措施,对今天禁毒也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陈履和立禁烟碑距今已177年,随着岁月流逝,不知该碑还存在与否?如果还在的话,那可是一件珍贵的历史文物。前面说过,其价值在于陈履和在太谷禁烟比林则徐在广东禁烟早整整二十年。1838年6月(道光18年)黄爵滋奏请朝庭严禁鸦片。当时林则徐任湖广总督,首先实行黄氏主张,捐廉配制大量断瘾丸,强迫吸食鸦片者戒绝。并收缴烟枪与烟土,两广禁烟大见成效。并奏称“查看舆情,并非不可挽救”。道光帝得奏,以为“所办甚属认真”,是年12月,任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节制广东水师,查办鸦片事件。(见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林则徐禁烟是有皇上命令,以钦差大臣身份;而陈履和是处在县令芝麻官位置上禁烟的,其影响、规模虽不如林则徐禁烟运动,但其意义不容忽视。它说明,中国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鸦片侵略,开展禁毒自救方面,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早在林则徐大规模禁烟前二十年就开始了。

从《誓禁鸦片烟碑文》中,我们看到陈履和在大谷禁烟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在未到任时,他就着手于对太谷县的民情风俗、治安状况等了解,“风闻此邦愚民,喜食鸦片,隐忧耿耿”。到任后,他没有把“风闻”当作事实,而是经过两月的认真调查研究。情况弄清后,身为百姓父母官的陈履和对贩卖鸦片的奸商和吸食鸦片的愚民并非乱拘乱捕,而是以教育为本,先向其宣传太谷禁烟法令,“未经示禁而.遵行掩捕,亦履和之所不忍也”。在禁烟方面,陈履和采取的是断其源的治本的措施。“凡除大弊,必清其源。”所以,其首要措施,是禁止贩卖鸦片。在执行禁烟法令方面,“已往难追,将来宜戒”,陈履和采取的是既往者不咎,来犯者严惩不贷。在法律面前,官民同等,民贩鸦片,“官必罪之”,倘若“官吏昏贪纵容”,同样要受处罚。

陈履和个人著作

《海楼文集》

陈履和补充介绍

  陈履和(1760一1825年),字海楼,一字介存,云南石屏人。著有《海楼文集》。是清代著名历史学家崔述的学生。他不仅是一位正直的学者,同时也是一位很有政绩的清正廉洁的官吏。先后在山西太谷、浙江东阳做知县,每到之处,都能以“慈爱为本”,深得当地士民的爱戴。他的政绩分别载人光绪《太谷县志》和道光《东阳县志》中的《名宦传》。官山西太谷、浙江东阳等知县。工诗古文,精训诂、小学、金石考据之业。书法秀健,画梅有别趣。有《海楼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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