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名人阿沛·阿旺晋美介绍
阿沛·阿旺晋美(1910.2—2009.12),藏族,西藏拉萨人。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阿沛·阿旺晋美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阿沛·阿旺晋美人物简历
1936—1952年,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昌都总管、噶伦(其间: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52—1959年,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将军衔,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筹备处处长、秘书长、副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
1959—1964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
1964—196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代主任。
1965—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委会副主任。
1979—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1—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1983—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3—2009年,全国政协副主席。
阿沛·阿旺晋美担任职务
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三届、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阿沛·阿旺晋美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阿沛·阿旺晋美补充介绍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1910年2月生于西藏拉萨。藏族。1934年被征入贵族子弟兵营,先后任班长、排长、营长。1936年后,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噶伦、昌都总管等职。1950年任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1年4月任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赴北京谈判,于5月23日同中央人民政府签订了以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实行西藏民族内部团结,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西-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按照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为主要内容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为人民解放军随后分路自西康(今分属西藏、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地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做出了贡献。1952年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56年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秘书长。1959年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1965年后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55年获一级解放勋章。
因病于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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