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名人于成龙介绍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朝初年名臣。
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参加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父亲年迈而未就职,直到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五岁时才以明经谒选吏部,授罗城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鼓励农业生产。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合州知州。后迁任黄州府同知、知府,历任武昌知府(代),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加兵部尚书、大学士。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奉命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号为“清端”。遗著有《于清端政书》等。
于成龙曾奏免荒地钱粮,放粮赈灾。善于决狱,以执法严正,不徇私情,正直清廉著称 。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所到之处,皆有政声,是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康熙帝曾赞谕道:“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
于成龙人物生平
于成龙远祖于伯达、于建中、于仕贤在元顺帝至正元年(1341年),迁至石州(今吕梁市离石区)白霜里村,在这里度过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漫长岁月。于仕贤生于渊,于渊生于坦等四子。于坦,明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进士,官至巡抚。
正德元年(1506年),其宗族一脉于素家族,迁居到石州北乡距城30公里的来堡村。于素生于恩等四子,于恩生于采等四子,于采生于时煌等四子。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八月二十七日,于时煌原配田氏生次子于成龙。不久,田氏病逝,父亲继配李氏。于成龙和继母关系很融洽,家庭和睦。
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
清朝入主中原后,于成龙继续致力于应举。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四年,但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再次落榜,这年他已经三十五岁。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兄长于化龙病故,三子于廷元出生,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上。父亲于时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汤药;继母李氏虽健,也已暮年。长子、次子上学,全家开支很大,家资因此受窘。于成龙为了养家糊口,供子上学,整日忙于家务,再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
顺治十五年(1658年),父于时煌病故。
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入国子监学习,结业后准备出仕。
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四十四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龙在罗城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罗城为官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主政广西的金光祖(先任广西左布政使,后升广西巡抚) 等人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 广西巡抚金光祖等 举荐为广西省(当年)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其后在黄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龙再次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将伪札”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三百枪手(猎户)。十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康熙十六年(1677年),朝廷新设江防道,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防道道员,驻地黄州。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擢为直隶巡抚。翌年蒙康熙帝召对,皇帝对他非常满意,称赞他为“清官第一”,下赐帑金、御马,并御制诗歌赠送给他,以示宠幸,旋升为两江总督(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十月,风云突变,波涛汹涌。在江南督造漕船的副都御史马世济,回到北京后,上疏参劾两江总督于成龙。这就是于成龙晚年面临的一次宦海风波。这件事情,《清史稿》的记载最为简明扼要: .“势家惧其不利,构蜚语。明珠秉政,尤与忤。”马世济的奏疏非同小可,康熙皇帝让各部院大臣认真讨论。部臣们认为,马世济的参劾没有真凭实据,如何定罪呢?还是听听于成龙的意见,让于成龙根据参劾内容,“明白回奏”。
北京的大臣们接到于成龙的回奏,再次认真讨论。最后,分管武官的兵部做出结论说:“既然于成龙说,田万侯倚势作弊,就中取利,没有觉察,那就应该革掉田万侯的副将之职。”分管文官的吏部做出结论说:“既然于成龙声称年龄太大,身体不好,那就让他退休吧。”
处理意见送到康熙皇帝手里,皇帝前后看看,搞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真凭实据,最后决定:于成龙留任,田万侯降级。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走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终年六十八岁。
于成龙去世时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市民为之罢市巷哭,塑建雕像祭祀,赠太子太保,谥号“清端”,雍正时入贤良祠。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男女老幼,商贩僧侣皆痛哭流涕,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乾隆帝即位后,分别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三十年(1765年)、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及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五次遣使祭奠于成龙祠。
于成龙轶事典故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二十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六月,江宁知府陈龙岩病故,于成龙推荐直隶通州知州、自己当直隶巡抚时期的老部下于成龙(小于成龙)接任。地方首长敦请朝廷补充干部不是问题,但指名道姓、指定岗位,还要由从五品越级提拔到从四品,则严重违反规矩。于成龙在奏疏中写道,陈龙岩忠诚可靠、廉洁自律,能力过人。陈龙岩去世后,他顿感失去了左右手,而在两江辖区内,尚未发现合适人选。于是,他恳请康熙帝特事特办,召集各大臣开会讨论,现场推出合适人选。在报告的末尾,于成龙巧妙地点了一个人:有皇上关怀,像通州知州于成龙那样的好干部,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按照清朝的干部制度,地方官出缺的,应召集后备干部统一抽签决定。于成龙的请求,侵犯了原属吏部的职权。吏部指出:打破常规后,那些排着队等抽签的干部难以处理,而且,“廷臣会推”知府这一级干部,没有规定,没有先例,还是照章办事为宜。康熙帝决定越过抽签、“廷推”两个步骤,同意让小于成龙上任,并且在于成龙去世后仍然拔擢小于成龙。
一次,于成龙巡视属下州县到高邮。恰逢一大士绅家要嫁女儿,嫁妆准备得很丰厚,夜里却被盗贼穿墙进宅席卷而去。刺史没有办法破案。于成龙就命令关上所有城门,只留一个城门放行人出入,派吏目守着城门,严加搜查装载物品的车子。又出了告示,告知全城人都按户口各自回到住宅,等候第二天查检搜索,务必要找到赃物所藏的地方。于成龙又暗中嘱咐吏目说:假如有反复出入城门的人,就把这样的人捉起来。
过了中午捉住两人,除了身上穿的之外,并没有携带其它行李。于成龙说:“这是真正的盗贼。”二人不停地诡辩。于成龙命令解开他们的衣裳搜查,发现外袍内还穿着两套女子衣服,都是嫁妆箱内的衣物。原来(盗贼)害怕第二天大搜查,急于转移,但是物品多难以携带,所以秘密地穿在身上然后多次出入城门。
另外,于公担任县令时,一次到邻县去。早晨,经过城外,看见两个人用床抬着病人,盖着大被;枕上露出头发,头发上簪着一支凤钗,这人侧躺在床上。有三四个健壮的男子在床两边跟随着,时不时轮换着用手塞(掖)被子,让被子压在身底,好像怕有风吹进去。一会儿,他们在路边歇肩,然后又让两个人换着抬。
于成龙经过后,派遣随从回去问他们,他们说是妹子病得厉害,准备送回夫家去。于成龙走了二三里,又派随从回去,察看他们进了哪个村子。随从尾随他们,只见那些人到了村中一所屋舍前,两个男子把那些人迎入屋内。随从回来把所见的情况告诉于成龙。于成龙问该县县令说:“城中该不会发生了抢劫抄掠的事吧?”县令说:“没有。”当时朝廷考核官员的条例很严格,所以上上下下都忌讳说有盗贼,以致即使被盗贼劫杀的,也隐瞒忍耐着不敢说出来。
于成龙回到驿馆,派家中仆役细细察访这事,果然有一富贵人家被强盗抢劫了,主人也被烧烫死了。于成龙叫那主人之子前来,向他问明情况,主人之子坚持不承认。于成龙说:“我已替你们把大盗捕获到这里了,不是为其他事。”这时公子才叩头哀哭,请求替死去的父亲报仇。于成龙就去叩门见县令,派强壮的差役在四更天出城,直奔那村中房舍,捉住了八个人,一审问都认罪了。问那病妇是什么人,强盗招供说:“那一夜我们都在妓院,所以跟妓女合谋,把抢来的金子放置床上,让那妓女抱住躺着,到窝藏的地方再瓜分罢了。”大家都对于成龙断案如神很佩服。
有人问于成龙是怎么知道案情的,于成龙说:“这很容易解释,只是人们不关心罢了。哪里会有少妇在床上躺着,而允许别人把手放进被子底下的呢?而且几个人轮换着抬着走,那样子就显得份量很重;交替用手护着,就知道被子里必定有东西。如果病妇昏迷不醒送到婆家,必然有妇女在门口迎接;只见男子出来,而且也不惊问一声,所以可以断定他们是盗贼了。”
于成龙在黄州时,就和熊赐履有过交往。熊赐履敬重于成龙,经常在京城的官员中间宣传于成龙的政绩名声,于成龙也将熊赐履引为知己。他到江宁上任后,经常去熊宅拜访。当时,于成龙多次受到康熙帝的褒奖,他担忧自己“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遭到罢官或损害了名声,于是找到熊赐履解惑。熊赐履家中有两株梧桐树,每次于成龙来了,两人都在树下品茶。这次,仍然是坐在梧桐树下,于成龙谈起了自己的担忧,熊赐履慷慨激昂地说:“公亦虑此耶?大丈夫勘得透时,虽生死亦不可易,何况其他?”熊赐履认为,大丈夫处事,应该有明确的体会,坚定的信念,即使在生死关头也不会改变,何况是丢官背处分这样的小事。于成龙立即省悟,并在晚年的这个时期,自号“于山老人”,表达了自己期待退休归隐的愿望。
于成龙历史评价
康熙曾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赐给于成龙,评价他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 。康熙帝后来还说:“两江总督居官善者,于成龙而后,惟傅腊塔。”
乾隆曾御书“清风是式”四字褒扬于成龙。
戴震:“成龙清严忠直, 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 归于廉慎。”
李中素:“古人得一节,足以传之无穷,公则萃于一身,无往而不备矣。”
范鄗鼎:“余读《明史》,而叹廉吏之难。……本朝养士四十余年,得于先生,先生之廉可不谓其尽善乎!廉则心清,心清则理明,理明则才全,理明则学优而气壮。”
武祗菼:“余由其言想其心,预信必为包孝肃(包拯)、赵清献(赵抃)、司马温公(司马光)、海忠介(海瑞)一流人物。既而,由粤西而蜀而楚而闽,巡抚畿辅,总制两江,数十年如一日。其刚毅自矢,不畏强御,则包孝肃也;其精白一心,可对天地,则赵清献也;其安上利下,扶危定倾,则司马温公也;易箦之日,仅余竹篓败笥,污衣旧靴,银钱毫无,则海忠介之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也!所谓‘言顾行,行顾言’,公之谓也。”
熊赐履:“呜呼!余考传记,三代而后以廉干称者代不乏人,然类多矫饰沽激,流为刻核,以纳于偏畸。故措施建树、表里初终之际,往往难言之。未若公之狷介性成,质任自然,略无矫强刻厉之迹。而诚意感孚,无不服教畏神,不疾而速,直有超越于古人之上者。然后叹公为真不可及,而益信诚中形外之为不诬也!”
彭绍升:“操执似海忠介,智略似王文成(王守仁)。行成于独,不言而人自化。用能保圣天子始终之恩,立百尔在官之准,永斯人没世之慕。区区发奸禁暴,岂足以见公之厓量哉。”
于准:“先清端平生从不讲学,而所行未尝不合于道。素景慕者,汉则江都、隆中,唐则邺侯、宣公,宋则魏公、温公,明则文清、文成。”
赵尔巽等:“于成龙秉刚正之性,苦节自厉,始终不渝,所至民怀其德。……之五人者,皆自牧令起,以清节闻于时。成龙、世纶名尤盛,闾巷诵其绩,久而弗渝。”
于成龙主要作品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子于准辑成《于山奏牍》七卷附录《诗词合选》一卷(《于山诗馀》 )和《于清端公政书》八卷行世。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于成龙后世纪念
于成龙故居
于成龙故居位于山西省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廉政教育基地。 2019年10月,于成龙故居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于成龙墓
于成龙墓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横泉村南。墓前正中竖立着康熙帝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三月十五日手书的“御制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操江谥清端于成龙碑文”的龙头御碑。 近现代两次遭到较大的破坏。2014年,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吕梁市调研考察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尽快修复于成龙墓地和故居。 随后于成龙墓被全面修缮。修缮后的于成龙墓保存在一阶梯状台地上,由园门、牌坊、甬道、台阶、神道碑、墓冢等组成。
于成龙公园
于成龙公园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章罗村小潘屯附近,2011年由葫芦山水库改建而成。
于成龙补充介绍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分离石县)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终年67岁,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东莞榴花公园英雄广场于成龙塑像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从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广两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对此,于成龙曾两次条陈,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盗”与“慎刑”;三.推行“抚”字催科;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五.改善民族关系等等。这些建议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芦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入情景。
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为全国之首。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正赋14两,而衙门的各种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残,于成龙确定以招抚百姓为急务,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0百姓,又免去规定的驱从,以家仆随身。
合州土地极度荒芜。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去往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这里着重叙述他的两件事。
一是治盗省讼。“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二是两次平定“东山之乱”。于成龙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将伪礼”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300枪手(猎户)。10天之内,一场-顺利平息。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爆乱又接踵而至。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分子展开激战。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首领何士荣。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四年后,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把节余口粮,薪俸救济灾民。因之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为广行劝施,让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政之本。”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官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对廉洁有为的人材,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异议,认为不利于吏治建设,造成“问其官则席不暇暖,问其职则整顿无心,势彼然也,”常常使“远大之辞,困于百里,深为可惜!”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材。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于成龙对科考和教育也十分关心。在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苦士子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对教育的重视还表现于他在各地兴办学校上。即使是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徭、壮子弟入学。他多以倡导地方绅仕捐资的方式兴办“义学”。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窜”。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 。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于准辑成《于山奏牍》7卷附录1卷和《于清端公政书》8 卷行世。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他《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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