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名人尹翁归介绍
尹翁归(公元前?-公元前62年),字子兄(音况),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人。是西汉时代一位干练而又廉洁的官吏。
尹翁归人物生平
尹翁归幼年丧父,依靠着叔父过活。成年后他当了一名小狱吏,通晓文法,又练得一手好剑术。当时大将军霍光掌握朝政,诸霍住在平阳,他们的奴客仗势妄为,经常携带着兵器在街上捣乱,官吏们对他们无可奈何。后来尹翁归当了市吏,法治严明,吓得这些不法之徒都老老实实,不敢乱动。尹翁归为官清廉公正,谁送礼也不收,那些市井无赖之徒都很怕他。
田延年任河东太守时,有一次巡行各县,到平阳后,要面见县中文武官吏。他让文吏站在东面,武吏站在西面。五、六十个官吏都起身就位,唯独尹翁归仍然跪着不起,说:“翁归文武皆备,愿听驱使。”田延年左右的从吏认为尹翁归过于傲慢,可是田延年却不以为然,叫尹翁归起来,提出问题让他回答。尹翁归应对如流,田延年暗暗称奇,当即任命他为卒史,带回府舍。后来见他处理问题精明强干,诛锄豪强有胆略,对他更加敬重,甚至觉得自己的才能不及尹翁归,便提升尹翁归担任督邮职务。当时河东郡二十八县分为汾北、汾南两部。尹翁归督察汾南。他执法无私,对属县中一些犯了法的官吏都严加惩处。那些受到惩处的官吏自知是罪有应得,也没有怨言。田延年被选入朝中担任大司农后,尹翁归随之提升为都内令和弘农都尉。不久又征拜为东海太守。
出守东海前,他想到廷尉于定国是东海人,便去向于定国辞行,乘便了解些东海民风。正巧于定国有两个老乡的孩子,想托尹翁归带去,给安排个差事。他让两个孩子坐在后堂等着拜见尹翁归。可是,他和尹翁归交谈了一整天,也没有敢提起此事。送走尹翁归后,他对两个孩子说:“尹翁归是当今贤吏,为人刚正,廉洁奉公,不便以私相托。而且你们两个人也不能任事,我就更不好启齿相求了。”
尹翁归到东海上任后,首先细心查访民间诉讼,把官吏和百姓中的好人、坏人,以及各种违法事情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分县做了记载。然后亲自决断,一个县一个县地把犯罪的人都抓捕起来,根据罪得轻重,依法论处,该判死罪的坚决处死,以求杀一儆百、改善社会风尚。东海郯县有个大土豪叫许仲孙,目无法纪,称霸一隅,使附近的老百姓吃尽了苦头,历届的太守对他都无可奈何。尹翁归到任后,毫不犹豫地将他判处了死刑。这一举动对全郡震动极大。从此,东海一带法治严明,秩序井然。
汉宣帝选用良吏,入朝治事,看到尹翁归政绩卓著,便提拔他担任右扶风。尹翁归到职后,选拔重用了一些清廉严峻的官吏。同时,采用在东海时的办法,分县设立各种罪犯的名籍。一有盗窃案件,他就把那里的县官叫来,将主犯的名字告诉他,让他用类推法去追查罪犯的行踪。追查结果,往往正合尹翁归的推断。尹翁归把惩处不法豪强视作当务之急。豪强一旦治罪,即交给掌管畜牧的官,令其给牲畜割草,规定了时间和数量,不准别人替代,完不成定额就加重惩处。有的豪强受不了这苦,就只好自杀。他就是这样以严酷的刑法威震京师,使扶风很快出现了大治的局面。由于他治盗有方、被称为三辅中的第一贤能。
尹翁归于公元前62年(元康四年)病卒。他生前为官清廉,死后家无余财。汉宣帝对他的早逝深表痛惜,制诏赏赐其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祠祭。尹翁归的三个儿子后来也都当了郡守。
尹翁归史籍记载
《汉书》记载
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也,徙杜陵。翁归少孤,与季父居。为狱小吏,晓习文法。喜击剑,人莫能当。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令有文者东,有武者西。阅数十人,次到翁归,独伏不肯起,对曰:“翁归文武兼备,唯所施设。”功曹以为此吏倨敖不逊,延年曰“何伤?”遂召上辞问,甚奇其对,除补卒史,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举廉为缑氏尉,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辄以力势变诈自解,终莫能制。翁归至,论弃仲孙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东海大治。
高第入守右扶风,满岁为真。选用廉平疾奸吏以为右职,接待以礼,好恶与同之;其负翁归,罚亦必行。治如在东海故迹,奸邪罪名亦县县有名籍。盗贼发其比伍中,翁归辄召其县长吏,晓告以奸黠主名,教使用类推迹盗贼所过抵,类常如翁归言,无有遗脱。缓于小弱,急于豪强。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责以员程,不得取代。不中程,辄笞督,极者至自刭而死。京师畏其威严,扶风大治,盗贼课常为三辅最。
翁归为政虽任刑,其在公卿之间清洁自守,语不及私,然温良谦退,不以行能骄人,甚得名誉于朝廷。视事数岁,元康四年病卒。家无余财,天子贤之,制诏御史:“朕夙兴夜寐,以求贤为右,不异亲疏近远,务在安民而已。扶风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早夭不遂,不得终其功业,朕甚怜之。其赐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祠。”
翁归三子皆为郡守。少子岑历位九卿,至后将军。而闳孺应至广陵相,有治名。由是世称田延年为知人。
尹翁归补充介绍
尹翁归(?~前62年),字子兄,西汉大臣,河东郡平阳县(在今山西临汾西南)人,后迁居杜陵(在今西安市东南)。尹翁归原任东海郡太守,以政绩优异而调入京试右扶风,一年后正式任用。他在任重刑法,选拔和重用那些清廉平正的下属吏员,谁若违抗、失职,必加处罚。他对京兆府所属各县歹徒的犯罪情况有专门的簿册加以登记。某地发生盗贼案时,他便将这个县的主管官员召来,把那些奸险狡猾的首犯的详细情况告诉他,教他们用类推的方法追寻盗贼的踪迹,盗贼必定被捕获。
尹翁归审判罪犯,对弱小者从宽,对豪强者从严。豪强一经定罪,便罚去切草服刑,责令按时完成定额,且不准让别人顶替。完不成就鞭打处罚。有的豪强经受不了苦役,无奈 。长安城的吏民畏惧尹翁归的威严,使右扶风得到大治。特别是肃清盗贼一项成绩为三辅第一。治理右扶风几年后,元康四年(前62)病逝。
尹翁归为官刚正清廉,死后家中毫无积蓄,得到宣帝赞赏,诏示御史大夫说:“……。右扶风尹翁归廉洁清正,治政理事成绩卓著,不幸早逝,没能完成他的功业,我感到非常惋惜。准予赏给他儿子黄金一百斤,以便让他的后代供奉、祭祀他的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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