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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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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名人王颁介绍

隋唐名将

王颁,字景彦,生卒年不详,太原祁(今山西省祁县)人。隋唐名将,名将王僧辩的次子,曾担任隋灭陈之战的先锋,并在胜利后为父报仇。

王颁经历

王颁,字景彦,太原祁县人。祖父王神念,为梁左卫将军,为梁太尉王僧辩次子。王颁从小洒脱,不拘束,有文才武略。

王僧辩平侯景之乱时,将王颁留在荆州。因为梁元帝为西魏俘获,王颁因此而进入关中。

后来,王僧辩被陈武帝陈霸先设计杀死时,王颁号恸而绝,立志报仇。北周代西魏,北周明帝征召王颁为左侍上士,之后又任他为汉中太守、仪同三司等职。

隋文帝杨坚篡北周以后,王颁率军平定蛮族,并因功加封开府及蛇丘县公。之后,他献平陈之策,很得隋文帝的赏识,特召见了他。

及隋大举伐陈,王颁自请从军,并率徒附数百人,与韩擒虎的先锋部队,一起夜渡长江,与陈军进行拼死搏斗。

隋朝灭陈之后,王颁秘密的发出邀请,渴望见到那些曾经在三十多年前,为他父亲报仇未遂的士卒们。于是,有千余名老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与王颁相见而哭。其间,有壮士问王颁:“你从军灭陈,大功已成,却哭的如此悲伤,是因为没有亲自手刃陈霸先吧。”于是众人掘开陈霸先的陵墓,将骨骸焚化成灰,加水喝进肚中。

后来,王颁自缚,到晋王杨广那里请罪。杨广把王颁的事迹汇报给皇帝杨坚,杨坚赦免了他。

王颁先后历任代州刺史、齐州刺史,为官时有很多惠及百姓的政策。去世时,享年五十二岁。被列入了《隋书·孝义传》。

王颁史书记载

隋书·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孝义记载:

王颁,字景彦,太原祁人也。祖神念,梁左卫将军。父僧辩,太尉。颁少俶傥,有文武干局。其父平侯景,留颁质于荆州,遇元帝为周师所陷,颁因入关。闻其父为陈武帝所杀,号恸而绝,食顷乃苏,哭泣不绝声,毁瘠骨立。至服阕,常布衣蔬食,藉藁而卧。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累迁汉中太守,寻拜仪同三司。开皇初,以平蛮功,加开府,封蛇丘县公。献取陈之策,上览而异之,召与相见,言毕而歔欷,上为之改容。及大举伐陈,颁自请行,率徒数百人,从韩擒先锋夜济。力战被伤,恐不堪复斗,悲感呜咽。夜中因睡,梦有人授药,比寤而创不痛,时人以为孝感。

及陈灭,颁密召父时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其间壮士或问颁曰:‘郎君来破陈国,灭其社稷,雠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垄,断榇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颁顿颡陈谢,额尽流血,答之曰:‘其为帝王,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

既而自缚,归罪于晋王。王表其状,高祖曰:“朕以义平陈,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也,朕何忍罪之!”舍而不问。有司录其战功,将加柱国,赐物五千段,颁固辞曰:“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所加官赏,终不敢当。”高祖从之。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母忧去职。后为齐州刺史,卒官,时年五十二。弟頍,见《文学传》。

王颁补充介绍

  王颁字景彦,隋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为梁太尉王僧辩次子。祖父王神念,为梁左卫将军。王颁从小洒脱,不拘束,有文才武略。王僧辩平侯景之乱时,将王颁留在荆州。王僧辩被陈武帝陈霸先设计杀死时,王颁号恸而绝,立志报仇。北周代西魏,北周明帝征召王颁为左侍上士,之后又任他为汉中太守、仪同三司等职。隋文帝杨坚篡北周以后,王颁率军平定蛮族,并因功加封开府及蛇丘县公。之后,他献平陈之策,很得隋文帝的赏识,特召见了他。及隋大举伐陈,王颁自请从军,并率徒附数百人,跟先头军兵,夜度长江,与-进行拼死搏斗。

  据《隋书·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孝义》记载:

  王颁,字景彦,太原祁人也。祖神念,梁左卫将军。父僧辩,太尉。颁少俶傥,有文武干局。其父平侯景,留颁质于荆州,遇元帝为周师所陷,颁因入关。闻其父为陈武帝所杀,号恸而绝,食顷乃苏,哭泣不绝声,毁瘠骨立。至服阕,常布衣蔬食,藉藁而卧。周明帝嘉之,召授左侍上士,累迁汉中太守,寻拜仪同三司。开皇初,以平蛮功,加开府,封蛇丘县公。献取陈之策,上览而异之,召与相见,言毕而歔欷,上为之改容。及大举伐陈,颁自请行,率徒数百人,从韩擒先锋夜济。力战被伤,恐不堪复斗,悲感呜咽。夜中因睡,梦有人授药,比寤而创不痛,时人以为孝感。

  及陈灭,颁密召父时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其间壮士或问颁曰:‘郎君来破陈国,灭其社稷,雠耻已雪,而悲哀不止者,将为霸先早死,不得手刃之邪?请发其丘垄,断榇焚骨,亦可申孝心矣。’颁顿颡陈谢,额尽流血,答之曰:‘其为帝王,坟茔甚大,恐一宵发掘,不及其尸,更至明朝,事乃彰露,若之何?’诸人请具锹锸,一旦皆萃。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

  既而自缚,归罪于晋王。王表其状,高祖曰:“朕以义平陈,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也,朕何忍罪之!”舍而不问。有司录其战功,将加柱国,赐物五千段,颁固辞曰:“臣缘国威灵,得雪怨耻,本心徇私,非是为国,所加官赏,终不敢当。”高祖从之。拜代州刺史,甚有惠政。母忧去职。后为齐州刺史,卒官,时年五十二。弟頍,见《文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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