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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泛

霍泛人物照片

黎城名人霍泛介绍

山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霍泛(1915-2009.4.14),山西省黎城县下寨村人。1927年,年仅12岁的他离开家乡外出求学。1935年参加了著名的“一二·九”学生救亡运动,从此走上了争取民族自救和解放的道路。193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月,因参加爱国学生运动被捕。6月,在狱中,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黎城籍最早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先进人士之一,从此走上革命道路,并为之奋斗终生。80年代初,霍泛同志在山西省乃至全国的农业改革发展上做出了巨大贡献,1981年至1985年连续参加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五个一号文件的的起草工作,曾被誉为“南杜、北霍、东吴、西赵”。

霍泛人物生平

霍泛(1915―2009),山西黎城人。

曾就读于长治师范学校、山西省立第一中学。

1935年在北京参加党的外围组织读书会。曾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

193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北京弘达学院学生自治会副主席、平津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小队长。同年6月在狱中由王维纲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出狱后,1938年9月后任太行区党委宣传部秘书兼教育干事,黎城县牺盟会组织部部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书记,太行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太行一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

1949年1月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

1953年1月任中央农工部农村互助合作处副处长。

1957年9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农工部部长、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档案局局长。

1964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候补书记。

“文革”期间遭受迫害,停职关押长达10年之久。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平反,恢复工作。

1981年3月任山西省副省长,同年10月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

1983年4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8年2月退出领导岗位后被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聘为特约研究员。

1995年12月中央批准离职休养。

2002年1月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2009年4月14日在太原逝世,享年94岁。

霍泛人物事迹

《山西日报》:

青年时期的霍泛同志积极追求进步,追求真理,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参加了中共北平地下党组织的“北平学生读书会”,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和马列主义著作,逐步树立起共产主义信仰。“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爆发后,他被选为弘达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积极投身运动并参加了北平学联会组织的南下抗日宣传团。次年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弘达支部组织委员,后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他在狱中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走上了革命道路,冒着生命危险掩护王维纲同志(注:冀南农民暴动组织者之一,被国民党当局判处死刑,当时任狱中党组织负责人,解放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成功越狱,震动了北平市反动当局。

抗日战争时期,霍泛同志出狱回到家乡黎城县,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他组织黎城县军民积极配合八路军反扫荡作战,平息了“离卦道”暴乱,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努力发展生产和改善群众生活,为建设黎城县抗日民主政权和支援前线,为发展壮大当地抗日武装力量和开展党的工作作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霍泛同志担任太行区委、太行一地委领导职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扎实开展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霍泛同志始终牢记 “两个务必”,为了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幸福勤奋工作,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即使受到不公正对待,也毫无怨言,继续努力工作。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期间,起草了《关于中农与富农的划分问题》《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应当怎样去发动和组织群众》等文件,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南方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受党的派遣赴苏联了解集体农庄情况,受中宣部有关同志委托,撰写了《苏联集体农庄是怎样进行生产和分配的》调研文章供党内学习。在中央农工部工作期间,参加了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政策的制订工作,推动了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在广西工作期间,参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了区党委有关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其中关于广西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的报告,中央作了重要批示并转发全国。他经常深入各个县市指导工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霍泛同志调回山西工作。他衷心拥护并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投入家乡的改革发展事业。在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期间,他坚持从大局出发,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的集体领导,为全面准确了解基层情况和把握党的政策,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推动“三农”工作提供了依据。他在农村、县城、机关宣讲党的农村政策近百次,为全省农村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1981年至1985年,他连续参加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五个1号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推进全国农村改革发展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心血。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尽职尽责,辛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霍泛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他始终关注农村和农民生活,不断进行调查研究,主动为推进“三农”工作建言献策,经常下乡看望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他把一生积累的精神财富编印成《霍泛文集》,计140余万字。离职休养后仍担负一些社会职务,继续为社会奉献余热。

霍泛人物评价

杜润生:

霍泛同志“遇事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不讲空话、大话、假话。“不论战争时期或和平时期,他总是保持平民形象,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与同志相处,推心置腹、开诚布公”。

霍泛同志“抱有厚重的农民情结”,“这种情结乃是扎根于中国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民主革命和社会革命过程 ,并非偶然的和特殊的现象”。

《山西日报》:

霍泛同志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形势,提出工作思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在研究、推动和领导“三农”工作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为人正直,爱憎分明,廉洁奉公,处事公道,带头讲实话、办实事,与同志相处开诚布公,对同志的困难热情帮助。他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始终重视维护群众利益,尤其是始终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被称为农民可亲可敬的朋友。他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任劳任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高尚品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霍泛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奉献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

霍泛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坚持党性原则、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信念,严于律己、关心群众、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和高风亮节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霍泛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霍泛补充介绍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霍泛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4月14日2时在太原逝世,享年94岁。

  霍泛同志1915年11月出生于山西省黎城县西井镇下寨村。曾就读于长治师范学校、山西省立第一中学。1936年1月在北平弘达学院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革命工作,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9月后任太行区党委宣传部秘书兼教育干事,黎城县牺盟会组织部部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书记,太行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长,太行一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1949年1月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1953年1月任中央农工部农村互助合作处副处长。1957年9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农工部部长、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档案局局长;1964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候补书记。“文革”期间遭受破孩,停职关押长达10年之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平反,恢复工作。1981年3月任山西省副省长,同年10月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1983年4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8年2月退出领导岗位后被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聘为特约研究员;1995年12月中央批准离职休养;2002年1月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霍泛同志是省六、七、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省五、六、七届人大代表。

  青年时期的霍泛同志积极追求进步,追求真理,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参加了中共北平地下党组织的“北平学生读书会”,阅读了大量进步书刊和马列主义著作,逐步树立起共产主义信仰。“一二·九”爱国-爆发后,他被选为弘达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积极投身运动并参加了北平 会组织的南下抗日宣传团。次年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弘达支部组织委员,后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他在狱中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走上了革命道路,冒着生命危险掩护王维纲同志(注:冀南农民暴-动组织者之一,被国民党当局判处死刑,当时任狱中党组织负责人,解放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成功越狱,震动了北平市反动当局。

  抗日战争时期,霍泛同志出狱回到家乡黎城县,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他组织黎城县军民积极配合八路军反扫荡作战,平息了“离卦道”-,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努力发展生产和改善群众生活,为建设黎城县抗日民主政权和支援前线,为发展壮大当地抗日武装力量和开展党的工作作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霍泛同志担任太行区委、太行一地委领导职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扎实开展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霍泛同志始终牢记 “两个务必”,为了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幸福勤奋工作,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即使受到不公正对待,也毫无怨言,继续努力工作。在中央政策研究室工作期间,起草了《关于中农与富农的划分问题》《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应当怎样去发动和组织群众》等文件,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南方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受党的派遣赴苏联了解集体农庄情况,受中宣部有关同志委托,撰写了《苏联集体农庄是怎样进行生产和分配的》调研文章供党内学习。在中央农工部工作期间,参加了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政策的制订工作,推动了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在广西工作期间,参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了区党委有关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其中关于广西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的报告,中央作了重要批示并转发全国。他经常深入各个县市指导工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霍泛同志调回山西工作。他衷心拥护并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投入家乡的改革发展事业。在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期间,他坚持从大局出发,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的集体领导,为全面准确了解基层情况和把握党的政策,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推动“三农”工作提供了依据。他在农村、县城、机关宣讲党的农村政策近百次,为全省农村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1981年至1985年,他连续参加了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五个1号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推进全国农村改革发展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心血。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尽职尽责,辛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霍泛同志退出领导岗位后,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他始终关注农村和农民生活,不断进行调查研究,主动为推进“三农”工作建言献策,经常下乡看望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他把一生积累的精神财富编印成《霍泛文集》,计140余万字。离职休养后仍担负一些社会职务,继续为社会奉献余热。

  霍泛同志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形势,提出工作思路,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在研究、推动和领导“三农”工作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为人正直,爱憎分明,廉洁奉公,处事公道,带头讲实话、办实事,与同志相处开诚布公,对同志的困难热情帮助。他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建设和改革时期,始终重视维护群众利益,尤其是始终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被称为农民可亲可敬的朋友。他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任劳任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高尚品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霍泛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奉献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

  霍泛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坚持党性原则、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信念,严于律己、关心群众、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和高风亮节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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