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名人李子奇介绍
李子奇 (1923.09-2014年1月11日),生于1923年9月29日,陕西省神木县沙峁镇石角塔村人。曾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甘肃省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李子奇人物经历
李子奇10岁那年,村里来了闹红的游击队,他开始接受革命的启蒙教育,担任了村儿童团团长。1936年2月,13岁的李子奇参加了刘志丹领导的红28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2月后,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神木县神府区委书记,县青年救国会组织科长、主任,盐池县抗联主任,中共吴旗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中共安边县委书记、安边县游击大队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青年团宁夏省委书记兼宁夏师范校长,宁夏教育厅副厅长、中共党组书记。
1954年到莫斯科有色冶金矿业学院学习,毕业回国后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副经理、经理、中共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委员会第一副书记兼白银市委书记。1964年“社教”中,李子奇被定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降职三级,发配到石灰石分厂当装卸工、烧石灰,一干就是十五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李子奇获得平反。1979年后,历任甘肃省轻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1982年9月起历任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中共甘肃省第七任委书记兼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政治委员,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在他担任甘肃省委书记八年期间,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农业连续八年获得丰收,乡镇企业和城市集体经济长足发展,中部干旱地区20个县基本实现了温饱。为老、少、高寒、阴湿地区26个县实行扶贫攻坚,为定西地区水土保持、兰州南北两山绿化、景电二期、引大入秦工程、白银公司二次创业、金川公司二期工程等许多大事、实事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陇原大地和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李子奇补充介绍
李子奇1923年9月出生,陕西神木人。1936年2月参加陕北红军,同年5月加入共青团,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神木二区团区委书记、府谷县青救会组织科科长、神府分区抗敌后援会秘书,安定县青救会组织科科长,盐池县抗联主任,三边分区青救会主任、抗联主任,吴旗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安边县委书记兼县警备大队政委。1949年9月后,任中共宁夏中宁县委书记,宁夏省青工委书记、团省委书记兼宁夏师范学校校长,省体委副主席,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1954年9月后,任甘肃省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第一副书记兼白银市委书记处书记。1964年被错误处理劳动改造。1979年2月平反后,任甘肃省轻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1982年10月后,任甘肃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政委,省顾问委员会主任。2003年12月离休。
李子奇是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四大至十八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共甘肃省委原书记、甘肃省原顾问委员会主任李子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月11日在上海逝世,享年9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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