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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侠

刘侠人物照片

扶风名人刘侠介绍

中国当代女作家
中国女作家

杏林子(1942年4月12日—2003年2月8日),原名刘侠,中国当代女作家。生前曾任台湾登工组组长;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辅导;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创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障联盟创会理事长。12岁时罹患罕见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发病时手脚肿痛行动不便,只有手指可以动。自此身心饱受病痛煎熬。选自其《杏林子作品精选》的散文作品《生命,生命》已被选入小学语文四年级下册人教版教科书第17课。 代表作:《生命 生命》杏林子在62岁时,被患有精神病的看护工维娜虐待,头部受重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杏林子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作家,虽然她已逝去十多年,但她依然活在读者的心中。

杏林子人物生平

经历简介:内政部伤残服务中心顾问兼义工组组长;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辅导;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 创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障联盟创会理事长。

杏林子1942年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东街组,为了纪念她的出生地,她取笔名杏林子。出生日期为农历二月廿七,到台湾登记户籍时误记为公历2月28日。父亲刘德铭为国军军人。1949年举家随国民政府迁到台湾。

杏林子在12岁时罹患了罕见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发病时手脚肿痛,行动极为不便,使她因而对生命抱着消极的态度,直到16岁时因信仰基督教,在心灵上有了寄托,由信仰中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和尊贵,渐渐改变了她对生命的看法,转而充满了乐观与积极。

由于身体上的疾病而令杏林子不得不中途辍学,故此杏林子的最高学历仅为“北投国小毕业”,杏林子初时甚为介意,但后来渐渐释怀,因为这代表了“以后的学问都是自个儿修的”(感谢玫瑰有刺,九歌出版,1989年)。自此杏林子即通过函授学校及教育电台刻苦自学,她的母亲亦总不辞劳苦的替她借书。函授学校的老师曾拿杏林子的作品到报刊发表,鼓励了她日后尝试投稿。杏林子第一篇投稿获刊登的文章是《他与她》,1961年前后刊于《中央日报》副刊。及后杏林子即不断写作,作品类型亦越见多样化,除散文外,亦有小说、广播剧、电视剧本、舞台剧本等,屡获殊荣。

杏林子遗著:《侠风长流:刘侠回忆录》。台北:九歌出版社,2004年。

除了写作外,杏林子亦致力服务残障人士。她早年曾到“内政部伤残服务中心”、“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等为和她一样在身体上有残缺的人做义工服务。及后更于1982年成立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后改名为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实践其“福音”与“福利”并重的“双福”理念。1989年又成立中国台湾地区残障联盟,获选为第一届理事长。

由于杏林子残而不废,勇于向生命挑战,并以著作激励社会,她不但被誉为台湾最具影响力的作家,而且曾在1980年获选为第八届十大杰出女青年。

刘侠欲参加1989年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选举,但因只有国小毕业学历,原不符参选资格,而向考选部申请学历检核认许,考选部以不符法规:“立委候选人须高级中学以上学校毕业或普通考试以上考试及格。”而拒绝其申请,刘侠女士因无法登记参选,参政权受侵害为由,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向民事该管法院提出国赔诉讼,法院以非民事案件迳予驳回,上诉至最高法院仍遭驳回,乃经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助下申请大法官解释,而于1992年作成释字290号解释,解释文内容虽认为考选部及法院判决尚无违宪,惟此案受到大法官们的重视而予以受理,并指出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时,仍应考量就学有实际困难之身障人士,意义重大。

晚年的杏林子因病情恶化,已无法亲自执笔,信件都由他人代为笔录,但杏林子仍会亲笔签署。她的晚年在几乎无法执笔的情况下,仍以口述方式写作不辍,作品中充满了求生的意志,足以激励人心。

1997年杏林子获静宜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2001年被委任为中国台湾地区台湾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国策顾问”。

2003年2月7日凌晨,负责照顾的印尼籍看护工维娜由于患有精神病,杏林子遭其严重拉扯及伤害,紧急送三军总医院急救,不幸于2月8日凌晨4时41分离世。遗体于3月初火化,安葬于台北县宜城福音山。

杏林子个人贡献

伊甸残障基金会

在台湾,杏林子创设了“伊甸残障基金会”,为残障者的医疗、工作、教育、福利等做着不懈的努力。

杏林子的书,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生命的更高境界。

杏林子作品赏析

选作——《生命 生命》

《生命 生命》作者:杏林子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夜晚,我在灯下写稿,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头顶上飞来飞去,骚扰着我。趁它停下的时候,我一伸手捉住了它。只要我的手指稍一用力,它就不能动弹了。但它挣扎着,极力鼓动双翅,我感到一股生命的力量在我手中跃动,那样强烈!那样鲜明!飞蛾那种求生的欲望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

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一粒香瓜子,过了几天,竟然冒出了一截小瓜苗。那小小的种子里,包含了一种多么强的生命力啊!竟使它可以冲破坚硬的外壳,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地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仅仅活了几天。

有一次,我用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我极大的震撼, 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一切全由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

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这篇短文已选入小学语文四年级下册人教版教科书第17课。)

感悟

作者杏林子用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心声。飞蛾的求生欲望、瓜苗茁壮成长、自己对生命意义的思考,都显示出了作者对生命感慨与珍惜、惊讶!!!

每天我穿梭在洁白的病房,心系病人,那些被病痛折魔的哀痛声,随着声波穿入耳膜时,我的心也在沉痛。望着那些对生命充满渴望、对医护充满信赖的目光时,我被深深的震撼着。用我的热血、我的双手、我的智慧,去抚慰那些伤痛的心。随之欢声笑语会不断的出现在病房。但有时,尽管付出了一切,癌魔还是会无情带走无辜的生命。为此,我问苍天:我们的现代医学为什么有时会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反思着......

死是生的归宿。人生短暂,健康时要懂得珍惜,不要当生命走到尽头时才倍加珍惜,切不能为一时的美色之欢、一时的酒肉穿肠而过;而贪婪;而忘掉了患病的潜在,病情恶化的祸根。

享受人生,须善待生命。人生与浩瀚的历史长河相比,可谓短暂的一瞬。权势是过眼云烟,金钱乃身外之物。珍惜生命,保重身体宁要一生清贫,不贪图一时富贵,这才是做人之悟性。

人身在世也是一种幸运,珍惜生命,享受人身则是最大的幸福,不必为昨天的失意而悔恨,也不必为今天的失落而烦恼,更不必为明朝的得失而忧愁。看山神静,观海心阔,心理平衡,知足常乐,达到善待人生的最高境界,才能真正快乐的享受每一天!

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不会有第二次,生命属于我们自己,我们可以随意操纵它。朋友,人生绚丽多彩,请你珍惜生命。

赏析

句一:我可以好好地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糟蹋它。

问:怎样理解这句话?

答:糟蹋这里是浪费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的生命只属于自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好好的使用生命,让人生更有意义。作者用“可以······也可以······”,强调的是两种人生 态度,前者是负责的态度,后者是不负责的态度。

我们应当向杏林子学习,学会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杏林子著作

1969年:《遥远的路》(合著小说集)

1976年:《喜乐年年》

1977年:《生之歌》

1979年:《杏林小记》

1981年:《生命颂》

1982年:《谁之过》、《另一种爱情》

1983年:《凯歌集》、《皓皓长安月》、《牧羊儿——于右任的故事》

1984年:《大地注·生命注》

1985年:《我们》、《重入红尘》、《母亲的脸》

1986年:《行到水穷处》、《种种情怀》、《山水大地》、《杏林小语》、《杏林子作品精选一》、

《读云—王禄松新诗水彩画集》

1989年:《感谢玫瑰有刺》

1993年:《相思深不深》

1994年:《留白的青春·叛逆的岁月》(1982年《谁之过》易名重新出版)、《现代寓言》、

《杏林子作品精选二》、《杏林子作品精选三》

1995年:《生之歌》(重新出版)、《生之颂》(重新出版)、《阿丹老爸》、《北极第一家》重新出版

1997年:《心灵品管》、《宝贝书:残障娃娃家长亲职手册》

1998年:《生命之歌》(有声书)、《身边的爱情故事》

1999年:《在生命的渡口与你相遇》

2000年:《为什么我没有自杀?如何度过生命低潮》(主编)、《探索生命的深井》、《真情是一生的承诺》、《美丽人生的22种宝典》。

2002年:《打破的古董》、《好小子,乔比》。(图文书)

2003年:《侠风长流:刘侠回忆录》与众不同的作品。

她的作品,读者众多,每年寒暑假都被台湾中小学选为假期读物。但她与那些流行作家不同的是:她有一颗奋斗的心,不以书是否畅销为志向,以劝勉青少年为己任,帮助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她的文字干练简洁,读来感性十足,透着淡淡的温柔,没有怨天尤人,有的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字里行间洋溢着乐观和豁达,她用幽默的笔调描述着人生的种种际遇,述说着命运附加给你的诸多挑战。

杏林子获得荣誉

第二届基督教文艺奖-生之歌

第八届十大杰出女青年

第八届国家文艺奖-另一种爱情

花蓮县荣誉县民

高雄市荣誉市民

第13届吴三蓮基金会社会服务奖

台北市荣誉市民

静宜大学荣誉博士

被誉为「台湾最具有影响力的作家」

杏林子后世纪念

杏林子位于台北市光复南路的故居,现为中国台湾地区刘侠(杏林子)之友会会址。

刘侠补充介绍

  杏林子(1942年4月12日—2003年2月8日),原名刘侠,中国当代女作家。生前曾任台湾登工组组长;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辅导;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创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障联盟创会理事长。

  杏林子1942年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杏林村东街组,为了纪念她的出生地,她取笔名杏林子。出生日期为农历二月廿七,到台湾登记户籍时误记为公历2月28日。父亲刘德铭为国军军人。1949年举家随国民政府迁到台湾。

  杏林子在12岁时罹患了罕见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发病时手脚肿痛,行动极为不便,使她因而对生命抱着消极的态度,直到16岁时因信仰基督教,在心灵上有了寄托,由信仰中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和尊贵,渐渐改变了她对生命的看法,转而充满了乐观与积极。

  由于身体上的疾病而令杏林子不得不中途辍学,故此杏林子的最高学历仅为“北投国小毕业”,杏林子初时甚为介意,但后来渐渐释怀,因为这代表了“以后的学问都是自个儿修的”(感谢玫瑰有刺,九歌出版,1989年)。自此杏林子即通过函授学校及教育电台刻苦自学,她的母亲亦总不辞劳苦的替她借书。函授学校的老师曾拿杏林子的作品到报刊发表,鼓励了她日后尝试投稿。杏林子第一篇投稿获刊登的文章是《他与她》,1961年前后刊于《中央日报》副刊。及后杏林子即不断写作,作品类型亦越见多样化,除散文外,亦有小说、广播剧、电视剧本、舞台剧本等,屡获殊荣。

  杏林子遗著:《侠风长流:刘侠回忆录》。台北:九歌出版社,2004年。

  除了写作外,杏林子亦致力服务残障人士。她早年曾到“内政部伤残服务中心”、“台北市南机场社区发展实验中心”等为和她一样在身体上有残缺的人做义工服务。及后更于1982年成立伊甸残障福利基金会(后改名为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实践其“福音”与“福利”并重的“双福”理念。1989年又成立中国台湾地区残障联盟,获选为第一届理事长。

  由于杏林子残而不废,勇于向生命挑战,并以著作激励社会,她不但被誉为台湾最具影响力的作家,而且曾在1980年获选为第八届十大杰出女青年。

  刘侠欲参加1989年台湾地区民意代表选举,但因只有国小毕业学历,原不符参选资格,而向考选部申请学历检核认许,考选部以不符法规:“立委候选人须高级中学以上学校毕业或普通考试以上考试及格。”而拒绝其申请,刘侠女士因无法登记参选,参政权受侵害为由,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向民事该管法院提出国赔诉讼,法院以非民事案件迳予驳回,上诉至最高法院仍遭驳回,乃经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助下申请- 官解释,而于1992年作成释字290号解释,解释文内容虽认为考选部及法院判决尚无违宪,惟此案受到- 官们的重视而予以受理,并指出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时,仍应考量就学有实际困难之身障人士,意义重大。

  晚年的杏林子因病情恶化,已无法亲自执笔,信件都由他人代为笔录,但杏林子仍会亲笔签署。她的晚年在几乎无法执笔的情况下,仍以口述方式写作不辍,作品中充满了求生的意志,足以激励人心。

  1997年杏林子获静宜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2001年被委任为中国台湾地区台湾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国策顾问”。

  2003年2月7日凌晨,负责照顾的印尼籍看护工维娜由于患有精神病,杏林子遭其严重拉扯及伤害,紧急送三军总医院急救,不幸于2月8日凌晨4时41分离世。遗体于3月初火化,安葬于台北县宜城福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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