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陕西省名人>咸阳市名人>礼泉县名人

冯子直

暂无冯子直人物图片我要提供名人图片

礼泉名人冯子直介绍

冯子直 ,男,1935年11月生,陕西礼泉人。1951年5月参加工作,195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馆员。曾任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共国家档案局党组书记,兼任中国档案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四大代表。

2015年7月9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冯子直人物简介

1951年5月后,在陕西省咸阳专区干部学校学习,曾任本校秘书室文书。

1953年2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办公厅秘书处文书科、档案科工作,后任国家档案局业务处干事、局办公室局长业务秘书。

1966年6月,在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工作,后到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劳动。

1974年1月后,任国家体委《体育报》理论评论部编辑、记者,华北经济协作区筹备组研究室干事。

1977年9月调回国家体委《体育报》工作,曾任思想评论部负责人。

1979年6月后,任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11月任国家档案局局长(副部长级)、党组书记。

1999年7月退休。

冯子直是中共十四大代表。

冯子直荣誉成就

1984年,当选为国际档案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历次执委会议、国际档案圆卓会议。1988年、1990年,执行我国政府决定,向国际档案理事会提出申请,由中国主办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并获得一致通过。1988年,作为中国档案工作代表团副团长出席第11届国际档案大会。1992年,作为中国档案工作代表团团长率团出席第12届国际档案大会,并当选为国际档案理事会副主席。曾率领中国档案工作代表团出访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苏联、墨西哥等国,进行档案文化、业务、学术、技术交流。

冯子直个人作品

参与国家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参与起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春秋战国时代儒墨道法各学派的档案文化观》、档案法规;主持制定了一定时期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档案事业管理学是档案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论述并讲授了档案事业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内容、体系、结构、理论与方法;提出并组织建设以《档案法》为核心的,以档案行政法规、地方档案法规、档案宣传工作,立足档案,面向社会,为发展档案事业服务,为弘扬档案文化服务。《档案学词典》主编之一,《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卷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主编《中国档案分类法》,著有《论档案事业》一书,并撰写发表了《毛泽东与档案》、《周恩来与国家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邓小平理论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建设的理论基础》、《坚持和发展党的马克思主义档案观》和《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档案文化》、《关于21世纪我国档案事业发展战略问题的思考》等论文、文章。

冯子直补充介绍

  冯子直,男,1935年11月生,陕西省礼泉县人,研究馆员。1951年5月参加工作,195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5月后在陕西省咸阳专区干部学校学习,曾任本校秘书室文书。1953年2月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办公厅秘书处文书科、档案科档案员,后任国家档案局业务处干事、局办公室局长业务秘书。1966年6月在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工作,后到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劳动。1974年1月后任国家体委《体育报》理论评论部、记者,华北经济协作区筹备组研究室干事。1977年9月调回国家体委《体育报》工作,曾任思想评论部负责人。1979年6月后任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8年11月任国家档案局局长(副部长级)、中共国家档案局党组书记。1999年7月退休。兼任中国档案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四大代表。参与起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春秋战国时代儒墨道法各学派的档案文化观》、档案法规。《档案学词典》主编之一,《中国大百科全书·档案学》卷编委会副主任委员,主编《中国档案分类法》。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7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冯子直”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