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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可涵

封可涵人物照片

子洲名人封可涵介绍

辽西省法院原院长

封可涵,1913年2月2日生于陕西省清涧县(今子洲县)何家集封家坪村。原名封营荣,1922年秋,其9岁时才开始在本村私塾读书,在学校主要念五经四书。1927年3月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底,锦州解放后,被任命为辽西省法院院长。

封可涵简介

封可涵,1913年2月2日生于陕西省清涧县(今子洲县)何家集封家坪村。原名封营荣,1927年3月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封可涵简历

建国前

1922年秋,其9岁时才开始在本村私塾读书,在学校主要念五经四书。

1926年,其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涧县老君殿镇黑泉沟第四高小学校。

192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8月考入米脂二中,同时开展革命活动。

1928年担任清涧县蛇沟党支部书记。

1934年任清安六区蛇沟乡苏维埃政府主席、支部书记、区委巡视员,受到了刘志丹、习仲勋的接见,并受到了刘志丹、习仲勋的帮助组建了赤卫队。

1935年秋被任命为中共子长县王家湾区委组织部长。同年10月,封可涵被任命为区委书记。

1936年初春,毛泽东主席出席并看望正在召开的区委会议并做了讲话,

1936年5月,被任命中共延安县委任组织部长。

1937年2月,被派往中共陕北省委任巡视员。

同年10月,封可涵被调往关中地委、中共赤水县委任组织部长,后任代理县长。

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被选送到中央党校学习。

1938年10月,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先后在西北局任巡视员和西北局党校任干部科副科长。

1943年11月,延安八路军干部子弟学校校长。

1945年初,调往陕甘宁边区政府招待处任处长,不久又被选送到中央党校二部学习。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调其到中共热河省委工作。

1946年3月,林西县政府任县长。

1947年6月,热辽专署任副专员。

1948年底,锦州解放后,被任命为辽西省法院院长。

建国以后

1949年6月,被调到辽宁省鞍山市工作,先后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鞍钢运输部党委书记、城工部部长、财贸工业部部长等领导职务。

1951年3月,任城市工作部部长。因为工作出色,1953年国家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农展会上,还在显要位置展出了宁远屯的玻璃温室生产蔬菜的模型,并向全国农村进行推广,这项工作就是他一手倡导并开展的。

1955年4月,任财贸工业部部长。

1964年10月,调到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做临时工作。

“文化大革命”时期,封可涵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但他对共产主义信仰坚贞不渝,坚定地相信党,相信群众。

1977年后,先后担任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商业局党委书记。

1979年3月,调任中共辽宁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常委。在担任省纪委常委期间,其坚决按照党章规定办事,严肃认真地维护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爱憎分明,坚持原则,勇于同一切腐败现象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认真查处案件,排除干扰,秉公执纪,因为在纪委出色的工作,其事迹在《人民日报》刊登,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后来人们送他一个称号“封青天”。

1985年1月中央批准为副省级待遇,1987年10月离职休养。

1993年,为其家乡修了一座上学必经之路的桥,之前,其村子的小孩都是淌水过河,这项工作被时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延利及常务副市长于治权的高度重视,这也是他一生唯一和党、国家开口的一件事。

1994年2月6日零时,因病医治无效在沈阳去世,终年81岁。

封可涵补充介绍

  封可涵,原名封营荣,陕西子洲人。1913年2月2日生于子洲县(原清涧县)何家集封家坪村。1927年3月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担任清涧县蛇沟党支部书记。1934年后曾任清安六区蛇沟乡苏维埃政府主席、支部书记,区委巡视员,王家湾区委组织部长、区委书记,延安县委组织部长,陕北省委巡视员,关中地委及赤水县委组织部长、代理县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巡视员、西北局党校干部科副科长,八路军干部子弟学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招待处处长,林西县县长,热辽专署副专员,辽西省法院院长。建国后任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城工部部长、财贸部部长,工商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一商业局党委书记。1979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纪委常委。1985年1月中央批准为副省级待遇,1987年10月离职休养。1994年2月6日零时在沈阳病逝,终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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