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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端升

钱端升人物照片

上海名人钱端升介绍

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
起草中国第一部宪法

钱端升(1900年2月25日-1990年1月21日),字寿朋,生于上海,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他17岁考入清华学校,19岁被选送美国留学,24岁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

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并出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

作为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钱端升先生长期致力于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对中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学贯中西,著述颇丰,为中国培育了大批人才,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曾受过他的教益。

钱端升人物生平

求学历程

钱端升先生1900年2月25日生于上海。1910年考入上海县立敬业高等小学堂(今上海市敬业中学) ,13岁就考入江苏省立三中(松江中学),1916年(民国5年)秋入上海南洋中学,17岁考入清华大学,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不久入美国哈佛大学深造,1922年,钱端升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在哈佛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其间。在哈佛大学校长罗威尔先生介绍,到英国、法国、德国等地访问考察。192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

教学生涯

钱端升先生“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1924年归国后,在清华大学讲授政治学、宪法学。1927年,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在《现代评论》杂志连续发表论述,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归还租界;并主张吸取西方经验,建立完善的中国行政系统。1930年,钱端升回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课北京大学。1934年,继任天津《益世报》主笔主笔,数月间发表议论170篇,针砭时弊,终也被迫去职,再度往南京中央大学任教。柳亚子《怀人》诗,赞“钱郎才气颇纵横,抵掌能谈政与兵。揽辔澄清吾已倦,论坛一臂汝能撑。”

抗日战争爆发后,参与筹建西南联大法学院,于辛勤教学外,撰写有关国际时事的论文和学术研究的专著,积极参加加强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937—1949年,钱端升四次应邀赴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学。其中1947年10月至1948年,钱端升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讲授《中国政府与政治》。回国后于北京大学任教,1949年5月,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新中国实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政策,钱端升参与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筹建并被周恩来总理任命担任首任院长。同时,兼任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致力于新中国法制建设。

反对独裁

作为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在无数次的国民政府国民参政会会议上,钱端升和张奚若、罗隆基、周炳琳一道,成为蒋介石最害怕起立质询的参政员。用赵宝熙先生的话说,“这四位教授,虽然政治立场不尽相同,但都痛恨腐败、独裁,力争民主,且皆熟悉西方民主程序。”中国古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但在钱端升等参加的国民参政会上就不完全适用了,纵然蒋介石身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的总司令,但面对钱端升等知识分子,依然不得不有所收敛。

钱端升的这种独立人格,更多来自于其洁身自好,他压根就不愿意做蒋介石的官。谢泳先生在《寂寞钱端升》一文中就指出:“钱先生要是想做官,机会多得很。”怎么个多法呢?钱端升在一封致胡适的信中说他和陈布雷见蒋介石的情况。钱端升告诉蒋介石,他将回北大继周炳琳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说这样很好,“但自蒋处出来时,陈布雷大感其窘,大概陈布雷曾受人之托,欲令为我设法者也。”就凭钱端升的聪明,不会不理解见蒋介石的不容易,退一步说,他也不会不理解陈布雷对于其当官的利用价值,可是钱端升却依然想回学校教书,至少有二十多年的时间,钱端升就“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毛泽东同志赴山城和蒋介石举行重庆谈判。10月1日,钱端升和西南联大的另外九位教授,联名致电蒋介石和毛泽东,要求国共双方停止内战,实现国内和平。“双十协定”在桌面上签字后,而背地下内战却箭在弦上,不能不发,西南联大这个民主堡垒也成为国民党特务的眼中钉、肉中刺。

由于有关方面的干涉,原定于是年11月25日晚上在云南大学致公堂召开的时事晚会被禁止,云南大学被勒令不得提供场所。后来时事晚会改在西南联大图书馆草坪上举办。除了西南联大的青年学生外,社会各界也来不少人冲破军警特务的重重阻挠,约有6000多人前来聆听时事演讲。在主持人王瑞源简短致词后,钱端升便以“对目前中国政治的认识”为题发表演讲,疾呼“内战必然毁灭中国”,“我们需要联合政府”,西南联大草坪上掌声雷动。

突然间一声枪响,紧接着枪声大作,子弹“啾啾”地飞过师生们头顶,当局出动军警团团包围住师生,企图鸣枪驱散时事报告会。钱端升先生并没有因此终止他的演讲。国民党军警此计不成,又突然停电试图结束时事报告会。钱端升和其他师生一道,又点起汽灯继续发表他们的看法,一直到会议结束。11月27日昆明各大中学校代表决议全市总罢课,钱端升出席了19日的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会,通过公开抗议支持学生的行动。12月1日,国民党军政当局制造了“一二·一”惨案,在联大师范学院大门前开枪并投掷手榴弹,联大学生潘琰、李鲁连等4人当场死亡,重伤20多人。12月2日联大教授集会,推选钱端升、周炳琳、费青、燕树棠、赵凤喈5位教授组成了法律委员会,准备起诉。此举得到成都、上海各界纷纷响应后,国民党特务甚至寄给钱端升一颗子弹,以此相威胁。应该说,面对国民党的极权统治,钱端升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骨气和勇气,他几乎从来没有退缩过,正可谓“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也。

创建北政

1952年,新中国对原有重点院校实施院系调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就是今天法学著名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亲自签发钱端升院长的任命书,副院长刘镜西、李进宝的任命书是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北京政法学院人事处长刘少农的任命书是由司法部部长史良签发的。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一批创业者,在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双层背景下,开始了新中国政法专门教育事业的拓荒工作。正像美国耶鲁大学的一批教师,离开耶鲁去创办普林斯顿大学一样,以钱端升先生为首的创业者们带着他们的热情、理想和已凝练的传统云集北京政法学院。

北政迅速汇聚了钱瑞升、王铁崖、费青、吴恩裕、曾炳钧、龚祥瑞、楼邦彦、芮沐、黄觉非、严景耀、雷洁琼、张锡彤、徐敦璋、汪瑄、阴法鲁、杜汝楫、朱奇武、程筱鹤、余叔通、张国华、张子培等。这些令该们后辈学人仰视的学术星宿代表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法学、政治学、社会学这三大学科的最高水平。

新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因拥有一大批这样的名师而自始就显得与众不同。是这些大师和先哲们创造了该校历史上的第一次辉煌。北京政法学院因此而成为新中国政治家成长的摇篮,法学家培养的基地,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昌明的骨干力量。

钱端升主要成就

1954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有草案四稿, 第一稿是陈伯达一人起草的,但在宪法起草小组会议上没有被采纳。从1953年1月9日起,宪法起草小组重新起草宪法草案,即第二稿。宪法起草小组经过一个多月的 努力,2月17日草拟出宪法草案初稿。2月18日,初稿分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在京的中央委员。2月20日以后,刘少奇同志主持政治局和在京的中央委员讨论了三次,与此同时,发给全国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在毛泽东主席的主持下,宪法起草小组对草案通读统改,2月24日完成 “二读稿”,2月26日完成“三读稿”。3月8日,经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反复讨论、修改,宪法草案的草拟工作基本结束。宪法起草小组据此进行了修改。3月9日宪法起草小组的起草工作完成,历时两个多月,拿出“四读稿”。至此,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起草任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进一步讨论宪法草案提供了较成熟的文本。

3月17日,宪法起草小组回到北京。3 月中旬,周恩来总理、董必武同志又邀请了非中共党员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进行讨论。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请周鲠生、钱端升为立法顾问,叶圣陶、吕淑湘为语文顾问,对宪法草案进行了专门研究。通过以上工作,正式形成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作为中共中央的建议稿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出。这个草案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的基础,确立了54年宪法典的基本框架与体系。

1954年5月6 日~22日,举行了宪法起草座谈会各组召集人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有各组召集人、副召集人、秘书长、副秘书长、顾问等。在这次会议上,钱端升认为草稿:

第2条中,民主集中制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则,重要的原则也可放在后面,联系群众也是重要原则, 放在一起是可以的。前三条讲国家结构,将民主集中制这么重要的原则插在中间,冲淡了前三条的重要性。田家英支持这一观点。但李维汉认为这三条不能分开。最后未达成一致意见。

第3条,钱端升教授建议将其分为三款。最后分为两款。

第11 条,钱端升认为,对公民生活资料,是完全保护的,可以不要“依照法律”字样,对公民财产的继承权,是有限制地保护的,要有 “依照法律”字样。不主张第12与第13条的对调,因为次序是:完全保护的、有限制保护的、对所有权限制、禁止用私有财产破坏公共利益。最后按照钱端升的意思修订。

第13条,“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私有财产破坏公共利益”,钱端升认为,利用一词不合适,应当换一个词。最后决定由语文组研究“利用”一词。

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有代表主张加上迁徙自由,而钱端升认为, 不要加,因为宪法有个总的原则,有这些权利,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时就可以变通。如果都写,就加不完了。最后决定不加。

1954年5月27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序言和第一章总纲的问题。

第11条,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住宅等。钱端升认为,这里不包括房地产资本家的,因此是完全保护,若用“房屋”一词,指的也是生活资料,不包括房地产资本家的房屋。

1954年5月28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第二章的第一节第四节。有关选举届满之前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下届选举的问题。钱端升认为改为一个月内完成选举,怕不能保证如期开会,还是改为“两个月之前”好些。经讨论,改成 “任期终了的一个月以前”。

1954年5月29 日,在中南海 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第二章的第五节和第六节,以及第三章。 钱端升提出,民族乡的国家机关是一般国家机关,不是自治机关。田家英同意钱端升的意见,将民族乡非自治机关的性质和职权作出具体说明。邓小平总结说,同意民族乡行使一般职权,文字再研究。

第81条。陈叔通认为,共同纲领上有迁徙自由, 如果宪法中不写,问起来还要解释。 钱端升认为,可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讯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刘少奇同志评价说“改得好”。

1954年5月31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第二章的第四节,以及第三章。第91条,钱端升认为“住宅,通讯”移作第一款好。得到了一致认可。

1954年6月8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刘少奇主持会议。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修正稿全文讨论一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修正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法律地位,有代表提出是否应当对其有个定义,“是国家元首”。钱端升认为,不科学也不妥当。与宪法第一节和第三节冲 突。最终认为,取消为好。

关于第58 条,钱端升提出本地一词在法律上含义不清,建议把本地改为本区,本级改为同级。刘少奇认为,把本地删除即可。

1954年6月11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主持会议。 这是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提交宪法草案以前的最后一次会议。钱端升教授出席,并向毛泽东同志详细说明了武装力量和武装部队的称呼问题。

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意义对1954 年宪法的历史地位,毛泽东主席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中说:“这次大会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 年 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有了这部宪法,中国人民就有了一个有力的武器,将更加充满信心地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将要以更大的规模去推进社会主义事业”。

钱端升人物评价

钱端升先生生于上海。19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留学,192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他是一位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抗日战争时期,赴英、美、法等国宣传抗战。他曾撰文抨击蒋介石独裁统治,支持青年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新中国成立后,他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他连续担任第一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一、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不顾体衰多病,以高昂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任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委、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等职,对我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钱端升先生长期致力于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学贯中西,著述颇丰,为我国培育了大批人才,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曾受过他的教益。

钱端升出版著作

钱端升先生毕生从事法学、政治学研究,并积极参与政治,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钱端升撰有《法国的政治组织》(1930)、《德国的政府》(1934)、《法国的政府》(1934)、《比较宪法》(1938)、《民国政治史》(1939)、《战后世界之改造》(1943)、《中国政府与政治》(1950年,美国哈佛大学出版,英文版)等学术专著,合著有《比较宪法》、《民国政制史》等等。

钱端升补充介绍

  钱端升(1900年2月25日——1990年1月21日),字寿朋,生于上海,中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社会活动家。他17岁考入清华大学,19岁被选送美国留学,24岁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1954年参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钱端升教授率先运用“法律 ”的研究方法,将政治学研究聚焦于对各国宪法的研究,开启了我国比较政治研究的先河。钱端升毕生从事政治学、法学研究,并以学人身份积极介入政治,介入社会,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撰有《法国的政治组织》、《德国的政府》、《法国的政府》、《比较宪法》、《民国政治史》等著作。

  人物生平

  1900年2月25日生于上海,17岁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后入哈佛大学研究院深造,24岁获哲学博士学位。钱端升“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1924年归国后,在清华大学讲授政治学、宪法学。1927年,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在《现代评论》杂志连续发表论述,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归还租界;并主张吸取西方经验,建立完善的中国行政系统。1930年,钱端升回清华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课北大。

  1934年,继任天津《益世报》主笔主笔,数月间发表议论170篇,针砭时弊,终也-去职,再度往南京中央大学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钱端升参与筹建西南联0学院,于辛勤教学外,撰写有关国际时事的论文和学术研究的专著,积极参加加强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937—1949年,钱端升四次应邀赴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学。其中1947年10月至1948年,钱端升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讲授《中国政府与政治》。回国后于北京大学任教,

  1949年5月,被任命为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钱端升参与北京政法学院筹建并担任首任院长。同时,兼任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致力于新中国法制建设。1954年,钱端升被聘为全国人大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1957年,被错划为 ,迫离讲坛。1974年,出任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顾问及法律顾问。文革结束后,被选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主编法律学丛书。1990年1月21日病逝。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发起、以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教授的名义设立的部级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巨大贡献,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以钱端升先生的名义设立该奖项,主要宗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的巨大贡献,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学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激励后人在法学研究领域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和更多更好的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通过对这些成果的宣传推广,促进中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和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本奖项评奖范围包括所有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和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创作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咨询报告。首任理事长是徐显明教授,现任理事长是黄进教授。

  人物评价

  钱端升先生生于上海。191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留学,192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相继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他是一位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抗日战争时期,赴英、美、法等国宣传抗战。他曾撰文抨击蒋介石-统治,支持青年学生的爱国-。新中国成立后,他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他连续担任第一至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二、五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一、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不顾体衰多病,以高昂的政治热情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任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常委、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等职,对我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钱端升先生长期致力于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学贯中西,著述颇丰,为我国培育了大批人才,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曾受过他的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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