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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斋

王润斋人物照片

泰安名人王润斋介绍

原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

王润斋(1923.05~2008.09),男,山东泰安人。又名王清水、陈润斋。原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中共枣庄市委原书记,离休干部。第二届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十二大代表。

王润斋人物履历

王润斋,1923年5月生,山东泰安人。又名王清水、陈润斋。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高小文化。

1940年8月在泰山地委干部训练班学习。同年12月任泰北县岱峰区委各救会会长。

1941年5月任泰北县岱峰区委书记。

1942年5月在鲁中区党委党校学习。

1943年4月任莒沂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中共淮安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中共淮安县委副书记,沂山地区公安处处长。1949年5月任中共尼山地区、滕县地区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处处长。

1952年12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党组成员、经保处处长,山东省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山东省委政法部副部长。

1959年5月-1963年12月任第2届山东省政协常委。

1963年10月-1965年5月任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

1964年11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常委。

1965年5月任山东省济宁市市长。

1970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地委常委、济宁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指挥。

1971年8月任中共山东省枣庄市委副书记、代书记、枣庄市革委会代主任。

1974年12月任中共枣庄市委书记、枣庄市革委会主任。

1980年12月任中共枣庄市委书记。

1983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1997年12月离职休养。中共12大代表。

2008年9月2日17时06分在济南逝世,享年86岁。

王润斋人物评价

王润斋同志参加革命工作近七十年,始终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他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他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子女和家属要求严格,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王润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王润斋补充介绍

  王润斋同志生平(1923-2008)

  原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王润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9月2日17时06分在济南逝世,享年86岁。

  王润斋同志是山东省泰安市人,1923年5月出生,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泰北县岱峰区委各救会长、区委书记,鲁中沂山地区莒沂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沂山地区淮安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县委副书记,沂山地区公安处处长。1949年5月至1952年12月,历任尼山地区、滕县地区地委委员、公安处长。1952年12月后,历任省公安厅党组成员、经保处处长,省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省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部副部长。1963年10月后,历任济宁市副市长、市长。1970年8月至1971年8月,任济宁地区地委常委、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指挥。1971年8月至1974年12月,历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代理书记、代理革委会主任、书记、革委会主任,1980年12月任中共枣庄市委书记。1983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王润斋同志是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十二大代表。

  王润斋同志参加革命工作近七十年,始终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他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他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子女和家属要求严格,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王润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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