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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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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名人亓之伟介绍

明代官员

亓之伟,字坦之,号超凡。公元1581年(明万历九年)出生于山东莱芜羊庄村。公元1623年(天启三年)考中进士,初为成安知县,不久调直隶大名府浚县知县,到任后凡权势书札概不启封,不受私请,以强直闻名,士民服其铁石之操,称为“铁面”。后历任户部司郎中,河间知府,山西阳和兵备道等。1644年(崇祯十七年)因不降李自成被杀,以身殉国,时年六十四岁。

亓之伟早年经历

天启六年,朝廷勅命褒嘉为文林郎。后调户部广西清吏司任主事,主管钱谷,详细出纳,赖心计之能,治绩显著。崇祯元年,被勅命褒嘉为承德郎。在监兑苏淞常镇漕运时,正值上海令漂没漕米万担,大司农追究其责任,降为西安府经历。不久又升为推官,恢复户部主事职并监税浒墅(今江苏吴县西浒墅关镇)监兑草提督军务,此人骄横跋扈,多数官员曲意奉迎,亓之伟却与其针锋相对。他还救助流离乡民,专设房屋70多间,解救并收容被变民掠去的山东妇女一百多口,发给路费,送其还乡。崇祯十三年莱芜荒欠大饥,斗米数金,亓之伟捐谷800担,煮粥赈饥,使一千多人赖以活命。后升任山西佥事分巡阳和,三年后,迁任参议分守朔州。

亓之伟代表作品

亓之伟居官之外,善写作,喜绘画,所著有《苍麓四书》、《素尝辛草》、《过淮赋》及墓表数篇。所绘山水,笔法简洁利落,格调清冷苍凉。

亓之伟补充介绍

  亓之伟,字坦之,号超凡。明万历九年(1581年)出生于今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羊庄村。天启三年(1623年)考中进士。初为成安县令,不久调直隶大名府浚县县令。到任后凡权势书札概不启封,不受私请,以强直闻名,士民服其铁石之操,称为“铁面”。天启六年,朝廷敕命褒嘉为文要郎。后调户部广西清吏司任主事,主管钱谷,详细出纳,赖心计之能,治绩显著。崇祯元年,被敕命褒嘉为承德郎。

  亓之伟在监税苏淞常镇漕运时,正值上海令漂没漕米万担,大司农追究其责任,降为西安府经历。不久又升为推官,恢复户部主事职并监税浒墅(今江苏吴县西浒墅关镇)监税草场。晋升为员外郎,又升郎中,出任河间知府。在河间,他不趋炎附势,对“权豪大珰,悉裁以法”,士民服其刚方之气,阉党却畏其刚方之政。如当时正值宦官王坤提督军务,此人骄横跋扈,多数-曲意逢迎,亓之伟却与其针锋相对。他还救助流离乡民,专设房屋七十多间,解救并收容被变卖掠去的山东妇女一百多口,发给路费,送其还乡。崇祯十三年莱芜荒歉大饥,斗米数金,亓之伟捐谷800担,煮粥赈饥,使1000多人赖以活命,后升任山西佥事分巡阳和。三年后,迁任参议分守朔州。

  崇祯末年,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向明王朝都城北京挺进,沿途势如破竹。李自成部攻下宁武城后,便围攻朔州。亓之伟难以阻挡,退守朔州城,并在最关键的西门把守。此时,与其一同守朔州的守备已秘降农民起义军,并劝亓之伟开门投降。亓之伟当面责骂,被已在城门后埋伏好的守备士兵刺伤,将其用毛毡裹身,打开城门投降。1644年(崇祯十七年)2月21日,李自成见亓之伟于辛庄店中,亲自劝降,亓之伟不从,被杀,时年63岁。李自成进城后,有感于亓之伟之气节,将其家属找到后适当安置,并令其家属制棺收尸,葬于朔州城西。后清兵入关,亓之伟夫人冯氏携6岁的儿子收其骸骨,护送回乡,于11月17日安葬于苍龙峡西侧羊庄村南。朝廷以其殉节,封为奉政大夫。清代为其在城西厢建立“世科坊”和“联捷坊”。清乾隆五十四年,对明末死节臣民予以谥号,追谥其为“忠憨”,并崇祀为乡贤。

  其父亓才,为万历二十二年举人。亓之伟居官之外,善写作,喜绘画,所著有《苍麓四书》、《素尝辛草》、《过淮赋》及墓表数篇。所绘山水,笔法简洁利落,格调清冷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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