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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武

李圣武人物照片

禹城名人李圣武介绍

历史人物

李圣武(1919年-1949年),山东禹城的“燕子李三”,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但年代最早也最为真实的是沧州献县的“燕子李三”。

李圣武生平履历

李圣武,禹城李家庄人,因排行老三而得名。他虽然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但自小不务正业,发展到后来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他的成名原因比较多,一是当时李圣武为了扩大自己在道上的影响,就把老“燕子李三”(李鸿)的事嫁接到自己身上,到处吹嘘自己能“飞檐走壁”无所不能;再就是每次被抓之后,李圣武总能靠金钱打通关节,有惊无险,而国民党警察局为了掩饰自己收受李贿赂的丑行,也帮着吹嘘他会“飞檐走壁”、“缩骨功”,为李犯的屡屡逃脱寻找借口。而且当时有一个大的时代背景非常重要,就是济南刚刚解放,城内局势还不稳定,国民党在城内残留了大量的军警特务及反动道会人员伺机搞破坏,李圣武也是他们的候选人之一。

李圣武个人简介

李圣武(1919—1949) 因排行第三,俗称“李三”,假冒清末民初北京义盗李鸿(老燕子李三)之名,自称“燕子李三”。禹城县小李庄(今属禹城市)人。16岁跟刘鸿吉学拳术、刀箭、爬杆、登房、星夜行抢等。18岁与师兄段玉林、魏光明合伙抢劫金店、银楼、洋行。21岁起,流窜天津、北平、济南、兖州、徐州等地,横行抢掠。曾抢劫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 华成绸缎庄等处大量资财。1943年,在济南天桥附近被警方抓获,关押6个月后出狱,仍从事抢劫。1948年在济南再次被捕,被济南地方法院判处25年徒刑。 同年9月,济南战役开始,监狱无人看守,李圣武与其他囚犯一起混逃出狱。济南解放后,李圣武恶习不改,1948年12月分别在夜间潜入济南庆丰、老凤祥金店和芙蓉巷一富商住宅抢劫,并枪杀事主2人。

1949年6月在徐州被捕获,旋即押回济南。经审讯,李圣武对其在解放后的抢劫杀人罪行供认不讳。同年10月27日被济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李圣武后世评价

基于上面的几个原因,李圣武是“燕子李三”的传说也就逐渐地混淆视听,终于造成了人们的一种误解。 燕子李三,从穷人和侠客沦落为窃贼和淫贼,虽然他的武功和故事为人们津津乐道,但是当他被擒并处死,人少怜之者。

李圣武补充介绍

  李圣武(1919—1949)又名李化天,乳名吉顺。因排行第三,俗称“李三”,假冒清末民初北京义盗李鸿(老燕子李三)之名,自称“燕子李三”。禹城县小李庄(今属禹城市)人。16岁跟刘鸿吉学拳术、刀箭、爬杆、登房、星夜行抢等。18岁与师兄段玉林、魏光明合伙抢劫金店、银楼、洋行。21岁起,流窜天津、北平、济南、兖州、徐州等地,横行抢掠。曾抢劫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 华成绸缎庄等处大量资财。1943年,在济南天桥附近被警方抓获,关押6个月后出狱,仍从事抢劫。1948年在济南再次被捕,被国民党济南地方法院判处25年徒刑。 同年9月,济南战役开始,监狱无人看守,李圣武与其他囚犯一起混逃出狱。济南解放后,李圣武恶习不改,1948年12月分别在夜间潜入济南庆丰、老凤祥金店和芙蓉巷一富商住宅抢劫,并枪杀事主2人。1949年6月在徐州被捕获,旋即押回济南。经审讯,李圣武对其在解放后的抢劫杀人罪行供认不讳。同年10月27日被济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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