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名人刘鸣九介绍
辽宁省委第六届主任委员
刘鸣九(1900一1997年9月14日),辽宁海城人。曾任民革第五、六届中央委员和辽宁省委第六届主任委员。
刘鸣九(1900-1996),字鹤龄,生于辽宁省海城市感王镇东粮窝村。1918年毕业于海城中学,到奉天实业厅任科员。1920年秋任东三省巡阅使署卫队混成旅司令部少校书记官,在张学良身边供职。1923年秋,入东北讲武堂学习。1924年任奉军一、三联军司令部中校主任秘书。1925年后历任东北军三、四方面军军团司令部上校秘书、少将秘书处长兼张学良机要秘书,同时兼任京兆实业厅厅长、护理京兆尹。1929年底东北易帜后,出任辽宁省政府委员兼任农矿厅厅长,其中又兼任中日合办鸭绿江采木公司督办、本溪湖煤铁公司督办、弓长岭铁矿督办。1931年又兼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辽河委员会委员长、辽河工程局督办。他以民族利益为重,坚决 日本人以开矿、修铁路等为由的经济侵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刘鸣九于次日在营口被日军拘捕,保释后逃亡北平。时值张学良筹措长城抗战事宜,刘鸣九被委任为北平军事委员会分会参议,军分会交际委员会委员长,主持日常工作,参与长城抗战。1936年西安事变张学良被扣押后,刘鸣九避居天津,始终不肯出任汪伪政权官职。全国解放后,刘鸣九于1955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先后担任中国国民党辽宁省委员会常委、副主委、代主委、主委等职,还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五、六届中央委员、第七、八届监察委员会常委。1955年,刘鸣九应邀回到沈阳,参加了政协辽宁省第一届一次会议,后连续当选为历届常务委员。1996年9月14日在沈阳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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