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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

曾布人物照片

南丰名人曾布介绍

宋朝宰相,南丰七曾
北宋宰相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太常博士曾易占之子,中书舍人曾巩之弟,北宋中期宰相,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

十三岁时,父亲曾易占去世,跟随兄长曾巩学习 ,得到了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曾布得以上书言政,得到了宋神宗的重视并被重用,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后来在市易法的争论中,曾布被认为阻挠了新法而贬谪出外,在饶、潭、广、桂、秦、陈、蔡等地奔波为官。

宋神宗驾崩后,高太后垂帘,旧党执政,曾布又因坚持不变役法而未进入政治中心 ,直至宋哲宗亲政后才得到重用,重新开展变法事业,被任命为枢密使,但又与同为新党的章惇爆发矛盾。 端王赵佶继位后,章惇因反对被贬谪,曾布被徽宗任命为右仆射,并排挤掉了作为左仆射的韩忠彦 ,又和新任左仆射蔡京爆发矛盾,被一再贬谪,最终死于润州,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曾布虽然不乏才干,但在宋史中却被列入《奸臣传》,政治生命被卷入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政治立场较为中立,在哲、徽二帝时期的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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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人物生平

平步青云

十三岁时,曾布便遭遇父丧,跟着他的哥哥曾巩一同学习,二人同时考中进士,中进士后曾布接连被任职为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县令。

熙宁二年(1069年),曾布被迁往首都开封为官,因为韩维和王安石的推荐,曾布上书言政,说为政的根本有二:曰厉风俗、择人才;其要点有八:曰劝农桑、理财赋、兴学校、审选举、责吏课、叙宗室、修武备、制远人,这些政治主张基本上都是王安石所提倡的。

曾布又受到宋神宗的召见,因为他的建议符合宋神宗的施政理念,被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的职位,不久又授予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的职位,在三日之内就接连收到了皇帝的五份任职文书。

因为曾布的才能受到了王安石的器重,得以和吕惠卿一同主持开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当时的老臣和朝臣大都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曾布因此上书说:“陛下您凭借自己的雄才大略,延请博学而有远见卓识的大臣,想在天下有所作为。但一些大臣玩弄法令,在朝堂上率先反对,小臣在下议论纷纷,人人都窥伺间隙,巧言毁谤,以舆论来愚弄君上。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陛下赏罚之术不明,如果能够明赏罚、用威刑,使天下都知道帝命不可违抗,法令不可轻慢,那还有什么命令不能贯彻,什么想法不能成功呢?” 曾布劝神宗坚定变法决心,专任王安石以推进新法、消除不利于新法的舆论。新法大兴,曾布因此而得到重用,担任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等职。

重臣韩琦上书激烈地指责新法的危害,神宗因此而颇有动摇,曾布便替王安石逐条分析批驳韩琦的观点,使得新法更加稳固。

背叛新党

熙宁七年(1074年),天下大旱,宋神宗下诏征求直言,曾布上书奏秉市易务的判官吕嘉问在执行市易法时用重税来剥削人民,曾布论述说:“国家财用匮乏是因为货物不流通;货物不流通则是因为商贾不流动;商贾不流动,是因为兼并之家想方设法阻碍他们。所以在京城设市易务买卖各地的货物来不时调控物价,使价钱或高或低以保护普通商贩和平民的利益,官府也不失得到二分息钱,那么商贾自然就流动了。如今吕嘉问竟派官吏到各地买货物,严禁商人先交易,以收息多少作为赏罚和政绩高下等级的标准,所以官吏、牙人唯恐货物不被搜罗光和息钱不多,这是官府自己成为兼并势力,不是市易法的本意。”曾布此奏实质上是背叛了变法派,宋神宗把这事交给两制议论,吕惠卿认为曾布阻挠新法的施行,王安石气愤,曾布就被罢官。

同年,吕惠卿被任命为参知政事,设置诉案,发动弹劾之事,曾布被进一步贬为饶州知州,又转到潭州。后来又恢复曾布集贤院学士之衔,为广州知州。

元丰元年(1078年),曾布以龙图阁待制的身份出知桂州。又进为直学士,知秦州。后来又历任陈州、蔡州和庆州的知州。

重获重用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其幼子宋哲宗继位,反对变法的高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旧党因此被启用。因为曾经攻击市易法,曾布复官为翰林学士,又升为户部尚书。司马光执政后,令曾布改变役法,曾布推辞说:“免役法的法令条文都出自于我,如果让我来立刻改变,从道义上讲绝不能做。”曾布因此出外。

元祐元年(1086年),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为太原知府,又历任真定、河阳知府和青、瀛知州。

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亲政,曾布调任江宁,路过京城时,被留在京城任翰林学士,后来又升为承旨兼侍读,拜同知枢密院,又进官为知枢密院事。

新党内斗

宋哲宗执政期间,章惇为宰相,曾布草拟制书时对他极其赞美,希望推荐他为相,但是章惇颇顾忌他,只推荐他在枢密院任职,所以他们俩越发不和睦。

成为执政后,曾布极力支持章惇继承新法的主张,请求鉴别赏赐那些在元佑年间说改变役法不利的臣僚百姓来鼓励舆论。章惇因此兴起大狱,处罚那些旧党成员,官吏被流放、贬职、降级,废罢的几乎天天都有,曾布也在其中多有陷害。皇宫中奉旨查处一桩案件,宋哲宗交付给执政判罪,法官认为他们诅咒并没有成功,不应当处以极刑,曾布说:“他们带着驴驹媚,使自己增加媚力,又出现蛇雾,这是没成吗?”众人都十分惊悸,于是处死了三个宫人。

章惇为获得士大夫的支持,推荐名士彭汝砺、陈瓘、张庭坚等人,又请求恢复被削夺的司马光、吕公著的赠谥,并保护二人的坟墓和墓碑,曾布却加以反对并认为这是无益之事。曾布又上奏说:“皇帝操持权柄不可倒持,如今从宰辅到言官都只知道怕宰相而不畏陛下,如果我不揭发此事又有谁敢言呢?”曾布是想排挤章惇却没有成功。

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驾崩,皇太后招来宰辅询问谁可立为皇帝,章惇厉声说:“按礼法而言,同母胞弟简王当立。”皇太后说:“我无子嗣,诸王都是神宗的庶子。”章惇复言:“既然都是庶子,按长幼应立申王。”皇太后说:“申王有疾病,不能立为帝。”章惇还想说话,曾布斥责说:“章惇,听太后处置。”太后决定立端王,乃是宋徽宗。

争败离朝

宋徽宗继位后,章惇得罪被罢免,曾布得以拜相,韩忠彦为左仆射,曾布为右仆射。韩忠彦虽然在曾布之上,但因为他的性格柔懦,事情多由曾布决定,但曾布仍不能容他为相。

当时政治气氛认为宋哲宗时期的政事有过失,想用大公至正解除朋党。第二年,就改元建中靖国,新党和旧党的人并用,韩忠彦被罢职,曾布独自掌权,逐渐献上“绍述”的政治主张。

崇宁元年(1102年),宋徽宗任用蔡京为左仆射,蔡京和曾布并不和睦。恰逢曾布想提拔他的亲家陈佑甫为户部侍郎,蔡京上奏说:“爵禄是陛下之赏,怎么能让宰相私自授予亲信呢?”曾布愤然争辩,声色都越来越严厉了。温益呵斥曾布说:“曾布你怎能在皇上面前失礼?”徽宗不悦而退,御史领会了上意去攻击曾布。曾布便被罢为观文殿大学士、润州知州。

蔡京依然对曾布存有积怨,给曾布加以贪污的罪名,又命开封府吕嘉问逮捕曾布诸子,又罗织罪名进行审讯,利诱无罪的佐证认罪使自己脱罪而加罪于曾布诸子。曾布落职,为提举太清宫,在太平州居住,后又降为分管南京的司农卿。又因为曾经推荐过的学官赵谂反叛,曾布被降为散官,衡州安置。又因为曾布在建中靖国元年执政时放弃湟州,被降为贺州别驾,又降为廉州司户。四年后,被转到舒州,恢复太中大夫的官职,提举崇福宫。

人物逝世

大观元年(1107年),曾布在润州去世,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被赠为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曾布人物评价

王安石: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叛后附,或出或入。

梁启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曾布个人作品

诗词:《江南好/忆江南》、《水调歌头·魏豪有冯燕》、《水调歌头·袖笼鞭敲镫》、《水调歌头·说良人滑将张婴》、《水调歌头·一夕还家醉》、《水调歌头·凤凰钗》、《水调歌头·向红尘里》、《水调歌头·义城元靖贤相国》、《二月》等。

曾布补充介绍

  曾布(1036~1107),字子宣,宋南丰人,曾巩异母弟,曾任右相。

  曾布13岁时丧父,从学于兄曾巩。嘉祐二年(1057)中进士,初任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令。熙宁二年(1069)到开封,开封知府韩维聘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后经韩维和王安石推荐,上 书言政,深得神宗赏识,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与吕惠卿共同参与制订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成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之一。熙宁三年(1070),河北安抚使韩琦上 书极力反对青苗法。曾布据理力争,驳斥了反对派的种种不实说法,使该法继续推行。王安石说:“新法初行,议论纷纷,唯独惠卿与布始终坚定不移,其他人多反复无常。”不久,升为修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

  熙宁七年(1074),守旧派大力反对市易法,神宗迫于皇室和外戚的压力,令曾布进行追究。曾布将开封府主管市易的判官吕嘉问多收利息以图奖赏一事陈述于廷,认为市易法是“挟官府而事兼并之事。”吕惠卿和王安石则认为曾布有意阻挠市易法的推行,将曾布贬知饶州、再知谭州(今长沙)、广州、桂州、秦州(今天水)、陈州(今淮阳)、蔡州(今汝南)、庆州(今庆阳)。元丰末(1085),复为翰林学士、户部尚书。适逢司马光执政,令其改役法,曾布拒绝,结果又被外调。元佑初(1086),曾布以龙图阁学士知太原府,再调真定府(今正定)、河阳、青州、瀛州。绍圣初(1094),曾布为翰林学士,承首兼待读。章淳为左相,曾布任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淳“绍述”之议。元符三年(1100),哲宗卒,在端王(赵佶)继位问题上,曾布与章淳意见不合,附和宣仁太后,拥端王为徽宗。徽宗罢章淳相,以韩忠彦、曾布为左、右相。韩忠彦虽居左相,但生性柔懦,大事多由曾布决定。

  徽宗继位后,大臣对元祐、绍圣之政议论纷纷,认为有失偏颇,朝廷应处以大公至正消除朋党之争,乃改元建中靖国(1101)。韩忠彦因“变易神宗法度”而罢左相,曾布独揽大权。徽宗于次年(1102)又改元为崇宁,召蔡京为尚书左丞。曾布继续鼓吹“绍述”之说,终因“力援元祐之奸党,阴挤绍圣之忠贤”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润州(今镇江)。此后,曾布一再被降职至舒州(今安徽庐江)司户。大观元年(1107),卒于润州,赠观文殿大学士,谥“文肃”。

  《宋史》将曾布列入奸臣传,近代梁启超在其著《王安石评传》中则赞言:“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认为“其才其学,皆是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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