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赞名人>江苏省名人>常州市名人>溧阳市名人

史贻直

史贻直人物照片

溧阳名人史贻直介绍

清朝大臣

史贻直(1682-1763年),字儆弦,号铁崖,江苏溧阳县人。清朝大臣。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授检讨。历充云南主考、广东督学、赞善、侍讲、太子庶子、讲读学士。雍正元年(1723年),任内阁学士。次年,升吏部侍郎。后来署理闽浙总督,升左都御史,协理西安巡抚,又升户部、兵部尚书。 乾隆初年,历任湖广、直隶总督。乾隆九年(1744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他为次子史奕昂担任甘肃布政司写信给巡抚鄂昌,被告发而削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入朝拜相。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去世,追赠太保,谥号“文靖”,入祀贤良祠。

史贻直人物生平

早年仕途

史贻直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出生,江苏溧阳人。史贻直少年的时候十分熟悉古代的典章制度。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时年十九岁。自检讨五次迁升到侍读学士。雍正初年,命其在南书房行走,再迁移为吏部侍郎,历任工部、户部尚书 。

命如河南按总督田文镜劾信阳知州黄振国等,定谳入告。上蔡知县张球,文镜所尝荐,贻直等发其讳盗。下吏议,文镜疏自劾。复命如山西按前总督年羹尧领河东盐政,私其子挠盐法。雍正七年(1729年),复命如福建按巡抚朱纲劾按察使乔学尹等,并论如律。雍正帝奖其公当,命署福建总督。福建水师巡海,挟市易物蚀关税,贻直为申禁。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以米少,仓谷不如例粜易,贻直请以台湾应输兵米易谷运四府,以次粜旧存新;内地兵戍台湾,往还扰番社,贻直请下台湾总兵,戍兵往还,遣裨将检押:皆如所议行。

雍正八年,调署两江总督,以本籍疏辞,勿许。授左都御史,仍留两江。雍正九年,召还。时师征准噶尔,陕西、甘肃当师行道,任餽饷。命偕侍郎杭奕禄等宣谕化导,旋命协理陕西巡抚,擢兵部尚书,仍留陕西。雍正十年,署巡抚。廷议禁烧锅,下诸行省。贻直疏言:“年丰粮羡;烧锅亦民间谋生之一事。当视年事丰歉,审民力盈虚,加以董劝。”上许为得因时制宜之意。湖广总督迈柱请疏湖广荆子关至陕西龙驹寨水道,便转饷。贻直疏言:“荆子关至龙驹寨,旧有丹河,行两山间,纡折三百七十里。夏秋间民引以溉田,筑堰蓄流,涓滴必争。雨后山水骤至,纤路辄断,实不宜於挽运。臣察湖广转饷艰难,当於河南府陕州傍河诸州县积谷,行转搬之策。浚治丹河,宜若可缓。”上韪贻直言,格迈柱议不行。旋授户部尚书,总理陕西巡抚。

高宗初年

雍正十三年七月,召还。八月,世宗崩,高宗即位,贻直入对,高宗出世宗遗念衣赐贻直,勖以始终一致。贻直泣,上亦泣不止。贻直疏言:“科道及吏、礼二部宜循旧制用科目;官吏迁擢,捐弃阶资,幸进者不以为公,沉滞者不胜其怨,宜亦循旧制存阶级;河南各州县报垦砂砾山冈,按亩升科,小民鬻儿女以应输将,州县官劝捐,有损国体。请简廉明公正大臣抚绥其地,则情弊立见。”事下总理事务王大臣议行。

寻命署湖广总督。乾隆元年,疏言:“旧制州县亏仓谷,议罪:谷一石当银一两,时值实不及。诸杂粮皆视谷,尤失平。”部议米一石当银一两,谷及诸杂粮皆当银五钱,著为令。武昌城西南当江、汉合流处,旧有长堤。贻直令所司履勘重筑,自王惠桥至土城矶,堤千三百馀丈,期三岁而毕。湖广为两淮行盐地,而地错入川、粤,凡巴东、归州、道州、宁远等九州县民私食川、粤盐,两淮盐政尹会一以为言。贻直言湖广行两淮盐岁七十馀万引,诸州县僻远,两淮盐不至,强而行之,官商且交困。部议如贻直奏。湖南城步等县苗酋蒲寅山、凤老一等为乱,贻直与巡抚高其倬等讨平之,上嘉其劳。召还,历工、刑、兵、吏诸部尚书。乾隆七年,命署直隶总督。复召还,协办大学士。九年,授文渊阁大学士。乾隆十年三月,加太子太保。

晚年岁月

贻直子奕昂,官山东运河道,以巡抚鄂昌荐,命署甘肃布政使。乾隆二十年,鄂昌坐事籍没,得贻直请讬状,上念贻直勤慎,不深罪,令致仕回籍,召奕昂还京。乾隆二十二年,上南巡,贻直迎驾沂州,令在家食俸。寻召还,仍授大学士。途中病作,遣御医就视。至京,命领工部尚书,加太子太傅。乾隆二十五年,上以贻直成进士已六十年,赐诗奖为“人瑞”。寻命遇祀典不必随班行礼,以肩舆入直。乾隆二十七年,贻直乞致仕,命不必兼摄工部,岁加俸五百金。乾隆二十八年,卒,年八十二,赠太保,祀贤良祠,谥文靖。

《清史稿·列传九十》 有记载。

史贻直人物评价

赵尔巽等《清史稿》:贻直为政持大体,不苟为异同。性强记,饬举止,善为辞令。

史贻直补充介绍

  史贻直(1682~1763年),字儆弦,江苏溧阳人。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进士,授检讨。历任侍读学士、吏部侍郎、两江总督、左都御史等职。雍正九年(1731),清军西进新疆准噶尔作战,他奉命督粮饷至陕西。十年署陕西巡抚。当时朝廷大臣议定禁止民间酿酒,颁布各省实行。他认为此令不妥,即上疏说,酿酒是民间发展经济,百姓谋生的办法,丰收之年粮食有余,可以倡导百姓酿造。皇帝准许因时制宜而行,不可一概强制。

  湖广总督迈柱建议朝廷疏浚湖北荆子关至陕西商州龙驹寨的丹江河道,以便于从水路运输军粮。他向皇帝上疏提出异议,他说:荆子关至龙驹寨间,丹江流经大山之中,蜿蜓三百七十余里。夏秋之际百姓引水灌地,筑堰蓄水。遇大雨时,山洪暴发,丹江两岸的縴路被冲毁,实不宜于行船运粮。他建议在河南靠黄河岸边的诸州县筹粮,由黄河西运,或由陆路转运。可暂不动员百姓疏浚丹江。此议得皇帝准许,避免了商州百姓修河之劳役。雍正十三年(1735)七月被召回京。乾隆朝,历任湖广总督、协办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乾隆二十八年(1763)卒,时年82岁。

  “史贻直”人物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果您发现人物介绍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