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名人刘戊介绍
刘戊(?-前154年),西汉宗室、第三任楚王(前174年-前153年在位),楚元王刘交之孙,楚夷王刘郢客之子。
汉景帝二年(前155年),他在为去世的薄太后服丧期间饮酒作乐,作风不良,被人告发。汉景帝遂削减其封地。他心怀不满,不听国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勾结吴王刘濞起兵反叛汉廷,掀起“七国之乱”,与吴、赵叛军进攻梁国,兵败自杀,葬于楚王陵。
刘戊人物生平
刘戊(?~前154年)楚夷王子,西汉楚国第三位王。父死嗣位为王,立二十一年,因参与汉初的“七国之乱”兵败后自杀。
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举国服丧。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享乐,后被人告发。汉景帝鉴于与刘戊的堂兄弟之情,未采纳部分大臣诛杀刘戊的建议,但决定减小刘戊辖区,下旨收回东海郡。刘戊遂与吴王刘濞通谋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不听,杀了二人。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汉将周亚夫战,战败后自杀,军遂降汉。家人匆忙将刘戊下葬于徐州狮子山的楚王陵。之后,汉景帝并没有过多追究罪过,同意了按诸侯王规格将其葬在尚未竣工的王陵中。
刘戊轶事典故
刘戊并非仅仅因为服丧期间饮酒享乐而被削郡,《史记》、《汉书》均明确有载其因“为薄太后服,私奸”故而 削郡。所谓私奸,可作两解,一为强奸,一为通奸,其所奸对象史无详载,今或以为奸其宫女,但若奸其宫女,则当视为临幸,而不可谓为奸。故可推知此一奸情之不伦。无论是通奸还是强奸,总之是不伦之奸情,服丧期间有奸情,按例当除国。景帝以同宗之亲而仅削其东海郡。
刘戊史籍记载
《史记·卷五十·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刘戊补充介绍
刘戊(?-前154年)楚夷王子,汉高祖刘邦四弟楚元王刘交之孙,楚夷王刘郢客(《史记》作刘郢)之子,西汉楚国第三位王。父死嗣位为王,立二十年,因参与汉初的“七国之乱”兵败后 。
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举国服丧。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享乐,后被人告发。汉景帝鉴于与刘戊的堂兄弟之情,未采纳部分大臣诛杀刘戊的建议,但决定减小刘戊辖区,下旨收回东海郡。刘戊遂与吴王刘濞通谋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不听,杀尚与夷吾。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汉将周亚夫战,汉绝吴、楚粮道,战败,吴王战死,他- ,军遂降汉。家人匆忙将刘戊下葬于徐州狮子山的楚王陵。之后汉景帝并没有过多追究这位堂兄的罪过,同意了按王爷规格将其葬在尚未竣工的王陵中。
刘戊并非仅仅因为服丧期间饮酒享乐而被削郡,《史》、《汉》均明确有载其因“为薄太后服,私奸”故而削郡。所谓私奸,可作两解,一为0,一为通奸,其奸性对象史无详载,今或以为奸其宫女,但若奸其宫女,则当视为临幸,而不可谓为奸。故可推知此一奸情之不伦。无论是通奸还是0,总之是不伦之奸情,服丧期间有奸情,按例当除国。孝景以同宗之亲而仅削其东海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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