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名人马忆湘介绍
马忆湘,(1923—2016),女,土家族,湖南省永顺人,老红军战士、作家,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第二方面军总医院看护,参加长征;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关中分区妇联副主任,在关中大生产运动中获劳动英雄称号,1945中央党校学习,同年随八路军三五九旅赴东北,任旅卫生部政治指导员,建国后,先后担任任广州军区通信总站、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等职务,著有长篇小说《朝阳花》。
原广州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马忆湘同志,因病于2016年9月11日在广州逝世,享年93岁。
马忆湘人物经历
马忆湘(1923—2016),女,土家族,湖南省永顺县人,土家族,1923年5月出生在永顺县龙家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因家贫从小给人家当童养媳,受尽生活磨难。
1935年春参加工农红军,不久,随红二、六军团长征,193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到陕北后,历任关中分区妇联副主任、中央党校学员、解放军旅卫生部政治指导员,大生产运动中被评为劳动模范,1941年与晏福生同志结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不怕艰险,直到全国解放。
1949年随军南下,曾在军中和地方任职,1955年获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各一枚,1958年在湖南军区从事文艺创作工作。
1958年完成回忆录《在长征的道路上》,1959~1961年完成长篇小说《朝阳花》,被广州军区政治部颁发优秀作品奖,1961年调广州军区司令部第一通讯总站任副政委,后发表《我跟红军过草地》。
粉碎“四人帮”后,她得到平反,恢复了名誉,被任命为广州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还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广东省儿童福利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1987年编写了《难忘的青少年时代》,1988年3月离职休养。
1996年,为庆祝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朝阳花》又被作为“红色经典”丛书之一隆重推出。
马忆湘补充介绍
马忆湘
(1923-)
解放军女作家。
湖南省永顺县人,土家族,1923年5月出生在永顺县龙家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因家贫从小给人家当童养媳,受尽生活磨难。1935年春参加工农红军,不久,随红二、六军团长征。193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到陕北后,历任关中分区妇联副主任、中央党校学员、解放军旅卫生部政治指导员。大生产运动中被评为劳动模范。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不怕艰险,直到全国解放。建国后任广州军区通讯总站政委、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
50年代中期,党中央号召老干部撰写革命回忆录。总政治部在全军开展“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年”征文活动。她利用自学和组织上送她学习获得的知识,拿起笔,花了几个月时间,完成了一万多字的回忆录《在长征路上》,被中国青年出版社收入《战斗的历程》一书出版。部建议她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写一部自传体小说,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图书。她认真回忆,撰写故事梗概,然后口述,由湖南省军区政治部派人记录,并整理出初稿,最后共同研究,逐字逐句进行修改。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写成长篇小说《朝阳花》,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几年内一版再版,发行数十万册,并翻译成日语出版。“文革”中,《朝阳花》被诬陷为歌颂贺龙、为贺龙树碑立传的“大毒草”。她被送到沙河学习班,作为重点对象批斗。专案组不分白天黑夜逼着她揭发贺龙。她几次昏倒在批斗会场上。她始终相信党的正确领导,认为污蔑贺龙就是丑化红军,自己决不能出卖灵魂,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利益。
粉碎“-”后,她得到平反,恢复了名誉,被任命为广州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还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广东省政协委员。1988年3月离职休养。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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