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名人黄辅辰介绍
黄辅辰,字琴坞,贵州贵筑人,原籍湖南醴陵。清朝湖北布政司黄彭年之父。 清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举人,十五年(公元1835年)进士。授吏部主事,累迁郎中。三十年(公元1850年),升验封司员外郎,旋迁考功司郎中,授陕西凤邠盐法道。卒,祀名宦。
黄辅辰人物生平
黄回贵州参加镇压农民起义。回山西后,两署冀宁道,加盐运使街。又凤邠盐法道、西安同知等。为人刚毅,凡有利国利民之事,挺身而出,敢作敢为,常与上司顶撞,不肯屈服,人称"硬黄"。在山西冀宁道时,官府拟加苛税,辅辰认为山西地瘠民贫,不可加重百姓负担,请求免掉。还有,户部在平定州铸铁钱,流通不畅,强令分销,辅辰认为有百害而无一益,奏请废止。
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调直隶前线防务要员,视察海口形势,请求以重兵把守北塘,未被采纳,愤然辞职。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任陕西凤邠盐法道员时,积极推广营田,招来客民耕种,发给耕牛、籽种、农具、棚舍,垦田十八万亩,既利民生,又解决了兵饷,著有《营田辑要》三卷。他还兴义学,办书院,建养济院、育婴堂、种痘局、修筑堤岸、沟渠,百废俱兴。
历官二十余年,爱国爱民,有循吏风,以积劳病逝。被祀陕西名宦。他还擅书画,工山水画和花卉画,贵州省博物馆藏有其《观瀑图》山水大立轴和朱笔《四君子图》屏要,构图各异,而韵致贯一,特显大气饱满。
黄辅辰史料记载
《清史稿》记载
黄辅辰,字琴坞,贵州贵筑人,原籍湖南醴陵。道光十五年进士,授吏部主事,累迁郎中。遇事侃侃持正论,屡忤上官,不少屈,时称“硬黄”。
咸丰初,以知府分山西。会贵州乱作,遽归倡团练,修碉堡,积谷省城二万馀石,抚清水江诸苗,平巴香乱,以功晋道员。寻赴山西,署冀宁道。饷绌,议加釐捐,辅辰谓晋人皆贾於外,山多地瘠,非他行省比,不宜病民。争之不得,则请蠲苛细,取大宗,及不切民生日用者。户部设宝泉分局於平定州,就铸铁钱。滞不行,则令分销诸郡县,岁收息银三万解部。辅辰谓:“京师用铁钱以济铜币之乏,山西勿便也。今行各县,议令交纳钱粮,以三万之微利,妨数百万之正供,利一而害百。即专行平定一州,日积日滞,其患滋大。”议上,遂罢之。九年,调赴直隶军营,察海口形势,请以重兵扼北塘,当事迂其言,不用。寻乞假去。至四川,依总督骆秉章。
陕西自回乱,地多荒芜,巡抚刘蓉议兴营田。辅辰书陈方略,采官私书为《营田辑要》三卷,大旨在用民而不用兵,与民兴利,不与民牟利,蓉疏荐之。五年,授陕西凤邠盐法道,任以西安、同州、凤翔、延安、乾州、邠州、鄜州七属营田事。辅辰建议谓:“关中土旷人少,非招徕客民,事末由济。然耕牛、耔种、农具、棚舍,官不能给,民不乐趋也。莫若即以地畀之,薄收其租,亩二斗为差,六年后给券,使世其业。虑田无限制,赋无定则,吏得以意高下为民患,当先正经界,略如古井田法,量地百亩为区,编列次第,书赋额於券,视土肥瘠别等则上下授之。凡领垦者以先后为次,十区为甲,十甲为里,置长焉。里长总十甲租课,岁输之官,凡移徙更替事皆责之。别授田六亩,俾食其入,为庶人在官者之禄,而官总其成。”令下,民皆便之。复定考课举劾法,策奉行不力者。期年,凡垦田十八万馀亩。时军事急,赖所入租麦以饷之。又拨产给书院、义学、养济院、育婴堂、种痘局及灞岸堤工、渠工,诸废皆举。寻卒,祀名宦。
黄辅辰补充介绍
黄辅辰(生卒年不详),字琴坞,原籍湖北醴陵,迁居贵州贵筑(今贵州札佐镇)道光十五年(1835)中进士,授吏部主事,迁郎中,咸丰初年以知府分山西,后晋升道员。他生性刚直,对政事好发议论,直言不讳,多次顶撞上司,时称“硬黄”。
陕西爆发回民起义,兵荒马乱之中,田地多荒芜。巡抚刘蓉提议兴办营田,扩大农耕。黄辅辰支持此议,致书陈述方略。他还博览群书,了《营田缉要》三卷。其大意是实行营田是为民兴利,不是向百姓牟取利益。刘蓉器重他有才识,于咸丰五年(1855)推荐他任陕西凤彬盐法道员,主管西安、同州(今大荔县)、凤翔、延安、乾州(今乾县)、邠州(今彬县)、鄜州(今富县)等处营田事。
他的具体建议是说,关中地旷人少,必须招徕外省客民前来从事营田。但缺耕牛、籽种、农具、房舍,官府又不能解决,百姓是不愿意从业的。若将地送给百姓,只收少量地租,六年后发给地券,地归耕者,使其世代所有。由于地-线,赋无定额,为防止官吏任意加高收赋,苦害百姓,应先划定地界,如同历史上的井田法,以100亩为一区,并视土壤的肥沃贫瘠情况分授,将赋额书写在地券上。凡是前来领垦田者,以先后次序编区,10区为一甲,10甲为一里,设置里长,总管10甲的地租,每年照定数送交官府,并不准随意将地移交他人。
此事一公布,百姓很欢迎,一年时间,共垦田十八万多亩 。这些地所收的租粮,供应了军饷,又拨给书院、义学、养济院、育婴堂、种痘局以及灞河堤岸和开渠工程的费用,使这些事业得到发展。
卒于此任,祀名宦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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