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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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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名人陈宗契介绍

石鼓书院

陈宗契(1569年—1630年),字禖生,号景元,湖广衡阳县人。明朝官员。

陈宗契人物生平

陈宗契25岁中举人,32岁中进士,选庶吉士,补福建道监察御史。他不怕得罪权贵,不顾自身安危,毅然以弹劾不法官吏及政治弊端为己任。曾多次上疏批评辅臣李廷机,特别是对控制陕西税收的宦官梁永陷害巡按御史徐懋恒一案,多次上疏请诛梁永以正国法,其直言敢谏之声威,令朝臣无不震惊。

熹宗天启四年(1624),为通政司参议,后转任右通政。时熹宗年幼无能,宦官把持朝政,忌陈宗契直言,遂派任太常寺卿,负责礼乐,别无实权。因不满太监魏忠贤专权误国,辞官隐居不出。隐居期间,犹不忘民困,常具呈藩抚,诉民疾苦。

崇祯三年(1630),召为兵部右侍郎,朝命未达前三日卒。

陈宗契个人作品

著有《醒耳吹》二十卷(编) 、《陈禖生文集》。诗作最有名的是《咏南岳诗》,其佳句“青天七十二芙蓉,回雁南来第一峰”,现刻于衡阳回雁峰烟雨池畔。

陈宗契补充介绍

  陈宗契(1569-1630)

  字禖生,号景元,明湖南衡阳人。二十五岁中举人,三十二岁成进士,选庶吉士,补福建道监察御史。他不怕得罪权贵,不顾自身安危,毅然以弹劾不法官吏及政治弊端为己任。曾多次上疏批评辅臣李廷机。特别是对控制陕西税收的宦官梁永蛊害巡按御史徐懋恒一案,陈宗契上疏指陈梁永对人民吸脂敲髓,怀恨御史徐懋恒秉公执法,造蓄“蛊毒”谋害徐。陈宗契在奏疏中列举事实,切中要害,请诛梁永以正国法,其直言敢谏之声威,令朝臣无不震惊。明熹宗天启四年(1624),为通政司参议。后转任右通政。时熹宗年幼无能,宦官把持朝政,忌宗契直言,遂派任太常寺卿,负责礼乐,别无实权。陈宗契不满太监魏忠贤专权误国,辞官隐居不出。在隐居期间,犹不忘民困,常具呈藩抚,诉民疾苦。崇祯三年(1630),召为兵部右侍郎,朝命未达前三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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