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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丹

曹子丹人物照片

永兴名人曹子丹介绍

中国刑法学家

曹子丹(1929年— 2019年7月4日),男,汉族,出生于湖南永兴,当代刑法学家,国内刑法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开创者,1950年至1952年就读北京大学。

主编和参加撰写的著作有《刑法教程》、《犯罪构成论》、《刑法学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中国刑法实务全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百科全书》、《我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刑法学》等,翻译和审校的著作有《苏联刑法科学史》、《苏联刑法总论》等。其中,《犯罪构成论》是国家重点项目,1991年获北京市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著作三等奖。合撰的全国统编法学教材《刑法学》,1988年获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主持并执笔撰写的《培养应用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经验》,1989年获北京市教育局优秀教育成果奖。

2019年7月4日,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曹子丹人物生平

1929年,曹子丹出生在湖南永兴县城,原名曹崇禧。曹子丹父亲是小学校长,家教严格,曹子丹不满4岁即开始读书认字,6岁就上小学。

1950年至1952年,曹子丹就读于北京大学。

1952年冬随院系调整到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并提前毕业,留校任教

1955年至1959年由国家保送赴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研究生院深造,师从苏联著名刑法学家米·德·沙尔戈罗茨基教授,专攻刑法专业,获副博士学位。

归国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讲授中共党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刑法、苏东刑法、刑法专业外语等课程。

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曾任广西大学中文系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副会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等职。

离休后担任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并任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

2019年7月4日,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曹子丹人物成就

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曹子丹教授进行了一系列的科研活动。自1979年以来,他主持和参与主持编撰的著作、教材、辞书共13部,与人合作或参与编撰的著作、教材、辞书共10部,翻译和校订的著作4部,撰写的论文约30余篇。其中,曹子丹教授与人共同撰写的《犯罪构成论》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法学重点项目,该书被同行誉为我国第一部研究犯罪构成问题的专著,是一部填补空白的力作, 并于1991年分别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三等奖。曹子丹教授参与撰写的第一本由教育部、司法部统编教材《刑法学》(高铭暄主编),1988年分别获得国家教委和司法部优秀教材奖。合作编写并参与审定的《中国预防犯罪通鉴》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重点项目,是第一部较全面、系统的在结合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阐明有关预防犯罪问题的巨著,该书于2000年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曹子丹教授作为分主编参与编写的《刑事法学大辞书》,于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此外,由曹子丹教授主持总结并执笔撰写的《深化教育改革 着力培养应用型研究生》,于1989年获北京市高等教育局优秀成果奖。由于曹子丹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突出贡献,自1993年起,曹子丹教授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并于2000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十周年校庆时被授予“元老教师”和“学校建设开创者”两个荣誉称号,中国老教授协会为其颁发了“老教授科教工作优秀奖”。

主要学术论文: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强玩忽职守罪的研究;简论俄罗斯刑法中的共同犯罪;苏联刑法科学史;改革开放与刑法发展。

曹子丹补充介绍

  曹子丹原名曹崇禧,(1929年~),湖南省永兴县人。1950年考入北京大学,2年后院系调整转入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1955年由国家选送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读研究生,专攻刑法学。1959年获法学副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政法学院、安徽劳动大学、广西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历任广西大学中文系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咨询委员。1989年出席国际刑法学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1992年应邀去台北参加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1995年应邀参加第七届国际反贪大会。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编和参加撰写的著作有《刑法教程》、《犯罪构成论》、《刑法学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解》、《中国刑法实务全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司法大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百科全书》、《我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刑法学》等,翻译和审校的著作有《苏联刑法科学史》、《苏联刑法总论》等。其中,《犯罪构成论》是国家重点项目,1991年获北京市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光明杯"优秀著作三等奖。合撰的全国统编法学教材《刑法学》,1988年获国家教委和-优秀教材奖。主持并执笔撰写的《培养应用型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经验》,1989年获北京市教育局优秀教育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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