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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亨

陈光亨人物照片

阳新名人陈光亨介绍

武英殿协修道纂修官

陈光亨(1797年-1877年),清朝汉族湖北兴国州(今阳新县)人,字衡书,号秋门。嘉庆十六年辛未(1811年),时十五(虚)岁中秀才,道光二年壬午(1822年),二十六(虚)岁,由廪生举于乡,中道光六年丙戌科(1826年)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任武英殿协修道纂修官,官衙生活中曾多次升迁。1870年,修纂《兴国州志》,历时4年而成志稿20卷。

陈光亨生平简介

陈光亨,字衡书,号秋门。湖北阳新人1826年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任武英殿协修道纂修官,1832年授职编修,1838年补山东道监察御史,1839年转掌贵州道,协理京畿道,累转户科掌印给事中。1859年,钦加四品卿衔,著有《养和堂遗集》。陈直言敢谏。1839年,奏请禁臣僚竟认“师生”、结纳营私风。1840年,先后奏请查湖北恶吏孙楚镛私设非刑暴行及四川贪官刘有仪、吴勤邦搜刮民脂劣迹,还据实弹劾军机大臣穆彰阿,人称“铁御史”。1841~1842年巡视北城,不妄拘押,先后结案500余起。因弹劾廖彰阿奏折留中,陈急流勇退。1846年4月告老还乡。1848年,湖北水灾,陈赴省请领赈银45000两,从汉口购米运回兴国州城分发给讥民。

1851年,主讲富川书院。1853年太平军功克武昌,陈奉命帮办兴国州团练,与太平军对抗。1855年太平军功占兴国,陈逃江西。入曾国藩幕。1857年返兴国州,应湖北巡抚胡翼之请总办团捐事务,并为过境清军筹饷。但不赞成胡林翼欲将兴国州人斩尽杀绝的主张,曾于当年2月派弟陈礼亨前往武昌,力求胡对部将鲍超等收回成命,此举保全了无辜百姓的生命,至今在民间犹有人念及。6月,致函胡林冀,要求裁减湖北钱漕规费积弊,以减轻百姓负担。1870年,修纂《兴国州志》,历时4年而成志稿20卷。

陈光亨补充介绍

  陈光亨,字衡书,号秋门。湖北阳新人1826年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任武英殿协修道纂修官,1832年授职编修,1838年补山东道监察御史,1839年转掌贵州道,协理京畿道,累转户科掌印给事中。1859年,钦加四品卿衔,著有《养和堂遗集》。陈直言敢谏。1839年,奏请禁臣僚竟认“师生”、结纳营私风。1840年,先后奏请查湖北恶吏孙楚镛私设非刑暴行及四川-刘有仪、吴勤邦搜刮民脂劣迹,还据实弹劾军机大臣穆彰阿,人称“铁御史”。1841~1842年巡视北城,不妄拘押,先后结案500余起。因弹劾廖彰阿奏折留中,陈急流勇退。1846年4月告老还乡。1848年,湖北水灾,陈赴省请领赈银45000两,从汉口购米运回兴国州城分发给讥民。

  1851年,主讲富川书院。1853年太平军功克武昌,陈奉命帮办兴国州团练,与太平军对抗。1855年太平军功占兴国,陈逃江西。入曾国藩幕。1857年返兴国州,应湖北巡抚胡翼之请总办团捐事务,并为过境清军筹饷。但不赞成胡林翼欲将兴国州人斩尽杀绝的主张,曾于当年2月派弟陈礼亨前往武昌,力求胡对部将鲍超等收回成命,此举保全了无辜百姓的生命,至今民间犹有人念及。6月,致函胡林冀,要求裁减湖北钱漕规费积弊,以减轻百姓负担。1870年,修纂《兴国州志》,历时4年而成志稿20卷。

  1877年农历七月初一陈光亨卒于家中,享年八十一岁。其主要著作收入《养和堂遗集》,其故居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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