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名人张瑞华介绍
张瑞华(1909年2月11日-1995年2月23日),女,河南省信阳县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黄埔同学会理事、中央组织部部长级干部、聂荣臻元帅的夫人。
张瑞华人物生平
张瑞华同志1909年2月11日生于河南省信阳县,少年读书时目睹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种种黑暗,考入信阳女子师范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受中共地下党员的影响,她和几个进步同学组织了“耀芒社”,阅读《向导》和《新青年》等进步书刊,接受革命的启蒙教育。
她在1925年的“五卅”运动中,带领“耀芒社”成员,积极参加反对帝国主义的示威游行,发动群众募捐,支援上海工人的斗争。
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到达武汉不久,在地下党员的带领下,她考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定地投身推翻旧制度的斗争。
1927年初,张瑞华同志担任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队班长,满腔热情地学习革命理论和军事课程。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混入国民革命军的夏斗寅率部叛变,向武汉发动进攻。武汉军校被编为中央独立师的一部分,在叶挺同志的指挥下,开赴前线。张瑞华同志随女生队赴前线搞宣传和救护工作。同年七月中旬,党中央决定举行南昌起义,组织上派她到张发奎的教导团军医处参加救护和做宣传工作。她听从党的安排,随军南下,准备参加“八一”南昌起义。赶到南昌时,起义军已经南下,张瑞华同志随叶剑英同志率领的教导团辗转到达广州,参加广州起义。广州起义中,她被组织派往起义总指挥部参加肃反工作。广州起义失败后,在省港罢工委员会同志的帮助下,张瑞华同志奔赴香港,被分配在广东省委做地下交通工作,经常往来于广州、九龙、香港,递送党的文件。
1928年4月,张瑞华同志与聂荣臻同志结婚。
1929年,张瑞华同志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事。
1930年1月,随同聂荣臻同志到天津顺直省委,任组织部干事兼内部交通员。同年夏,调到上海工作,先后在中央特科和中央机关做秘密工作。
1932年春,在共产国际远东局设在上海的联络机关工作。
1934年因叛徒出卖,张瑞华同志被捕入狱。她在狱中忠贞不渝,坚守党的秘密,由于敌人没有搜到任何证据被释放。出狱后组织安排她在中央地下印刷厂从事支部工作。
1935年秋至1936年夏,她历经艰辛,转道天津陕西澄城到达保安。此后,张瑞华同志先后担任陕甘宁省委组织部干事、省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
1937年春,到延安抗大学习,毕业后参与筹办陕北公学,任党总支书记。
1938年春,任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干事、省委党校党总支书记。
1939年夏,任中央北方分局组织部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3年秋,当选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同年9月赴延安参加整风学习。
1945年出席党的“七大",同年冬到张家口,先后任晋察冀中央局、华北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
1950年后,她历任华北局、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副局长)、处长(局长),
1956年当选为党的“八大”代表,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张瑞华同志受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但她始终坚信党,坚持实事求是,同林彪、“四人帮”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表现了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
1978年后,张瑞华同志任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同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89年担任黄埔同学会理事 。
1995年2月23日22时,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6岁 。
张瑞华补充介绍
张瑞华,聂荣臻元帅的夫人,中共早期党员,参加了广州起义。曾在中共广东省委、顺直省委、中共中央机关做党的秘密工作。中共七大、八大代表,中纪委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1909年2月11日生,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早年革命经历在信阳女子师范学校学习期间,受共产党员的影响,和同学组织进步团体“耀芒社”,阅读《向导》和《新青年》等进步书刊。1925年五卅运动中,参加反对帝国主义的--,发动群众募捐,支援上海工人的斗争。1926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到达武汉不久,在共产党员的带领下,考入黄埔军校(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担任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队班长,学习革命理论和军事课程。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随女生队赴前线搞宣传和救护工作。准备参加南昌起义未果,后随叶剑英率领的教导团辗转到达广州,参加了广州起义。起义中被派往起义总指挥部参加肃反工作。起义失败后赴香港,在中共广东省委做地下交通工作,经常往来于广州、九龙、香港,递送党的文件。1929年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干事。1930年1月随聂荣臻到天津任中共顺直省委组织干事兼内部交通员。同年夏调上海工作,先后在中央特科和中央机关做秘密工作。1932年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严守党的秘密。释放后在中央地下印刷厂党支部工作。1935年秋至1936年夏,转道天津、陕西澄城等地到达保安。后任中共陕甘宁省委组织部干事、省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1937年春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毕业后参与筹办陕北公学,任党总支书记。1938年春任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干事、省委党校党总支书记。1939年夏任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3年秋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同年9月赴延安,10月到达。参加整风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冬到张家口,担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9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妇女委员会书记,后在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部工作。
建国后1950年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副处长(副局长)、处长(局长)。“文革”中受破孩。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实事求是地为一些干部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提供线索和证明,为中央及有关部门提供历史资料。1989年担任黄埔同学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七大、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1995年2月2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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