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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霖

岳霖人物照片

汤阴名人岳霖介绍

(岳飞三子)

岳霖(1130—1192),字及时,号商卿,宋相州汤阴(今河南安阳汤阴)人,岳飞的儿子,母李娃。岳飞遇害时,霖年仅12岁,孝宗皇帝昭雪时,霖32岁。霖广泛收集父亲遗事,其子岳珂在此基础上编成《鄂国金佗稡编》28卷、《续编》30卷。

岳霖人物简介

概况

岳霖(1130~1192)号商卿,为岳飞第三子,母李氏。岳飞与李氏于宋建炎四年(1130)春在宜兴张渚结婚,婚后居唐门,同年十一月十五日生岳霖。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十二岁,孝宗皇帝昭雪时,岳霖三十二岁。(详见“岳娩南渡蒙冤”编)

履历

隆兴元年(1163)四月二十三日,圣旨复岳霖为右承事郎。后又授南赣都督,食邑宜兴。淳熙三年(1176)岳霖任广西钦州知县,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诏见岳霖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 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岳霖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岳霖遂上疏请求归还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孝宗皇帝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

淳熙十二年(1185)岳霖任川转运判官,淳熙十六年(1189)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举封椿库等官职,官至朝请大夫、敷文阁侍制,兵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赠太中大夫,岳霖与朱熹、张拭为友,在各方的帮助下,即着手搜集岳飞遗文,修编成书。 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岳霖卒于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寿年六十二岁。其时岳霖在广州做官(知广州),故时岳珂年方十岁,随父官游。临终执其三子岳珂手遗嘱:“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岳霖卒后由岳珂从岭南护丧北归。

景定二年(1261)岳霖追封为缵忠侯,墓碑为“缵忠侯霖公之墓”。岳珂在《桯史》卷二《赵希光节概》明言:“绍熙壬子冬,先君子损馆于广,余甫十龄,护丧北归”。护丧北归是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苏宜兴县城东四十里之唐门村显祖庵侧,伴岳飞衣冠冢之北。岳飞衣冠冢安葬在唐门桥后的一个天然的“金钩钓月”地上。

岳霖演义传说

岳霖娶妻

岳家将演义故事中,岳霖在父亲岳飞遇害后,随同母亲李娃一起被流放广西小梁王处,经过梁红玉调解,柴王妃和李娃结拜为姐妹,岳霖一次随同小梁王打猎时,遇见苗王李述甫,苗王李述甫将其女李云蛮许配岳霖。后岳霖追随岳雷扫北立功。

义释严蕊

岳家平反后,岳霖担任了提点刑狱,浙东常平使朱熹巡行台州,因台州知府唐仲友的永康学派反对朱熹的理学,朱熹连上六疏弹劾唐仲友,其中第三、第四状论及唐与台州营妓严蕊风化之罪。

朱熹下令黄岩通判抓捕严蕊,关押在台州和绍兴,施以杖刑,逼其招供,“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严蕊宁死不从,并道:“身为贱妓,纵合与太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

此事朝野议论,震动宋孝宗,孝宗认为是“秀才争闲气”,将朱熹调任,由岳霖任提点刑狱,释放严蕊,问其归宿。严蕊作《卜算子·不是爱风尘》:“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霖判令从良,后被赵宋宗室纳为妾。词作多佚,仅存《如梦令》、《鹊桥仙》、《卜算子》3首。据此改编的戏剧《莫问奴归处》,久演不衰。

岳霖补充介绍

  岳霖(1130—1192),字及时,号商卿,宋相州汤阴(今河南安阳汤阴)人,河南汤阴人岳飞的儿子,母李娃。岳飞遇害时,霖年仅12岁,孝宗皇帝昭雪时,霖32岁。霖广泛收集父亲遗事,其子岳珂在此基础上编成《鄂国金佗稡编》28卷、《续编》30卷。

  岳霖(1130~1192)号商卿,为岳飞第三子,母李氏。岳飞与李氏于宋建炎四年(1130)春在宜兴张渚结婚,婚后居唐门,同年十一月十五日生岳霖。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十二岁,孝宗皇帝昭雪时,岳霖三十二岁。(详见“岳娩南渡蒙冤”编)

  履历

  隆兴元年 (1163)四月二十三日,圣旨复岳霖为右承事郎。后又授南赣都督,食邑宜兴。淳熙三年(1176)岳霖任广西钦州知县,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诏见岳霖时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 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岳霖稽首涕泣说:“仰蒙圣察抚念,故家臣不胜感激”!岳霖遂上疏请求归还高宗当年所赐岳飞的御札,手诏,孝宗皇帝诏令准左藏南库还之。

  淳熙十二年(1185)岳霖任川转运判官,淳熙十六年(1189)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举封椿库等官职,官至朝请大夫、敷文阁侍制,兵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赠太中大夫,岳霖与朱熹、张拭为友,在各方的帮助下,即着手搜集岳飞遗文,修编成书。 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岳霖卒于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寿年六十二岁。其时岳霖在广州做官(知广州),故时岳珂年方十岁,随父官游。临终执其三子岳珂手遗嘱:“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事实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没。余初罹大祸,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于见闻,访于遗卒,掇拾而未及上,余罪也。苟能卒父志,雪尔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岳霖卒后由岳珂从岭南护丧北归。

  景定二年(1261)岳霖追封为缵忠侯,墓碑为“缵忠侯霖公之墓”。岳珂在《桯史》卷二《赵希光节概》明言:“绍熙壬子冬,先君子损馆于广,余甫十龄,护丧北归”。护丧北归是为了安葬岳霖。岳霖葬江苏宜兴县城东四十里之唐门村显祖庵侧,伴岳飞衣冠冢之北。岳飞衣冠冢安葬在唐门桥后的一个天然的“金钩钓月”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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