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名人杨泽江介绍
杨泽江(1921年4月25日-2020年5月13日),曾用名杨克俊、杨俊仁、杨俊人、杨隽人,男,汉族,出生于河南省清丰县。1937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2020年5月13日19时26分,杨泽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杨泽江人物生平
1934年7月杨泽江同志在河北保定第二师范学习,接受了学校中共地下组织发动领导抗日斗争的启蒙教育,“七七事变”后中断学业回到家乡投身抗日救国活动、宣传抗日进步思想。
1937年12月后,历任直南四支队战士,冀鲁豫边区青年抗日救国总会青年部长,二地委民运委员会副书记,冀鲁豫边区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任,抗联会青年部长等职务。在艰难困苦的战争环境中,杨泽江同志不畏牺牲,敢于斗争,曾在一次反“扫荡”中光荣负伤,伤势未愈就重返战场继续投入战斗。在联合抗日统一战线工作中,他积极动员、组织和武装民众,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为联合抗日救国活动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3年秋,他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到达延安后进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第二支部,系统学习了党的历史,对毛泽东思想领导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作用、王明“左倾”路线对革命造成的重大损失有了深刻的认识。杨泽江同志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领导和党与人民关系的理解,为以后的革命生涯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七大结束后,杨泽江同志被派回冀鲁豫边区工作。历任中共冀鲁豫边区五地委工作委员会委员、抗联主任,南华县委书记,中共鲁西南地委南华、东明二县工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青委委员,冀鲁豫边区党委青年科科长,中共华北局青委委员兼组织部长,江西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团江西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南昌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副部长、南昌市委委员,中共华南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他把握政策准确,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团结同志,圆满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特别是在华南青委工作中,纠正了广东青年运动的不良思想倾向,保持了华南青年团工作的正确方向。
1953年4月杨泽江同志被派往海南,历任华南垦殖总局副局长,中共海南区委副书记、第一副书记,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兼海南军区政委。他团结带领党委一班人,把改变旧海南当成理想和事业,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注重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狠抓农业生产和经济开发,开创了新中国橡胶事业的发展局面,有力促进了海南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杨泽江同志受到冲击,蹲牛棚、挨批斗,但他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始终对党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贞不渝,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无私无畏的崇高品质。
1969年9月恢复工作后,杨泽江同志历任广东省湛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中共广东湛江地区核心组副组长,中共广东汕头地委第一书记、书记,中共广东省委秘书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期间他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方面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
1976年12月杨泽江同志先后任河北省委常委、副书记并兼任保定地委第一书记。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保定局面混乱问题的指示,带领保定地委班子成员协调各方、团结上下,一手抓干部政策落实,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扭转了局面,使保定的各项事业逐步走上正轨。
1979年8月后,杨泽江同志历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兼省农委主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河北省委常委兼河北省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他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在推动河北农村改革中付出了巨大努力,做了大量工作。
1982至1986年连续5年参与制定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学习借鉴安徽“大包干”经验基础上,通过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制定了《关于常年抓农业生产责任制完善工作的意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促进了河北农业发展。
1985年5月杨泽江同志任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他团结带领顾委一班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力支持省委的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就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老干部工作等,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被省委、省政府肯定和采纳。
1993年5月杨泽江同志退出领导岗位,1995年8月离职休养。离休后他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关心党和国家大事,继续为河北发展贡献力量。先后担任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名誉会长,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务。在他的正确领导下,河北省关工委多次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也被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事业突出贡献奖”。在他的支持和推动下,“冀鲁豫边区青年运动史纲”“巾帼群英”“人民武装史料”等党史资料相继出版,为“冀鲁豫边区纪念馆”的筹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杨泽江同志是中共第七次、第十一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杨泽江人物评价
在8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杨泽江同志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党的事业忠贞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是大非面前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艰苦朴素、廉洁奉公,思想解放、锐意改革,平易近人、团结同志,工作勤奋、兢兢业业,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尊重和爱戴。
杨泽江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党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干部,他的崇高风范和优秀品德我们永远铭记。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埋头苦干,攻坚克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杨泽江同志永垂不朽!
杨泽江补充介绍
杨泽江,又名克俊、俊仁、俊人、隽人。1921年4月25日生,河南省清丰县大流乡杨庄人。农民家庭出身。1927年春起读小学。1934年夏起在河北保定师范学校学习,接受学校中共地下组织发动领导抗日斗争的启蒙和教育。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回家乡,宣传抗日进步思想。12月在南乐县留固店参加中共直南特委领导的抗日民军第四支队。1938年3月参加抗日军政干部学习班学习,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至1939年1月到延安参加中央青年工作会议和西北青年救国会代表会议。1939年春任中共直南地委青委副书记、冀鲁豫边区抗日救国总会青年部部长。1940年4月至1941年6月任冀鲁豫边区青年抗日救国总会主任。1940年任冀鲁豫边区二地委民运委员会副书记、边区救国总会代表团团长。1941年在反“扫荡”斗争中负伤。同年7月至1943年9月任冀鲁豫区青年抗日救国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任。1942年4月在反“扫荡”中突出敌围,受到区党委通报表扬。后任冀鲁豫边区抗-会青年部长。1943年秋被选为七大代表赴延安,1944年初入中共中央党校一部第二支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8月起任中国解放区青年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同年10月至1947年10月任中共冀鲁豫边区鲁西南地委菏泽等四县工委委员、抗联主任。1946年初任中共南华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1947年任中共鲁西南地委南华、东明二县工委书记。1948年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青委委员、区党委青年科科长。同年夏调任中共华北局青委委员兼组织部长。1949年6月至1952年5月任江西省委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团江西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南昌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副部长、南昌市委委员。1949年9月至1952年5月任中共中南局青委委员。1950年9月任江西省土改委员会委员。 1952年8月至1953年6月任中共华南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青年团华南工作委员会书记。1953年初任华南垦殖总局副局长。同年9月至1954年 5月任中共海南区委副书记。1954年5月至1955年6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副书记。1955年6月至1959年1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四书记。1960 年10月任中共海南区委第一书记,1963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书记。1960年11月至1966年5月兼任海南军区政治委员。1966年5月至 1968年4月任海南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文革”中受冲击。1969年9月任广东省湛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1971 年4月至1972年11月任中共广东湛江地区核心组副组长。1972年2月至7月任中共广东汕头地委第一书记,同年7月至1974年4月任书记。1974 年4月至1976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秘书长。1975年6月至1976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1976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兼保定地委第一书记。1977年4月至1978年9月任河北保定地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978年11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保定地委第一书记。1979年9月至 198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兼省农委主任。其间,1980年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半年。1981年7月至1983年3月兼任河北省农委党组书记。 1982年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1983年3月至1985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983年7月至1986年8月兼任河北省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1985年5月至1993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主任。1995年11月离休。任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会长,河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等职。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七、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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