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名人魏野介绍
魏野(960~1020) ,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北宋诗人。他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诗效法姚合、贾岛,苦力求工;但诗风清淡朴实,并没有艰涩苦瘦的不足。他一生清贫,却又不随波逐流,为后人称道。代表诗作有《寻隐者不遇》等。
魏野生平简介
魏野(960~1020),北宋诗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原为蜀地人,后迁居陕州(今河南陕县)。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
大中祥符初(1008),辽国契丹皇帝派使到京都,向真宗求取《魏野诗集》的下半部,宋真宗感到魏野为其增添了光彩,就请魏野出庄为官。魏野以“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景德三年(1006),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曾亲自拜访魏野,这时魏野年近五十,认为自己通晓历史,看透了世态炎凉,他赠诗劝寇准:“好去天上辞将相,归来平地做神仙。”
天禧三年十二月三日(1019年12月31日),魏野表兄李渎去世,魏野大为悲恸。六日后,魏野卒 ,陕州令报朝廷,次年正月,皇帝下昭旌表,称他“陕州处士”,追赠为秘书省著作郎。魏野一生清贫,不沦污流,为后人尊崇,曾祀奉于原陕州乡贤祠。他居住过的草堂山庄被誉为陕州八景之一——“草堂春晓”。
魏野著作名录
《宋史?艺文志》著录其《草堂集》2卷,《钜鹿东观集》10卷。前者有《两宋名贤小集》本;后者为其子魏闲所编,有《峭帆楼丛书》本,另《补遗》1卷﹐《附录》1卷。
魏野补充介绍
魏野 (约960~1019年),字仲先,号草堂居士,宋代陕县(今崖底乡三里桥村)人,世代务农,喜欢吟咏诗篇,不追求闻名显贵。居住在陕州城东郊,依土崖凿洞,名曰"乐天洞",洞前盖有草房,名曰"草堂",自植竹树,凿土引泉,将居所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农闲时节,在草房弹琴咏诗,接佳宾,待远客,饮酒欢娱。前任后继的郡守州官,虽然是武臣旧相,对魏野皆以礼遇。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寇准被罢京官后,谪陕州任知州时,亲涉草堂造访魏野。魏野接待来宾不分贵贱,均着纱白衣帽相见,过客居士往来,留宿夜话达旦。魏野行为简淡,出门骑白驴。
魏野的诗作,有-风格,多有警句,格调清新,多为田园之作。尤其是描写陕州自然风光,引人人胜,清逸飘然,无市侩气,著有《草堂集》十卷。北宋真宗大中样符元年(1008年),契丹国使者到宋朝求取《草堂集》下帙,以求配全,宋真宗批准赠与。四年(1011年),真宗临汾阴(今山西省汾阳县境),令陕县令王希招魏野相见,魏野婉辞。真宗诏令州县长吏常加存抚,又遣使绘其所居观之,次年又遣内侍存问。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魏野无疾而终,陕州上奏朝廷。次年正月,真宗下诏,旌表魏野崇信儒士本色,刻意篇章,词格之清新,为士流所推许,而且能丰厚古之德行,仰慕隐居清淡之风,特赠秘书省著作郎。
崖底街道 湖滨区崖底街道位于三门峡市市区南部,西邻陕县和三门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依市区,东与交口乡相接。陇海铁路、310国道、连霍高速公路和郑西客运专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风景优美。现管理崖底村、东贺家庄村、西贺家庄村、陈宋坡村、岗上村、家王庄村、师家渠村、梁家渠村、斜桥村9个村委会,51个村民组,户籍人口1.6万人。原崖底乡在2005年的乡镇改革中被撤销,随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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