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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涛

沙涛人物照片

鹤岗名人沙涛介绍

革命烈士

沙涛,男,回族,1949年7月26日生,黑龙江鹤岗人。沙涛是雷锋式的好干部,1983年11月为抢救落水青年而光荣献身。齐齐哈尔市人民为了纪念他,1984年11月在浏园江畔修筑了沙涛烈士纪念碑。

沙涛人物生平

父亲早年任新四军部队副连长,1946年在柳条沟战斗中负伤。1948年复员后,被分配到鹤岗市东山矿工作。全家随其定居鹤岗市。沙涛上学不久,1957年参加中国少年先锋队。1962年被评为鹤岗中学的“红色少年”。1965年8月初中毕业,考入齐齐哈尔市机械工业学校。

1969年11月毕业,被分配到齐齐哈尔建华机械厂八车间当工人。在车间里努力学习生产技术,很快成了技术熟练工人,车间生产骨干。1973年,担任八车间共青团小组长,带领团员、青年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团小组被评为车间优秀团小组。1975年6至10月,在厂宣传部工作时,被选送到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三室学习17世纪中俄关系史,参加撰写论文《雅克萨战争》。

1979年11月,经过自荐和考核,调入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始,在起诉处做书记员。因书写不流利,工作常常遇到困难。后坚持苦练,提高了记录速度,并利用业余时间,自修《政治经济学》、《哲学》、《逻辑学》、《犯罪心理学》,写出20余万字的心得笔记。任助理检察员后,更加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将自己出庭活动和旁听的内容记录下来,运用表格分析法,写出近3万字的《法庭辩论拾遗》的文章。这篇文章,在起诉处业务交流会上,受到同志们的好评。沙涛十分注重向别人学习,热心求教,有时徒步几十里去旁听有经验的检察员审案。

1983年,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参加“公、检、法”联合办公室工作。在办理一件强奸案时,发挥侦察才能,仅用20天就侦讯结案,受到市委有关领导的表扬。在侦讯杀人犯毕学成案件时,发现毕的供词与杀人现场不一致。几经周密勘查现场,核对口供,发现疑点,两轮突审,使毕供认自己为儿子代罪的事实,避免了一起错案。

1983年3月一个深夜,在建华厂工作的弟弟沙丹,突然来到他家。沙涛见弟弟衣着不整,神色异常,再三盘问后,弟弟终于说出自己行凶杀人的经过。沙涛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理智战胜了亲情,将写有“沙丹是个凶犯,告诉厂保卫科”的纸条,交给妻子转交工厂,第二天厂保卫科将沙丹捉拿归案。黑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沙丹死刑,打电话来征求沙涛意见,沙涛答复说:“我知道沙丹死刑的消息,就可以了。”事后,将弟弟逃跑和处决的前后经过,向检察院党组作了如实汇报。

沙涛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曾多次立功受奖。1980年和1981年被评为省、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市劳动模范、“五讲四美”积极分子,并被记大功1次。1983年,被评为“严打斗争”积极分子。

1983年11月7日,路过西虹桥时,沙涛听到湖中有人呼救,毫不犹豫地操起路旁的脚手杆子,冲出围观的人群,向湖心奔去,人群中有人惊呼:“不行啊,危险!”他只说了句“没关系!”就冲向湖心,从冰水中救起一青年。紧接着又去营救另外两人时,不幸自己坠入冰窟中。他用木杆支撑着身体,拼力爬上冰面。在急速爬行中,突然冰层塌陷,沙涛被浸没在刺骨的冰水之中,几次沉浮,精疲力竭,四肢麻木了。他上身浮出冰面时还高喊着:“快!快!到派出所找人,拉木板来……”当人们找到小船时,他因被冻僵沉没在湖水之中而英勇牺牲。时年34岁。

沙涛人物评价

沙涛的英雄壮举,赢得人们的崇敬和怀念。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民政部于1983年12月29日颁发“革命烈士证书”。中共黑龙江省委于1984年1月1日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4年1月9日,授予他“雷锋式检察干部”的光荣称号。齐齐哈尔市人民为了纪念他,在浏园江畔修筑了沙涛烈士纪念碑。雕像碑为砖石结构,碑身高6.3米,宽2.5米,厚0.8米,雕像高1.4米,镶嵌在碑体中部,面对滔滔江水。雕像的底座上刻有"沙涛烈士"四个金色大字。碑后用黄铜铸成碑文,记载着烈士的生平事迹。

沙涛补充介绍

  沙涛,1949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鹤岗市。1969年12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市机械工业学校,同年被分配到齐齐哈尔建华机械厂八车间当工人。1979年被调到齐齐哈尔市人民-工作。

  沙涛对祖国和人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对同志有着一颗火热的心。在日常生活中,他处处以雷锋为榜样,助人为乐。他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危急关头总是不避艰险,奋不顾身。他在日记中写道:“小事不小,小事里面见精神。”沙涛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71年的一天,建华厂工人刘秋高患了重感冒,沙涛听说后,马上找来汽车把小刘从五楼背下来送到医院,找大夫诊治,事后又把小刘背上五楼送回家。刘秋高的母亲感动地说:“沙涛这小伙子真好啊!”

  1973年建华厂发生了一起重大恶-故,4名工人严重烧伤,生命垂危急需输血。沙涛闻听后,立即赶到医院无偿地献出了300CC鲜血,第二天又照常上班去了。对这件事,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我为烧伤工人献血,有人说我傻。我想,这是应该的。成千成万的先烈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在所不辞,我作出这么一点牺牲算得了什么……”

  1976年,沙涛得知厂宣传部有位老同志患有严重的肺气肿,特别是看到他喘不过气来的痛苦样子,心里很着急,总想帮他治好病。有一次,沙涛回鹤岗老家探望重病的父亲,听说枸杞子能治肺气肿,便利用短短7天假日,他跑到山上采了一包枸杞子,回厂送给了那位老同志,那位老同志非常感动。

  1979年8月,沙涛的弟弟从哈尔滨少年管教所越狱逃回家,沙涛闻讯后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将弟弟送回少管所。少管所的领导对沙涛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

  1981年2月9日下午,一位厂领导家突然起火,火势很大,火苗冲起四五尺高,情况非常危急。沙涛闻讯后,顾不得脱去衣服,跑到现场,将冰冷的水浇在自己身上,然后冲进火海,用脚踩,用水泼,直到-员赶到共同将火扑灭。

  沙涛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坏人坏事敢于见义勇为。1981年5月的一天,他在齐齐哈尔第十三中学附近遇到两名歹徒正在挑逗殴打3名放学的女学生,他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将两个歹徒制服,押送到附近的公安机关。

  沙涛关爱青少年,并以实际行动支持青少年事业。1981年6月1日儿童节前夕,他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寄去了10元钱,以表示对中国少年儿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此事他没对任何人说过。后来基金会给沙涛回了信,信中说:“感谢您对少年儿童的支持”,并赠给春芽图案纪念章,人们才知道这件事。

  作为一名青年,沙涛不仅热爱学习,而且还善于学习。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刻苦钻研各方面知识。1975年3月至5月,他在黑龙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三室学习研究17世纪中俄关系史,短时间内,他阅读了大量中国史书,并与其他3位同志共同编写了《雅克萨战争》一文。这篇文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沙俄侵华史研究会上受到重视,并在《历史研究》1975年第4期上发表。

  在此基础上,沙涛又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一尊清代制造的“神威无敌大将军炮”。这尊大炮是中国革命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对俄作战(雅克萨战争)的重要历史文物。原件由黑龙江省博物馆珍藏,复制品运抵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保存,曾在中国通史展览会上展出。

  沙涛对工作兢兢业业,勤于钻研,无论从事哪项工作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对待。在工厂当工人时,他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能操作MM582万能细纹磨床,加工精密细纹量具,成为一个懂机械加工知识、能阅读和制作图纸的车间生产骨干。

  有一年,建华厂七车间急需生产锣头,这种机件要求严、难度大,沙涛接受任务后积极想办法、动脑筋,很快攻下质量难关,保证了国防工业急需的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沙涛刚调到-时,被分配做书记员的工作。当时有人说:“书记员侍候人,尽给别人打下手,是个谁用谁支使的活。”对此,沙涛说:“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好比双桥好走独木难行,没有书记员,检察员就不能进行工作,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不能顺利完成。”在办案和记录中,他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并建立了学习卡片,在很短时间内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1980年5月,沙涛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

  为了尽快提高办案能力,沙涛把自己参与的法庭审理的详细情况认真记录下来,写下一本近3万字的《法庭辨论拾遗》。经过刻苦钻研,沙涛很快成为办案的骨干。1981年以来,连续两年和其他同志一起纠正了两起错案,查出了真正的杀人案犯,防止了重大错案的发生。

  1983年11月7日,是一个令人揪心的日子。这天中午时分,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虹桥北侧的人工湖湖面一片喧嚣。只见一位老人正在抛绳入湖心冰窟救人,想要救出落入冰窟的四位青年。四位青年抓住了绳子老人用力一拽,绳子断了,被救之人又一次落入冰窟中,冰水中的四个青年露出了绝望的神情。

  人越聚越多,有的人在焦急地帮助老人接绳子,有些人在商量着怎样救人。但由于冰层太簿,踏上去咔咔直响,谁也无法靠近离岸边仅有百米远的落水者。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时间就是生命。这时,只见一个年轻人拨开了人群,手执一根六七米长、碗口粗的绞手杆快速向湖心冲来。他就是齐齐哈尔市-的助理检察员——沙涛。

  沙涛迎面遇到了正在营救自己三个儿子的杨老汉。老人上前去抢木杆说:“同志,危险!”沙涛回答:“没事,我年纪轻,你上岁数没我灵巧。”但是老人固执地抢下了木杆。沙涛返身又拿了根木杆跑来。

  沙涛伏在湖面上,向老人的大儿子杨树占爬去。他把木杆竖到落水者的两腿之间,猛一用力,将杨树占救了上来。然后,他又匍匐前进去救另外三个人。爬出十多米远,冰面突然塌陷,他的双腿掉进寒冷的水里。这时,沙涛每前进一步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

  为了不使冰层再次塌下去,沙涛把木杆横在冰面上,义无返顾地推着向前快速爬行。在离落水者七八米远的时候,沙涛想要站起来把木杆递过去。突然,冰面再次塌落,沙涛掉进了两米多深的冰窟中。此时,他用一只胳膊夹着木杆,只有头部露在水面上。在这危急关头,他仍惦记着落水的另外3人,向岸上的群众大声呼喊:“赶快打电话报告派出所,找车拉木板救人!”

  此刻,沙涛的爱人周桂玲也闻讯赶到湖边。她心急如焚,恨不能即刻盼来救生的船只……

  当营救的小船破冰赶到的时候,沙涛终因经历一个多小时的拼搏,精疲力竭、全身冻僵而沉入冰下,为人民献出了他年仅34岁的宝贵生命。

  齐齐哈尔市建北食杂商店的营业员吕桂兰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沙涛悲壮的救人场面。她不由得起想5月的一天,她的小儿子坠入湖中,会不会是沙涛救上来的呢?孩子不是说是个带枪不带领章的叔叔吗?……

  那是5月初的一天上午,吕桂兰9岁的儿子傅强和同学傅有才到湖边玩,两人不慎滑入湖中。情况十分危急。正在此时,骑车而来的沙涛忽听湖中有呼救声,便不顾一切地跳下湖去,把两个孩子救上岸来。

  第二天,傅强的爸爸、妈妈分头给北市区各个派出所和附近工厂的保卫科挂电话寻访救子恩人,然而,却没有找到。

  11月19日,就在沙涛牺牲的第12天,吕桂兰带着儿子傅强来到-,详细地说了傅强如何被营救的情形。当-的同志把一张沙涛生前与同事的合影照片拿给傅强辨认时,孩子用手指着沙涛说:“就是这个叔叔救了我。”

  沙涛参加工作以来,曾多次立功受奖,1980年至1982年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齐齐哈尔市劳动模范,“五讲四美”积极分子,并记大功一次,1983年被齐齐哈尔市评为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分子。

  1984年1月4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授予沙涛“雷锋式的好干部”光荣称号。同年1月9日,全国最高人民-授予沙涛为“雷锋式检察干部”荣誉称号。1月1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向沙涛同志学习的决定》,并追认沙涛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同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沙涛“革命烈士”称号。

  沙涛以其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共产主义颂歌,人们将永远怀念他。

  (赵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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