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名人刘云青介绍
刘云青 女,1919年出生在八家子乡靠山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她自幼过着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贫苦生活。13岁时即-当了童养媳,同25岁的丈夫杨德山结了婚。
刘云青自幼无名,村中一些年小的平辈人看到杨大哥的分上便称她杨大嫂,时间一久,杨大嫂便自然成了她的名字。村里上下人等一致这么称谓。
杨大嫂婚后的日子并不好过,丈夫给地主扛活出牛马力仍挣不来全家人的吃穿。为了腾出个嘴来让杨大嫂吃顿饱饭,好心的丈夫便带着她到地主家去打“短工”。早晨空肚子去,中午在地主家对付一顿饭吃。两年之后,15岁的杨大嫂已能拿锄铲地了,但干了一天活,只能挣半个工钱。就这样靠给地主卖工夫,熬着艰难的岁月。
1946年春,中国共产党在八家子区建立了民主政权,掀起了土地改革运动。运动开始时群众还有顾虑,谁也不敢伸头与地主说理,运动开展迟缓,冷冷清清。而爱憎分明,心直口快的杨大嫂,见此情景,怒火填膺,冲出人群揪住地主关龙阁的脖领,反手就是两个嘴巴,然后理直气壮地诉起苦来。这无名烈火顿时点燃了群众的激奋,整个会场沸腾起来,受苦的人纷纷登上台进行说理斗争。杨大嫂的行动为八家子区的土改运动起了带头作用。
1947年春,杨大嫂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她的名字刘云青也从此诞生了。群众一致选杨大嫂为村政府的生产委员。成为土改时村内的第一个女干部。她领导全村人斗地主分田地,当时一些胆小的群众不敢耕种分得的土地,怕地主反把报复。于是杨大嫂便走家串户做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保护胜利果实,教育群众,发展生产。她除了种好自家分得的土地外,并动员17户农民妇女、拣了别人不敢种的12垧地耕种。又动员这几家集资解决牛犋、籽种,及时种上了小麦,当年获得4.8万斤的好收成为报答党的恩情,她们一粒未吃,将小麦全部卖给国家。杨大嫂在发展生产中为群众带了个好头,为国家作了贡献,被评为区、县两级的劳动模范。县区分别奖励杨大嫂"九九"式步枪一支、子弹15发、80斤黄豆、1匹骡子、1台纺线车、2斤棉花,还有一张奖状。
1948年,党号召开展大生产运动,杨大嫂带领群众致富的劲头更高了,在原有的麦茬地里又种上了黄豆,收获3.6万多斤。为了扩大再生产,她带领群众用这些黄豆作本兴办油坊,吸收群众入股达70余户,杨大嫂被选为油坊的经理。她办事公道,从不贪占公物,受到广大群众的爱戴,被评为省特级劳动英雄。省政府奖给她1台花轱辘大车、1匹马、全副带铜环的绳套、两把带缨的鞭子,还有奖章、奖匾。松江省主席冯仲云亲笔在5尺长、3尺宽的木质大匾上题写:"奖给特级劳动英雄,勤劳生产,劳动先锋"的大字。在呼兰县城召开全省群英会时,省主席冯仲云亲自为杨大嫂赶车,请她坐在大车上,披红戴花沿街宣传她的事迹。
1950年抗美援朝运动时,国家发放了第一期公债券,杨大嫂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将精心储藏多年的4万斤黄豆卖给国家,将这笔款全部买了公债券。她的爱国行动,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有关领导的表扬。
1957年,杨大嫂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当主任时,仍倡导发家致富。因此,在"反右"斗争中,被定为新型的"富农分子",行政波撤职、党内受到警告处分。从此,杨大嫂身负不明之冤,在家务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大嫂枯木逢春,富农分子问题得到了纠正。她虽然年过60,体弱多病,但仍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带领儿女再次出征,劳动致富。除种好承包田外,于1984年10月间,就收购废品1.5万斤、席子5 000领,收入2 OOO余元。不但她自己富了,而且还为群众解决了卖农副产品难的问题,群众赞誉她是“致富的带头人"
1985年12月病逝,终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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