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人赵文隆介绍
赵文隆(1920.10~2005.10),男,满族,直隶(今河北)易县西陵满族自治乡龙里华村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员,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离休干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赵文隆人物生平
1938年1月至1945年9月历任晋察冀边区一分区医院党支部书记、副指导员、指导员,易县支队政治处主任。
1945年9月至1950年2月历任冀察热辽卅旅六十六团团长,中共辽宁锦义县县委书记,热河独八师第二十三团团长,第四野战军团政委,粤赣湘边纵队北江指挥部参谋长,北江军区政治部主任。
1950年2月至1959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厅副厅长。
1959年9月至1979年1月在北京化工厂、新乡市手工业管理局、重工业局、五七干校劳动。
1979年3月至1979年9月任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员。
1979年9月至1988年1月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1988年1月至1993年4月任河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5年10月离职休养,2004年1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是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离休干部赵文隆同志(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因患脑梗引起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医治无效,于2005年10月7日11时37分在河南省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5岁。
赵文隆个人简介
赵文隆(1920——2005)。1920年10月出生,满族,直隶(今河北)易县西陵满族自治乡龙里华村人。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
赵文隆补充介绍
赵文隆同志生平(1920-2005)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赵文隆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2005年10月7日11时37分在郑州逝世,享年85岁。
赵文隆920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易县西陵满族自治乡龙里华村。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月至1945年8月,先后担任晋察冀边区一分区医院党支部书记、副指导员、指导员、易县支队政治处主任;1945年9月至1950年2月,先后担任冀察热辽卅旅六十六团团长、辽宁锦义县县委书记、热河独八师廿三团团长、四野团政委、粤赣湘边纵队北江指挥部参谋长、北江军区政治部主任;1950年2月至1959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厅副厅长;1959年9月至1979年1月,先后在北京化工厂、新乡市手工业管理局、重工业局、五七干校劳动;1979年3月恢复工作后,担任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成员;1979年9月至1988年1月,先后担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1988年1月当选为河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5年10月离职休养;2004年1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赵文隆7岁投笔从戎,参加八路军,义无反顾地奔赴抗日救国最前线。解放战争中,他带领部队出生入死,浴血奋战,转战锦义县,剿匪蜜蜂沟,歼敌曲合堡,攻占绥中城,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
建国后,赵文隆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他认真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新中国的检察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1979年恢复职务后,他以高昂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之中。在河南省纪委筹备组工作期间,赵文隆克服种种困难,忘我工作,为省纪委机构组建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省检察院工作期间,他带头调查研究,坚持秉公执法,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在省人大工作期间,赵文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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