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名人阮泊生介绍
阮泊生(1916年6月-2017年2月),河北省蔚县人。1932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阮泊生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2月2日9时42分,阮泊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太原逝世,享年101岁。
阮泊生人物生平
1932年后半年在河北蔚县师范学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负责本县第三区党的工作。
1937年10月起任中共山西灵邱县上寨区区委书记。
1938年1月起任中共蔚县县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兼第二区区委书记。5月至11月任中共晋察冀第一分区地委秘书。11月起任中共浑源、广灵、应县中心县委组织部长、浑源县委组织部长。同年底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
1940年4月赴延安,先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继在中央社会部学习。
1941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西北局机要秘书、机要科科长、秘书处处长。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七大结束后回晋察冀工作。
1945年11月任中共平西地委组织部部长、地委副书记,中共察哈尔省第十一地委委员。
1946年4月任察哈尔省第十一地委组织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47年6月任察哈尔省第二十二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7年6月至11月任中共察哈尔省第七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49年1月任中共北岳区第三地委副书记。
1949年8月至1951年11月任中共河北省通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
1952年1月至9月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2月至10月任天津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8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员。同年10月至1953年4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秘书长。
1953年4月至1958年12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务委员兼省委工业部部长(至1953年9月)。1953年7月至1955年2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
1953年9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政法党组书记。
1955年2月至1960年2月任河北省副省长。
1955年3月至1956年3月兼任河北省农林水利办公室主任。
1956年1月至1958年8月兼任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1957年11月至1958年4月任河北省水利建设委员会主任。
1959年4月至1966年7月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处书记。
1966年7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务书记。
1968年3月至1979年4月任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0年3月至1971年3月任中共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员。
1971年3月至1979年4月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79年4月至1983年3月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79年4月至12月任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12月至1988年2月任山西省第五、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1980年3月起)。担任中共中央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中共山西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八大、九大、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代表,在中共九大、十大上当选中央候补委员,1977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委员。
阮泊生人物简介
阮泊生同志早年受抗日救亡思想影响,积极投身民族解放斗争。抗日战争时期,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和爱国抗日主张,开办训练班,积极发展党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为巩固发展和保卫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发挥了积极作用,1945年4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了党的七大。解放战争时期,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推进土改工作;认真开展整党运动,使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得到了提高;领导地方支前工作,动员群众救灾度荒、发展生产和参军参战等,有力地支援了前线战场,为迎接新中国解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49年8月任通县地委书记后,着力恢复党的各级组织,组建新的人民政权机构,保障社会秩序安定。担任天津地委书记期间,主持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积极肃清资产阶级腐化思想。任河北省委秘书长期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协助省委处理日常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任河北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长兼省委农工部长期间,狠抓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力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在密云水库修建期间,协助中央做好库区选址、移民搬迁、水库建设等工作,为水库按期建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任吉林省委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期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抓好农业生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试种新品种,努力改进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推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有效克服了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使全省农村经济重新走上健康发展轨道。担任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期间,按照中央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推动全省经济呈现健康发展势头。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始终坚定不渝地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保持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崇高气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致力于推动改革开放事业。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认真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积极参加省委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省委的权威和班子的团结。坚持人大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勇于开拓、锐意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山西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注重结合省情实际,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方法,尽职尽责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主持审议了《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组织通则(试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地方性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山西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退出领导岗位后,他始终坚持学习,关心党和人民的事业,关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参加各项力所能及的活动,主动建言献策,贡献余热。
阮泊生组织评价
阮泊生同志参加革命工作半个多世纪以来,始终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矢志献身共产主义伟大事业。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都能够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他勤思好学,开拓创新,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时以群众利益为重,处处为百姓疾苦着想。他克己奉公,顾全大局,平易近人,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阮泊生同志的一生,是忠诚革命事业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他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矢志不渝的坚强党性、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严于律己的道德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他的革命精神和高风亮节永存!
阮泊生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阮泊生补充介绍
阮泊生同志1916年6月出生于河北省蔚县。1932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曾领导蔚县三区党的工作,历任灵丘县下关区工作队员、上寨区委书记,蔚县县委宣传部长兼二区区委书记,晋察冀第一分区地委秘书,雁北浑源、广灵、应县中心县委组织部长,浑源县委组织部长,西北局机要秘书、机要科长、秘书处长,察哈尔省平西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新中国成立初期,任河北省通县地委书记、天津地委书记;1952年9月后任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长兼省委农工部长;1959年2月后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务书记;1968年3月后任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1979年8月后任山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83年4月后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1995年12月中央批准离休。
阮泊生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阮泊生同志早年受抗日救亡思想影响,积极投身民族解放斗争。抗日战争时期,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和爱国抗日主张,开办训练班,积极发展党员,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为巩固发展和保卫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发挥了积极作用,1945年4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了党的七大。解放战争时期,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推进土改工作;认真开展整党运动,使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得到了提高;领导地方支前工作,动员群众救灾度荒、发展生产和参军参战等,有力地支援了前线战场,为迎接新中国解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1949年8月任通县地委书记后,着力恢复党的各级组织,组建新的人民政权机构,保障社会秩序安定。担任天津地委书记期间,主持开展了反-、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积极肃清资产阶级腐化思想。任河北省委秘书长期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协助省委处理日常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任河北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长兼省委农工部长期间,狠抓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力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在密云水库修建期间,协助中央做好库区选址、移民搬迁、水库建设等工作,为水库按期建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任吉林省委-书记、常务书记期间,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抓好农业生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自试种新品种,努力改进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推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有效克服了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局面,使全省农村经济重新走上健康发展轨道。担任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期间,按照中央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推动全省经济呈现健康发展势头。
“文革”期间,他始终坚定不渝地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保持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崇高气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致力于推动改革开放事业。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后,认真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积极参加省委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省委的权威和班子的团结。坚持人大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勇于开拓、锐意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山西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注重结合省情实际,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方法,尽职尽责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主持审议了《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组织通则(试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地方性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山西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退出领导岗位后,他始终坚持学习,关心党和人民的事业,关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参加各项力所能及的活动,主动建言献策,贡献余热。
阮泊生同志参加革命工作半个多世纪以来,始终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矢志献身共产主义伟大事业。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都能够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民主。他勤思好学,开拓创新,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时以群众利益为重,处处为百姓疾苦着想。他克己奉公,顾全大局,平易近人,以身作则,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色。他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阮泊生同志的一生,是忠诚革命事业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他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他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矢志不渝的坚强党性、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严于律己的道德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他的革命精神和高风亮节永存!
阮泊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2月2日9时42分在太原逝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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