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名人李子元介绍
李子元( 1917—1986) 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河北威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威县县委书记,南阳地委组织部部长,广东省委候补书记,四川省委书记,农业部顾问。1977年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李子元人物生平
1938年6月至1939年3月任河北威县县农会秘书。
1939年3月至8月任威县青救会、县青委主任、副书记。
1939年8月至1940年8月任冀南区青救总会副主任。
1940年8月至1941年4月为中共中央北方局党校学员。
1941年4月至1942年4月任中共冀南区第四地委青委副书记、冀南四分区青救会主任。
1942年4月至1943年12月任冀南四分区工、农、青、妇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
1943年12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冀南区清江县委书记。
1945年8月至1947年8月任中共冀南区威县县委书记。
1947年8月至12月南下大别山途中任大队政治委员。
1947年12月至1949年8月任中共河南新野县委书记。
1949年8月至1951年8月任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组织部部长。
1951年8月至9月任河南省总工会秘书长。
1951年9月至1953年8月任广东省土改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办公厅农村处副处长、处长。
1953年8月至1955年7月任中共华南分局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955年7月至1956年10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其间:1956年7月前任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副主任。
1956年10月至1958年8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1956年至1961年11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农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61年12月至1967年3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其间,1965年2月起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5年6月至10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
1975年10月至1980年10月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
1975年10月至1979年12月任四川省革委会副主任。
1980年10月至1982年12月任农业部顾问,1981年4月起任农业部顾问组副组长。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李子元补充介绍
李子元(1917~1986),河北省威县人。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投身于抗日救亡工作,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威县农民协会秘书、县青年抗日救国会主任,冀南区四分区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中共清江县委员会书记,中共威县委员会书记,中共河南省新野县委员会书记,中共南阳地方委员会组织部部长等职。1949年10月,调往广东省工作。历任广东省土地改革委员会秘书长,中共华南分局办公厅副主任,广东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部长,中共江门、肇庆地方委员会代理-,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省委候补书记。1969年8月,任中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1年1月后,任中共广东省海南地区委员会副书记、第一副书记、广东省海南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9月14日,“7314号”强台风在琼海县博鳌登陆,造成6000多人死伤、10万多人无家可归的严重损失。台风刚过,立即赶赴灾区察看灾情,并坐镇琼海县数月之久,亲自指挥抢救伤员和救灾工作。1974年12月,任中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975年底,调任中共四川省委员会-书记,后改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顾问。中国共产党第十次、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86年7月,在北京市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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