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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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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名人符耿光介绍

字缉莘,系昌江县新村(今海南省东方市)人。

符耿光人物简介

符耿光(1914——1968),他幼年跟父亲到私塾念书,后转到昌江县立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就读;他刻苦攻读,学业甚佳,1935年被昌江县国民党政府选送考取海南黎族师资班受训半年,结业后被派到西方小学任校长半年,后回家务农,1937年初,考取广东省小学师训班,受训半年结业,1938年派到新昌小学任教1年,又被派去任昌江县短期小学校长。正值日军侵琼之时,中华危亡之际,他爱国心切,就回乡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40年离家参加革命,1941年由民主选任他任昌江县旦新乡民主政权乡长。1942年他任昌江县一区区员时,有一天在旦场村被日军马队捉捕,但能急中生智,把文件和公章抛掉,化装为农民,日军追问他应答如流,总不暴露身份,日军押至荣村时,经本村村长拦路担保获释。是年5月,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选任昌江县一区区长;1944年7月调任昌感崖联合县特别区区长,他足智多谋,善于团结民族干部,努力巩固后方,出生入死,为筹粮供应政府和部队而串黎村走黎寨,出色地完成任务。1948年2月调任感恩县民主政府委员兼民政科长,1949年调任南区专员公署任民政科长。1950年初,为接应大军渡琼解放海南,他奉上级指示,日夜兼程,从南区地委的驻地乐东,奔赴昌二区的海尾、新港,物色向导前往雷州半岛,引渡大军过海,在解放海南战斗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符耿光人物评价

海南解放后,1950年7月,他调任崖县公安局长。在这期间,他坚持原则,执法谨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破获“104”军国民党军统反动组织,并坚决贯彻共产党的“首凶必办、胁从不问”的政策,不搞逼供信,结果不错杀一个,不错捕一个,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博得人民群众的称赞。1956年他调去自治州 检察院任副检察长,1957年调任白沙县委副书记。在白沙他尽其责,爬山涉水,深入打安、光雅、七坊等社队,指导生产,为白沙1958年水稻亩产800斤红旗先进县而出谋献策。1956年初他继任东方县委副书记兼白沙分委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患多种疾病,前往上海住院治疗,却被楸回白沙批判斗争,被扣上了“叛徒”、“特务”、“走资派”等莫须有的罪名,惨遭迫害,心身遭到严重的摧残。1968年5月31日,他挥笔给女儿香梅写下遗书说:“……我不做叛徒,不能认是叛徒,这才是实事求是。以后,历史会为我做结论,真正的革命群众会为我结论。……”就含冤与世长辞了,时仅54岁。

1978年12月,中共白沙县委隆重举行追悼大会,为符耿光的含冤逝世彻底平反昭雪,对他革命的一生,做出正确的结论。

符耿光补充介绍

  符耿光(1914—1968)昌江县四更镇(今属东方县)日新村人。幼年到私塾念书,后转到昌江县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就读。1935年,被昌江县国民党政府选送到广州某师范专门设立的海南黎族师资班受训半年,结业后被派到黎族地区的西方村小学任教,不久,任西方村小学校长,半年后,回家务农。1937年秋,考取广东省小学师训班,受训半年结业。1938年,被派到新昌小学任教1年,后又被派去昌江县短期小学担任校长。1940年参加革命,1941年由民主选举担任昌江县旦新乡乡长。194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任昌江县一区区长;1944年7月,任昌感县少数民族特别区区长。1948年2月,任感恩县民主政府委员兼民政科长。1949年,任南区行政公署民政科长。1950年初,为接应渡海解放军解放海南,奉上级指示,昼夜兼程,从南区地委驻地乐东县抱由奔赴昌二区的海尾、新港等地,物色向导前往雷州半岛,引渡野战军过海。1950年7月任崖县公安局局长。在镇压-运动中,破获“104”国民党军统组织。1956年任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1957年任白沙县委副书记。在此期间,工作尽心尽力尽责,为白沙县1958年水稻亩产800斤达到红旗先进县作出贡献。1959年初任东方县委副书记兼白沙分委书记。在“文革”期间,惨遭破孩,身心受到摧残。1968年5月,含冤去世,时年54岁。1978年12月,中共白沙县委隆重举行追悼大会,为符耿光平反昭雪。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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