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名人李秉礼介绍
李秉礼(1748年-1830年),字敬之,号耕云、松甫、韦庐,又号七松老人。祖籍江西省临川县温圳杨溪村(今属进贤县温圳),寄籍广西桂林。清代著名诗人。官刑部江苏司郎中。诰授中宪大夫,驰封光禄大夫,与父李宜民、子李宗瀚被称为“李氏三代红顶子”。有《韦庐诗》内集、外集。
李秉礼人物生平
李秉礼为李宜民次子,但由于长兄早逝,实际上处于长子地位。多闻好学,博而有专,生性淡泊,胸襟超旷,不喜追名逐利。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捐刑部江苏郎中。为照顾老母,四十二年辞归桂林,过着优游林泉、远离尘嚣,“在城如在山”的隐士生活。
李秉礼崇尚名义。父殁,家财尽让诸弟,一无所取,专心作诗。工诗画,好结纳,一时画人如吴县宋光宝、太仓孟觐乙等皆云集其门下。诗近陶渊明、韦应物等人的山水田园之作。他对韦应物诗歌的喜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他把自己的住处叫“韦庐”,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号,他的诗集起名叫《韦庐诗集》。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大诗人袁枚重游桂林,与之相交甚欢,有《朝阳洞题诗》等诗作。
李秉礼人物评价
袁枚评:①“松圃诗才清绝,不慕显荣。”②“松甫先生各体具佳,尤陶、谢、王、孟、韦、柳诸家。性之所近,又能独出心裁,不袭陈迹,选字必脆,下字必工。”
李秉礼主要作品
著有《韦庐诗集》4卷,由诗友李宪乔逐篇评议,并为序跋,未定论者为《韦庐诗外集》4卷。另有《剩稿》1卷、《遣愁小草》1卷行世。曾将诗人朱依真遗作辑为《九芝草堂诗存》。
嘉庆二十年(1815),在榕湖西岸建“湖西庄”,邀集骚人墨客宴游,赋诗作画。有神道碑在桂林象山区平山五金仓库大院内。《粤西先哲书画集序》、《墨林今话》、《清史列传》
李秉礼补充介绍
李秉礼(1748-1831) 李宜民长子。字敬之,一字阱云,号松圃、七松老人,桂林市人。其父曾为之捐官刑部江苏司郎中,不久辞官返回桂林。善绘画,工诗词。其诗宗法唐代韦应物,深受诗人袁枚赞许,所居寓所称为“韦庐”。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袁枚至桂,与之相交甚欢。嘉庆二十年(1815)在杉湖西岸建湖西庄,又依叠彩山筑环碧园,雅集骚人墨客,吟诗作画。曾将诗人朱依真的遗作辑为《九芝草堂诗存》。著有《韦庐诗内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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