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名人张夔介绍
张夔,字志尧,原光德乡氵恋洲都(今大埔县光德镇)人,生于北宋熙宁元年(1068年)。张夔于重和元年(1118年)登进士,任茂名县(今广东茂名)知县。他拒绝豪势人家贿赂,斥逐贪污渎职官吏。各级官吏誉他为清廉正直的官吏第一名。宋高宗特赐诏褒奖,并在宫内的屏风上写着“南有张夔,北有周昕”。
张夔人物简介
张夔,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进士,出任茂名知县。有犯法豪绅买通他的亲近胥吏,试图向他行贿,但他不为所动,将豪绅定罪,并将近吏革职。豪绅散布流言中伤他,太守拘捕近吏重审此案。张夔带案卷面见太守拒理力急,终于弄清案情,还其清白。因此称南中诸县第一清介官吏,擢升为廉州通判。后张夔升任新州(今广东省新兴县)知州,在任时兴辨学校,捐俸刻印《四书》和《五经》,送给当地子弟;又兴修水利,筑陂蓄水,当地百姓称所筑的陂为“张候坡”。70岁时致仕归乡,南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逝世。
张夔轶事典故
张夔任茂名县(今广东茂名)知县时,拒绝豪势人家贿赂,斥逐贪污渎职官吏。各级官吏誉他为清廉正直的官吏第一名。宋高宗特赐诏褒奖,并在宫内的屏风上写着“南有张夔,北有周昕”。
不久张夔升任廉州(州治在今广西合浦)通判。廉州出产沉香、生金,到那里做官的人大多搜括财富,满载而归,而张要却点滴不取。
后来,张夔被提升为新州(州治在今广东新兴)知州。到任后的第一件事是兴办学校。他还捐献俸钱刊印“五经”,发给民间子弟学习,又倡导民众筑堤汇聚水源,用来灌溉几千顷田地,百姓称此堤为“张侯陂”。张夔50岁登进士。70岁告老退休,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逝世,终年93岁。著有《禄隐集》。
张昌裔是张夔的儿子,宣和六年进士,任容州(州治在今广西容县)通判时,张夔作诗教导他:“慎勿与人交水火,好留名节重邱山。” “勿与人交水火”,意思是不要向人索取或接受赠予,即使是乞水借火等小事也不要,告诫他要清净廉洁。昌裔后改官居琼州(州治在今海南琼山)通判,奉公守法,大有其父作风。
张夔史书记载
张夔,字致尧,宋光德乡滦洲都(今大埔县光德镇)人。登重和元年进士。宰茂名,有豪户犯法,欲欲厚贿,赂近吏微讽之,夔廉知,亟发其事,置豪于法,并其吏黜之。狱成,上于州。豪复以飞语中夔,守疑其冤,逮吏讯之。夔抱牍诣州自辨,即投告身求去,守悟,竟置豪罪,勉夔复就职。自是诸司荐其清介南中,诸县夔为第一。高宗赐玺书褒奖,擢判廉州。
廉产沉香、生金,前后任者囊以归。夔至一无所取。时山寇窃发,属夔督捕。谕以祸福,限令归农。不旬日间皆投戈散去。
迁知新州,首兴学校。捐俸梓五经,择民间子弟之俊诱者诵习之。筑陂潴水,灌民田千余顷,民共赖之,称为张侯陂。
前后皆以清节著。高宗尝书其名于屏,曰:“南有张夔、北有周昕”。(案:周志列此于“赐玺书”句下。海阳新志从之。然此恐非一时事,故仍从饶平志、《粤大记》、阮志)。夔五十登第,七十致仕,卒年九十三。所著有《禄隐集》。
子:昌裔,通判容州。夔尝示以诗曰:“慎勿与人交水火,好将名节重丘山。”后改琼州,谨饬不替父风。
张夔补充介绍
张夔(1068~1160)
张夔,字柏举,号致尧,北宋海阳县隆眼城都(今广东澄海市隆都)人。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考中进士,授茂名县令。茂名地方有土豪,欺压百姓,贿赂县吏,狼狈为奸,逍遥法外。他到任后,土豪们妄图用重金贿赂以掩蔽-。张查明后即将犯法的土豪处治,并把罪证立案上报。州太守一时对案件迟疑不决,张亲抱案卷上公堂面辩,为民请命,表示恶人不除,愿卸官归田。太守终于明白-,将土豪治罪,力挽张夔留任。自此,张夔名声传扬,粤西南各县以张夔清介为南中诸县之冠,向朝廷推荐。宋高宗赵构赐玺书“名著南天”褒扬,擢张为廉州通判。廉州盛产沉香和金砂,为官廉州者无不私囊充盈,满载而归,张为廉州判官却一尘不染,两袖清风。
时廉州有“山寇”骚动,朝廷命张督剿。张向骚动者讲明利害,耐心规劝,终于使他们“易刀剑为牛犊”,归家务农。后张升任新州(治所在今广东新兴县)知州,捐薪办学,刊印《五经》,选拔俊秀勤加攻读,文运为之振兴。又兴修水利,筑陂蓄水,灌溉农田千余顷,农业普获丰收。百姓颂其功,称其陂为“张侯陂”。高宗鉴其政绩,特在屏风上 书:“南有张夔,北有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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