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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宝

王大宝人物照片

潮安名人王大宝介绍

潮州八贤
宋朝大臣

王大宝(1094年-1170年),又名王元龟、二龟、二王,海阳县汤头村人(今广东省潮安县归湖镇),宋朝名臣 。早年被选入太学读书,1128年(南宋建炎二年)中进士 ,廷试第二,成为宋代岭南唯一的榜眼。历任南雄州教授,枢密院计议 ,差监登闻鼓院(接受士民向皇帝申诉奏禀的衙门)等职。王大宝对儒学颇有研究,尤长于易学,著有《谏垣秦议》、《周易证义》、《毛诗国风证义》、《诗解》、《王元龟遗文》等。后人将他与崔与之、李昴英等同尊为“岭南六先生”,并被推为“潮州八贤”之首。

王大宝人物生平

王大宝自幼聪敏颖悟,博通五经,尤精于《易经》,于政和年间被选人太学攻读。1128年(宋高宗建炎二年),他在会试中深得主考官的赏识,以第一名呈报。恰好当时宋高宗驾幸维扬(今扬州),故殿试时,高宗将会试第二名的维扬人李易擢于榜首,王大宝屈居第二,授南雄州教授、枢密院计议 等职,成为宋代岭南唯一一位榜眼。这是宋高宗即位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称“龙飞榜”。王大宝对此事既感荣耀,又不无遗憾,故有诗云:“对策丹墀中上游,天颜抚谕逊龙头。”

及第之后,王大宝被授以南雄州(今广东南雄)教授,但所得俸禄连自己也养不起,百日后即辞官不干。过了几年,王大宝先后于1131年(绍兴元年)授枢密院计议,1135年授皇宫教授,1138年派遣监登闻鼓院(专司收受臣民向皇上谏议或申诉冤抑的朝外机构)、主管台州(今浙江台州市)崇道观。其间,曾将其著的《诗书易解》六卷献给皇帝,被任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不久,进直敷文阁学士,任温州知府,提点福建、广东刑狱。宋孝宗即位后,授他侍讲。

1146年(绍兴十六年),王大宝被任命为连州知州,三年后上京接受考课。他早已体恤民苦,即趁机上书奏称,广南路连、英、循、惠、新、恩等六州户口稀少,商贸很不发达,应诏各小州裁减每月所纳“免行钱”。王大宝的奏疏获高宗叹赏,乃命广南漕司予以减免。六州民众因而减轻了不少负担。此后,他调知袁州(今江西宜春),曾向皇上进所著《诗、书、易解》。高宗阅后,对宰相说:“大宝留意经术,其书甚可采。可以内除。”就是说,大宝可调入京任职。为此,他被任命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他目睹各级官吏利用“月椿钱”、“折帛钱”等赋税,向江南百姓横征暴敛的情况,奏请“委监司核月椿为定制,减折帛惠小民”。接着,王大宝先后被授为敷文阁直学士、温州知州、福建路提点刑狱、广东提点刑狱。这期间,王大宝又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如福建漳州的葵冈,林茂岭峻,山道难行,盗贼得以设伏拦劫。他亲自捐钱30万,砍伐了杂树,铺设了10多里长的石道,使行人称便,来往也较安全。

1162年6月(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锐意于革弊兴利,为岳飞、赵鼎平冤,并召回了张浚,王大宝也因而被授为礼部侍郎。王大宝履任伊始,即向孝宗进言“先明国是,而行之以果断”。劝告孝宗不要在和战问题上再犹豫不决。王大宝的话深得孝宗旨意,不久被授为右谏议大夫,接着又兼孝宗侍讲。

1162年,王大宝成为右谏议大夫后,先后奏劾、罢免了新任潭州知州刘章、南雄州知州廖迟;广西提点刑狱方师尹、福建转运副使樊光远、观文殿大学士致仕沈该、观文殿学士提举汀州太平兴国宫朱倬、左通议大夫参知政事汪澈、川陕宣谕使工之望等官员,一时朝野为之震动。朝中奸佞,都心惊肉跳地称他为“王老虎”。孝宗即位第二年,改元隆兴。

1163年(隆兴元年),宋孝宗命王为礼部侍郎、右谏议大夫 。他接连上疏,力劝孝宗早定抗金大计,收复失地,并一再弹劾投降派汪澈等人的所为。

王大宝积极支持抗金名将张浚的军事行动,一再明确地指出对金宜战不宜和,从而成为朝廷中抗金派的代表性人物。在他积极建言的影响下,孝宗一度决心对金作战并付诸行动,从而亦曾稳定了局势,王也转任兵部侍郎。但其后孝宗又偏信了丞相汤思退的议和主张,将张浚的江淮都督府及其他边防要地军事设施尽行撤除。

秦桧余党汤思退于1163年7月被擢升为右丞相,同年12月又被擢升为左丞相。汤思退派人暗中与金国联系,指使党羽攻击张浚“费国不赀”,并议罢都督府,与金媾和。在这民族危难关头,王大宝再次挺身而出,接连上了三道奏章,痛切陈言:“今国事莫大于恢复,莫仇于金敌,莫难于攻守,莫审于用人。宰相以财计之,军储虚,符离师溃,名额不除,意在核军籍,减月给。臣恐不惟边鄙之忧,而患起萧墙矣。” 力斥汤思退的投降派行径,但未被孝宗所接受,他因而愤然辞去右谏议大夫、兵部侍郎的官职。

1164年(隆兴二年),金兵大举南侵,迫使南宋与金国签订了屈辱的“和约”,承认金宋两国的关系是“叔、侄之国”。

1165年(乾道元年),朝野中要求重新起用王大宝等人以抗金的呼声日益强烈,他遂被任命为礼部尚书。但是王的抗金方略仍然未被皇帝认可,并一再受到投降派的攻击,以致他身心交瘁,被迫辞去官职。

1170年(乾道六年)在家乡病逝。临死前,他长叹着说:“收复失地的事竟是遥遥无期的了!” 大宝公辞世后归葬归湖神前山“沉江月”地。

王大宝史料记载

《宋史·王大宝传》

王大宝人物评价

明郭裴《粤大记》将王大宝与冯元、余靖、崔与之、李昴英、郭阊列为宋代岭南六先生,赞叹六先生“真五岭间气之钟灵,百代士林之仪表”。可见有宋一代,王大宝不仅是潮州首屈一指的人物,也是岭南首屈一指的人物。《宋史》将他与刘珙、范成大等直臣并列立传,其传记长达1300多字。 近人吴道镕在《广东文征》中指出“盖吾粤宋南渡后,高、孝两朝人物,当以大宝为首屈一指,不止潮州八贤之冠也”。

王大宝重义气,赵鼎称赞他:“文章学识,直谅劲正,廷臣无出右者。”并赞叹说:“吾居此,平时所荐无一至者,君独肯从吾游,过远矣!”

王大宝坚定的政治立场为士民所敬仰,后人因而将他与崔与之、李昴英等同尊为“岭南六先生”,并被推为“潮州八贤”之首。任谏讲时,与王十朋齐名,称为二龟,或称为二王。

王大宝文学著作

王大宝对儒学颇有研究,尤长于易学。著有《周易证义》10卷、《书解》、《诗解》多卷、《毛诗国风证义》6卷、《谏垣奏议》6卷、《经筵讲义》2卷、《遗文》15卷,今均已亡佚。 仅有若干诗文,散见于《广东文征》、《永乐大典》等书中。其中遗文《韩木赞》、《清水阁记》、《放生池记》记载于《永乐大典》卷之五千三百四十五,旧《潮州府志》、《海阳县志》仅存《韩木赞》一篇。

王大宝补充介绍

  王大宝(1094~1170)

  王大宝,字元龟,宋代潮州海阳县登瀛(今广东潮州市归湖镇)人。先祖由福建温陵(今泉州)迁漳浦,再迁广东饶平,后定居于海阳。早年参加科举考试,南宋建炎二年(1128)廷试第二,中榜眼,授南雄州教授。

  绍兴初年,任枢密院计议。绍兴八年(1138),差监登闻鼓院,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十年(1140),抗金名相赵鼎贬谪潮州,时王大宝适归潮家居,与赵共研《论语》。赵赞叹王的文章学识。王大宝知连州时又结识抗金名将张浚。改任袁州知州时,曾进《诗书易解》,高宗阅后颇为赞赏,任命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其后历任直敷文阁、温州知州、提点福建刑狱、提点广东刑狱等官。

  孝宗即位,重新起用张浚为枢密使,同时任王大宝为礼部侍郎。不久擢升为右谏议大夫,上疏弹劾参知政事汪澈督师荆襄,“不能节制,坐视官军堕敌方城之败”,于是孝宗罢黜汪澈参知政事之职。

  隆兴元年(1163)张浚复起,督师北伐,王积极支持张浚的军事行动。五月,宋军收复宿州(今安徽宿县),旋溃败于符离(今安徽宿县境内),抗金形势逆转,主和派纷纷攻击张浚。王大宝顾全大局,向孝宗进言:“危疑之际,非果断持重,何以息横议。”孝宗采纳了他的建言,暂时稳定了局势。但同年十二月,汤思退擢为左相,议罢张浚都督府之职,与金国媾和。王3次上奏,直言谏止议和。由于孝宗听信媾和主张,翌年四月,张浚的江淮都督府被撤销,王也免去右谏议大夫、兵部侍郎官职。不久,金兵乘虚渡淮南侵,南宋已无力却敌,于隆兴二年十二月与金国签订和约,屈辱妥协,承认金、宋为“叔侄之国”。当时朝野上下皆“以大宝前言不用为恨”。大学生张观等70余人上 书主张立斩误国的汤思退,起用胡铨、王大宝。乾道元年(1165),朝廷起用王为礼部尚书。六年四月十三日,病逝,赠谥大中大夫。著作有《周易证义》10卷、《书解》、《毛诗国风证义》6卷、《诗解》、《经筵讲义》2卷、《谏垣奏议》、《王元龟遗文》15卷等,均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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