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名人宋维静介绍
宋维静(1910—2002),广东省高明县人,192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5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9年9月至1930年3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候补委员;1930年3月至1931年5月被广东省委派往东江苏区工作;1931年5月至1934年4月在上海妇委、救国会外语学校工作;1936年打入阎锡山控制下的妇女团体,她与丈夫温健公配合默契,搜集、传递情报。后来,宋维静受组织派遣,再次打入阎锡山军队内部,被委任为上校专员。1941年1月至1945年12月在延安马列学院、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12月至1947年8月在晋冀鲁豫中央局民运部从事妇女工作、任二野后方总医院政治部主任;1947年8月至1948年7月任两广纵队政治部民运部长。2002年去世。
宋维静生平经历
1927年4月15日,广州的国民党反动派开始搜捕和屠杀共产党人,而年仅17岁的宋维静恰恰就在这时申请转为中共党员。12月13日广州的苏维埃政权陷落,14日至19日便有5700多人遭屠杀。
按其家庭条件———宋维静参加过同盟会的父亲是广州禁烟署专员,家境优越,又有社会地位。宋维静当时能找到多条“退路”;而她却选择了冒着生命危险去香港找省委。
宋维静曾两次坐敌人的牢。1930年4月,为送一笔党费被敌人投入监狱一年多。1933年5月1日,在一次宣传抗日的集会中,宋维静再次被捕。出狱后她首先做的事是要求恢复组织关系。
宋维静还曾两次坐自己人的牢。1942至1943年,在延安的“整风运动”中她被错误关押;“文化大革命”期间,担任河南省农委副主任的宋维静被诬蔑为“特务”,又遭关押。
不公正的待遇,丝毫也未改变她对党的忠诚。
解放初,宋维静被中共华南分局任命为省劳动局副局长。她却主动放弃,提出到韶关去接管条件艰苦的南岭煤矿。后来,又先后在山西、福建、北京、河南等地主管煤炭、轻工、农业。
宋维静人物简介
宋维静同志是广东省高明县人,生于1910年10月,192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5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5月至1929年9月任两广区委、广州市委交通、组织干事,广州临时市委书记,广东省妇委书记,其间参加了广州起义,年仅17岁;1929年9月至1930年3月任广东省委候补委员;1930年3月至1931年5月被广东省委派往东江苏区工作;1931年5月至1934年4月在上海妇委、救国会外语学校工作;1936年,打入阎锡山控制下的妇女团体,她与丈夫温健公配合默契,收集、传递情报,机智果断,受到党中央情报部的肯定。
后来,宋维静受组织派遣,再次打入阎锡山军队内部,没有暴露身份的她,被阎锡山委任为上校专员。
宋维静是在上海结识丈夫温健公的。1930年11月,温健公在上海被捕,被投进龙华监狱。当时受党组织委托,宋维静以表妹的身份去探监,两人产生爱慕之情,于1933年结婚。
1938年,温健公牺牲,这一年宋维静才28岁。尽管此后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再婚,宋维静都放弃了,直到去世,整整64年。身边的工作人员说,她难以忘却革命中患难与共的丈夫。
宋维静历任职务
1934年4月至1941年1月受中央特科派遣到太原、广西等地从事抗日、统战工作;
1941年1月至1945年12月在延安马列学院、中央党校一部学习;
1945年12月至1947年8月在晋冀鲁豫中央局民运部从事妇女工作、任二野后方总医院政治部主任;
1947年8月至1948年7月任两广纵队政治部民运部长;
1948年7月至1949年9月先后任石家庄市工会副秘书长、山西太原工会副主席、天津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
1949年9月至1953年5月先后任广东南岭煤矿军事代表、大同矿务局副局长、局长;
1953年5月至1954年1月在东北、北京等地学习;
1954年1月至1959年10月先后任中央轻工业部监察室副主任、主任、轻工业部企管司财务工资司司长、福建省燃料工业局局长;
1959年10月至1964年10月任中央农机部农具改良局局长;
1964年10月至1969年12月任河南省农林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1970年1月至1974年12月任中共延安地委党校副主任、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1974年12月至1979年8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五七干校副校长;
1979年8月至1981年11月任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
1981年11月至1991年6月任广州市委顾问组副组长、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四届政协常委;
1991年6月离休。
2002年9月23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享年93岁。
宋维静人物评价
宋维静同志有着75年的党龄,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她一生历经曲折和磨难,但对党、对人民始终忠心耿耿。她一生忠于党、忠于革命事业、忠于人民,艰苦奋斗,鞠躬尽瘁,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情操。
宋维静同志早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5月,当中国的革命处于低潮之时,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大屠杀的腥风血雨,毅然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她为人民的革命事业出生入死、呕心沥血、无私奉献。参加了著名的广州起义,两次被捕,受尽敌人严刑逼供,但她宁死不屈,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坚定的革命意志。
解放后,她先后从事煤炭、轻工、农业、党校、纪检等工作,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尽管受到折磨和迫害,但她仍然坚持党性原则,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她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退居二线和离休后,她仍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满腔热忱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她经常深入工厂、农村、学校调查研究,积极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建议,兢兢业业地为广州的菜篮子工程、老人事业等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并热心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她一生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是非分明,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对同志真诚,对爱情忠贞,是一位深受干部、群众爱戴、敬仰的老大姐。
宋维静补充介绍
宋维静,女,汉族,广东省高明县人,生于1910年10月,1927年1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5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7年5月至1929年9月任两广区委、广州市委交通、组织干事,广州临时市委书记,广东省妇委书记,其间参加了广州起义;1929年9月至1930年3月任广东省委候补委员;1930年3月至1931年5月被广东省委派往东江苏区工作;1931年5月至1934年4月在上海妇委、救国会外语学校工作;1934年4月至1941年1月受中央特科派遣到太原、广西等地从事抗日、-工作;1941年1月至1945年12月在延安马列学院、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12月至1947年8月在晋冀鲁豫中央局民运部从事妇女工作、任二野后方总医院政治部主任;1947年8月至1948年7月任两广纵队政治部民运部长;1948年7月至1949年9月先后任石家庄市工会副秘书长、山西太原工会副主席、天津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49年9月至1953年5月先后任广东南岭煤矿军事代表、大同矿务局副局长、局长;1953年5月至1954年1月在东北、北京等地学习;1954年1月至1959年10月先后任中央轻工业部监察室副主任、主任、轻工业部企管司财务工资司司长、福建省燃料工业局局长;1959年10月至1964年10月任中央农机部农具改良局局长;1964年10月至1969年12月任河南省农林水利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1月至1974年12月任中共延安地委党校副主任、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74年12月至1979年8月任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五七干校副校长;1979年8月至1981年11月任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小组副组长;1981年11月至1991年6月任广州市委顾问组副组长、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四届政协常委;1991年6月离休。享受副省长级待遇、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9月23日在广州逝世,享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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