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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春

林大春人物照片

潮阳名人林大春介绍

明代政治人物

林大春生于1523年12月9日(明嘉靖二年十一月三日),字井丹、邦阳,号石洲,潮州府潮阳县县廓都(今汕头市潮阳区)人。 1550年(明嘉靖二十九年)中嘉靖庚戌科进士,历任行人司行人、户部主事、浙江提学。晚年归老,于1588年(明隆庆二十二年)2月12日离世。

林大春官不显赫但文名颇著。为人操守高洁,为官廉洁刚正,晚年作为潮州府最为著名的乡贤之一,积极参与乡梓事务,对当地社会具有很大的贡献。代表作品有《井丹集》、《潮阳县志》等。《明史》“艺文四”收有《井丹集》目。

林大春人物生平

三次北上赴考

林大春三四岁时,还不会讲话,身体十分羸弱。但天份颇高,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出口成文,出语惊人。1540年(明嘉靖十九年),作为博士弟子员参加考试,都获“高等”。

1543年(明嘉靖二十二年),林大春在府试中获“异等”,被“召置五经馆下,尽友岭南知名士”。至省试时,“每试冠多士,多士也自以为弗及”,卒“领乡贡”。但越年春上京赴考不第;三年后再次上京赴考,又不第,不禁心灰意冷,与挚友陈宗鲁潜修于城北的鸣莺亭,探究起性命之旨。

1550年(明嘉靖二十九年),林大春第三次北上赴考。廷试时,分读卷官都谏张侃“得其文奇之”,推荐给严嵩。严嵩也深为赞赏,但认为文体似汉,不敢荐于皇上。林大春虽因此仅获三甲进士,但却“由是知名朝署,所交游尽海内豪贤”。据载,林大春与张时、钱有威并称“守部三杰士”。张时“慷慨好谈边事,自负不在淮阴(韩信)下”;钱有威“经术明习,于人无择,生徒满京师”;而林大春则“介然孤立,非其义不苟容”。为此同僚分别以“任”、“和”、“清”评价三杰。

仕途波折难进

林大春考获三甲进士时期,严嵩正“执文柄,凡后进有文名者皆招致门下”。为此曾令其子和门客前往游说林大春为严嵩司奏记。林大春断然“以疾辞”。及后,严嵩又派人暗示林大春,说“吏部选新进士入中书直阁”,已首列林大春之名。林大春“再辞不就”。结果仅授行人司行人,出使陕甘。

林大春“使秦”途中,在咸阳晤会布攻使孔天胤,结为忘年之交。不久,与青州诸城人邱橓(时也官行人)一同出使,遍历关塞,过灵武,抵贺兰山,饱览西陲诸形胜,感慨边备之日弛。对“藩王金帛之饣鬼”,大春洁身自好,拒不接受。接着,林大春又出使泉南(今泉州)上清源,赐葬已故侍郎张岳,又拒不收受“故大臣家赠金”。皇命完毕,被封为迪功郎。

1556年(明嘉靖三十五年)按例得选充台谏,任御史或给事中、谏议大夫等职。刚好这年为三年一次的考核各地官吏之岁,称“大计”。在这期间,有言官疏劾潮阳令,莆田人黄休泰。黄怀疑是林大春所为,即向同乡冢宰诋诽林大春。冢宰听信黄休泰的谗言,仅授林大春为户部主事,使“京师哗然”。就在同日,冢宰因其他事获罪被逮,但林大春任职已定,遂与蒲州何东序、福建戴科、汝南赵贤共署郎事,专为尚书起草奏疏。当时,嘉靖故作“锐意政事”之态,经常半夜派遣中使下御札于各部,并要求立即回报。每遇这种情况,户部尚书方钝“辄秉烛趣骑”,传见林大春。林大春一到“即陈所见以复,无一不当上旨者”。 为此,方钝对其十分敬重。特派大春护送25万帑金以饷辽东军队,让其乘隙归省。

1557年(明嘉靖三十六年),林大春赴京复命,途中因病逗留了,新任尚书上书弹劾。奏疏正盖章上封,恰好大春赶到,尚书遂把大春之名从奏疏上除去。大春极力替同舍郎数人辩解。尚书不听,于是几位同僚均被贬黜,只留林大春执掌部事。因为林大春成绩显著,其父亲被诏封为承德郎。

林大春曾随众官员抵西苑直庐谒见严嵩,严嵩一见林大春即感叹地说:“古有名可得而闻,人不可得而见者,公之谓也。”把林大春说成是如同古代的只能闻其名而不能见其面的贤士,这就使得同时前往谒见的十多人“相顾愕然”,以为林大春已认严嵩门生,但看林大春的拜帖,落款却不称“门下”,只写“户部主事”的官衔而已。有人为此发问,林大春解释说:汉代董仲舒拜见宰相,谒帖也只写“江都相仲舒”而已。众人既惊叹又佩服。

巧理宫廷斗争

林大春在任户部主事期间,还处理过一件涉及宫庭中权力斗争之事。嘉靖曾于十八年册立庄敬太子,同时封裕王和景恭王。不久,太子去世。嘉靖不想再立太子,故裕、景二王继序一直未予明确。景王居次,心怀叵测。不幸裕王长子 5岁夭折。嘉靖诏户部派忠实官员协同司礼内侍择地安葬。户部选派了林大春。司礼内侍因依附景王,对皇太孙的丧事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竟以蟒袍玉带迎接林大春。林大春则坚持素服相见。在相地过程中,司礼要以老王废冢附葬,林大春认为不敬,坚决反对,“直走红门,召父老问道,得皇孙祖母窦太皇太户陵枝附焉”。为此,林大春“揣知内人附景者众,密以告之徐少傅阶”。徐阶即用大春之计,奏准“请景王出封就国,人心始定”。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景王离家赴封地德安,避免了一场争夺太子的内讧。

仕途再遇弹劾

御史耿定向上疏弹劾吏部尚书。因林大春与耿定向和姜宝、王会、胡直过从较密,吏部尚书怀疑林大春等四人为耿定向协从,遂疏请四人外放任佥事。对此,京华舆论深抱不平,号为“四君子”。林大春于1560年(明嘉靖三十九年),出任湖广江防佥事,取道江西回乡省亲,路遇流贼扰乱江右,广昌危急,林大春为“调兵却贼,以保有孤城,昌人德焉”。广昌围城一解,林大春即急急南归,但至家时其母已去世三个月。

1563年(明嘉靖四十二年),林大春居家守制未满,正值倭寇大举进犯。倭寇在潮阳城外焚烧民舍,发人冢墓,掳掠一空;又造临冲之车,环城而攻。林大春力倡距守,与县令郭梦得招募踏头兵400多人,入城分布各门,与倭寇对垒,相持50余日,终于击退贼兵。在守城期间,分巡张冕也督兵参加防御,派萧心为将。萧心“心谋不轨,首鼠两端”,被士民击杀。张冕上书按院陈道基,诬告生员萧某、郑某等十余人“妄杀良民”。林大春闻知异常愤激,立即致函按院,备述原委。陈道基深信林大春所言,当堂烧焚张冕原状,使萧、郑诸生员得以洗雪。

林大春守制期满,起补河南睢阳陈州道佥事。他“守正执法,不避权贵”,曾将高拱犯法门徒按律处斩。

1566年(明嘉靖四十五年),朝庭“大计”天下,林大春按例回朝。时高拱已复相位,乘机将林大春削职归里。“士民追送数百里”。越年,隆庆帝即位,河南道巡按颜鲸上疏为林大春辩枉。不久,高拱再度免相,吏部遂起用林大春为广西苍梧道佥事。林大春莅任后,与督抚吴桂芳协同全力整饬兵备。同时,林大春力倡营房改用瓦房,以减少火灾。自此,苍梧兵备为之一振。时兵部侍郎谭纶与总兵俞大猷督军剿倭于蓟辽,慕名拟聘林大春为幕府参谋。林大春不愿离开苍梧,推荐张时。同年,隆庆帝诏封林大春之父为奉政大夫。

1568年(明隆庆二年),林大春改任浙江提学。隆庆为册立太子,诏令各地选拔诸生入贡太学。林大春集中两浙生员2000多名,会于武林,挑选了90名赴试,结果“适试首选者六人,余悉高等”,殿阁大臣无不称异,通令各地今后选取贡士当以浙江为模式。吏部尚书杨博嘉许林大春能力,特为其疏请“晋秩宪副,督浙学如故”。与此同时,隆庆又诏修世宗实录。林大春在浙江广泛搜求有关人物,著为列传若干卷呈进。隆庆批下史馆礼官会阅,审议十日,皆无异词,隆庆也很满意。为此,林大春“名藉甚,京、省学官驰书使,质疑难者不绝于道”;“吴中人士渡江问业者日益”。有的则邀大春莅临讲学,为此,林大春足迹遍于两越。

1569年(明隆庆三年),林大春被免职归里。当时,杨博被谗罢官,高拱再度起用,并兼掌吏部。在朝浙江籍居要职者,深知高拱对林大春未释前隙,又记恨林大春对他们所请“一无所受”,所以攻击林大春所拟试题有讥刺大臣之语,以激怒高拱。高拱的心腹带头上书弹劾大春拟题“断裂经义”,高拱更诬奏林大春“高自标题,树立赤帜”。于是被罢官。林大春归时,浙江士子沿途相送,“络绎不绝”。

林大春回乡时两袖清风,只带回数箧书籍,门生记述他“家居仅立四壁”。1570年(明隆庆四年),其父去世,林大春可以亲自为父送终,不禁宽慰地说:“假使当年新郑(高拱)不复挤予,予安得有今日哉。”

归乡潜心著述

在故土,林大春安于现状,在1572年(明隆庆六年)春,穆宗去世,神宗即位。高拱再度罢相,张居正代。岭南镇巡诸公先后有十多人疏荐林大春。有人以张居正奔父丧之机,寄言只要得到林大春“诔辞一章,卿位可立至”。但林大春不为所动,他认为张居正“负才欠学,动多躁妄,必及于难”。不久,张居正果然“以擅权败”,还被抄了家。

此后在家潜心著述,曾应知县令黄一龙之请,篡修《隆庆潮阳县志》。 后归老潮阳18年,招收都(今汕头河浦区等地)当时常有盗贼,当局欲加清剿,极力予以劝阻,使万余人免遭屠戮。于1588年(明隆庆二十二年)2月12日离世。 逝世后被崇祀于乡贤祠。

林大春轶事典故

黄眉童降世哑仔

传说明朝时,潮阳县城内有一个林员外,家住林厝大厅。有一夜,员外梦见黄眉童子在他家降世,醒来后,他手摸妻子的肚皮,将梦境讲给妻子听,妻子说还未有孕怎么“降世”。第二天,一老佃户担谷来还租,身后跟着一个孩童。这孩童身穿短裤,满身腊黄,又是个独眼儿。员外一见就想起梦中的黄眉童,要佃户将孩童送给他,佃户说这是个哑仔。员外说:“哑仔也要!”这样,哑仔就留在林员外家。这就是林大春了。过了几年,哑仔七、八岁了。一个中午,哑仔和孩子们在围看人家挖井,有一孩子在井涂中扒出一颗圆圆石珠,竟会闪光,哑仔眼尖,从这孩子手中夺过石珠,转身就跑,孩子们就追他。半途,哑仔就把石珠含进嘴里,石珠滑溜,竟吞进里去了。他怕被父母责骂,就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孩子们就在他家门口嚷着要石珠。他母亲问明情由就叫出哑仔,要他交出石珠,谁知哑仔开口说话:“我无拿石珠……”哑仔会说了,母亲非常欢喜,再细问,才知石珠被哑仔吞进肚里。大家因他吞了石珠才会说话,都叫他“石珠”。

一目七行背论语

传说林员外去世后,石珠(林大春)家道落薄,但他仍刻苦读书,常向邻居借书,左邻右舍的书都借读完了。有一天,他有事上街,见一私人印书摊,就站在摊前翻看了很多书,书摊主人说:“孥仔弟,你是看书,还是嗅书,不要弄脏了我的书!”石珠说:“不会弄脏的。”书摊的主人问:“你看得懂么?”石珠说:“不但看得懂,还会背念,我一目观七行。”书摊主人不信,随手拿起《论语》说:“背得出,我全部的书,折三成价给你。”石珠就把《论语》背诵出来,书摊主人很惊奇,向他说了很多好话,送他一套史书。

文名远扬当枪手

传说石珠(林大春)的生活愈来愈艰苦了,有时上顿找不到下顿,他还继续潜心攻读,邻居都说他有志气。有一天,一位朋友告诉他,江西省科考试场,有人代考生作文的事。这位朋友劝说他,不妨到江西走一趟,以济生活燃眉之急。石珠来到江西考场,果然看到干这项代入场作文混饭的事,竟大有人在。

这时,石珠的文名,早已远传四方,那些混饭吃的文人,一见他出场,害怕三分,其中有一人竟出联当面嘲笑他:“东鸟西飞,满地凤凰难下足。”石珠不甘示弱,迅即应对:“南龙北跃,一江鱼鳖尽低头。” 此人一听,自知比石珠才短一截,低头认输。

考场趣事三二则

后来石珠取名林大春,上京赴试,中进士,后任浙江提学佥事,不久又提为提学副使,曾主考浙江二次。传说他第一次当主考官时,将一名可中解元的秀才压为举人。第二年,这位举人中进士,朝见皇帝时,见林大春在座,就控告林大春当主考作弊,说:“我的文章可中解元,却被压下,而那个中解元的文章却比我差,”皇帝问林大春,林大春答道:“他的文章中的群字将君与羊并列,不合朝考体,有欺君之罪。”皇帝派人往查试卷,果有此事。遂于几年后,再派他到浙江当主考。后人为纪念他,将他家乡故居的巷道取名“文宗巷”。

几年之后,一次告假回家探亲,偶遇旧梓开科,适值一姓尺的宗师来潮主考。这位尺宗师,恃才傲慢,入潮后获悉潮州有七贤,很不服气。他听说林大春回乡,就把林大春请来,要他应对。尺宗师摇头晃脑吟出:“七鸭浮江,数数三双一只,”林大春一听,哈哈大笑,对曰:“尺鱼戏沼,量量九寸十分。” 尺宗师羞得满脸通红,哑口无言。

记账教训势利人

林大春待人和善,却疾恶如仇,当高拱为相时,他即辞官归里。回家后,一次,几位父老前来拜访,闲谈时,言及河东街杂货店那位记帐先生,自恃有本事,常欺负人。过了几天,林大春来到河东街杂货店前,果然看见那位记帐先生圆睁双眼,正在吓叱顾客和伙计,便想教训他一下。林大春走至帐台前,对着帐房先生说:“老伙计,我想购买你这本账簿,让我先看一看‘货’鲜不鲜”,说着就把帐簿拿过手,一行观过一行,一页翻过一页,然后问:“这本帐簿多少钱?”

帐房先生认出这是林大春,紧张起来,便赔着笑脸说:“宗师爷,别开玩笑,别开玩笑!””林大春好象没有听见一样,吩咐随行的家童,把帐簿烧了。记帐先生吓得目瞪口呆,不知怎么说好。幸好,店里一位长者素知林大春好记性,就指着帐房先生的鼻尖,说:“好好哀求宗师爷,让他把帐目复述一番” 。

林大春只想教训记帐先生,就叫他对着众伙计叩头道歉,然后,令他拿出新帐本,一款一款边念边让帐房先生记下来。记完了,林大春说:“你把全数核算一下,看看是否对数。”并把总数是几千几百几十元也说了。记帐先生忙拿出昨日记在牌上的总数,核对一下,分毫无差。拜谢了林大春后,再也不敢冷眼待人了。

林大春史籍记载

明.张廷玉《明史》卷九十九.志第七十五.艺文四。

林大春《井丹集》十五卷。

清.顺治.吴颖《潮州府志》卷六“林提举传”。

林大春文学成就

林大春家居近20年,“杜门著书”,“不事干谒”,“以翰墨自娱”。他的著述颇丰,“门生、故人多求为梓行,先生辞却之”。他的文章弘博雄浑,奇伟跌宕,谈道论政,卓识高瞻,说理抒怀,意超境高。他所写的诗,“各备诸体,有汉魏风”,运典浑成,矫然脱群。他还“善草书,日埽数百幅,略无倦色”,临池“求不暇接”,能“得一幅,如获拱璧”。

林大春主要著述有《井丹诗文集》、《潮阳县志》、《瑶草编》等。现所见之《井丹诗文集》二十卷,初刻于他卒后的1591年(明隆庆二十五年),为其子林克鸣所编《井丹集》,共18卷,另有首卷及附录。1935年潮阳郭泰棣以吴兴嘉业堂藏万历刊本与林大春远孙林奋生家藏“旧印祖本”互为校补,移易删并,重编为《井丹林先生文集》20卷并印行。1980年香港潮州会馆董事会以之作为“潮州文献丛刊”之三,影印发行,成为目前研究者最方便使用的一个本子。

林大春《井丹诗文集》二十卷 ,又称《井丹林先生文集》,该集为今见最完备之林氏著作。

卷一至卷六为诗,含各体,共约近500题;另有赋3篇。卷七为碑、铭、表,近30篇;卷八为疏、状、表,12篇;卷九至卷十二为各种序文,约120篇;卷十三为论,10篇;卷十四为传,9篇;卷十五、十六为书(尺赎),80篇;卷十七为杂著,34篇;卷十八为祭文,27篇;卷十九为“自叙述”;卷二十为附录(褒贤录》、《行状》)等。

林大春版的《潮阳县志》,即隆庆版《潮阳县志》,人称其体裁“依悉《汉书》”、“人皆以为有国史之笔”。该部共分十五卷,依次为:建置沿革纪,县事纪,职官表,选举表,恩命表,舆地志,民赋物产志,风俗志,官署志,坛庙志,名宦列传,乡贤列传,列女传,流寓列传,文辞志。

从林大春编修的《潮阳县志》看出其严谨治史学风。志中文字皆有所本,决不凭主观臆测、牵强附会。依据有三:一取之史籍,二凭文物旧迹,三为亲自经历闻见考证。如在文天祥传后记:“乃取公所自为记年录,参诸史传撮其大者书之。”志中所记文天祥从和平里退兵经麒麟桥至海丰行军路线等等史料于今特别珍贵,又如记述潮阳县城抗倭保卫战、西胪凤山抗倭战斗翔实生动,而在记他亲自到西胪镇古雪岩洞里所见到的如荔枝果实般的梅果,至今已为罕见,这些都是今天研究乡土历史文化生产的极有价值的资料。林大春在县志里对属于民间传说的诸如神助大峰造桥故事只记为“相传”,而对于一些未能辨认考证的文物则加以说明,留待后人考证发现。

林大春历史评价

在乡的林大春一直关注并介入地方和乡族事务,举其大者,包括组织乡兵抵御“倭寇”、多次干预官府招抚海盗并在潮阳沿海安置“抚民”的举措、结交地方官员并就地方事务建言、参与公共设施的修建和地方文化建设、编修《潮阳县志》等地方文献等等。其所作所为,本是许多士大夫在自己家乡都会做的,只是因为正当地方急剧动荡,社会重新建构的时期,林大春作为著名“乡绅”的举动,对当地社会具有了影响深远的意义。

林大春为人操守高洁,为官廉洁刚正。初登进士,首辅严嵩即闻其名,欲招致于门下,许以分派优缺,而不愿投附。任行人时,奉命出差秦中、泉南,拒却藩王及大臣金帛馈赠。任睢陈兵备道,执法无私,惩处原首辅高拱不法之亲信,其后又曾拒绝为首辅张居正之父撰作祭文(导致后来被罢免官职)。

林大春是明代潮汕七贤之一,有一代名儒美誉。其著作甚丰,有《瑶草篇》、《井丹集》传世。然而他在《潮阳县志》“山川篇”却附记着:“今所记不过闻见,所及与夫肖生端渐之所考证成书者所为增广之。”肖端渐是潮阳生员,是该志分校者之一。林大春却郑重其事地将其考证成果记上,不把功劳据为己有。林大春这种尊重他人劳动,引用他人著述加以说明,这样的文德应当发扬光大。

林大春补充介绍

  林大春(1523―1588),字邦阳、井丹,号石州,明·正德6年生于潮阳县城。少即深爱秦汉史文,过目成诵。嘉靖22年举人,29年(1550)进士,授行人(低级朝官),历户部主事(正6品)、员外郎,以佥事身份(正5品)任湖广江防、河南睢陈、广西苍梧兵备道、浙江按察副使(正4品)任学政,获戾首辅(相当于宰相)张居正,以命题“割裂经义”被罢官。

  为人操守高洁,为官廉洁刚正。初登进士,首辅严嵩即闻其名,欲招致于门下,许以分派优缺,而不愿投附。任行人时,奉命出差秦中、泉南,拒却藩王及大臣金帛馈赠。任睢陈兵备道,执法无私,惩处原首辅高拱不法之亲信,其后又曾拒绝为首辅张居正之父撰作祭文(导致后来被罢官)。

  关心桑梓,多有建树。任湖广江防兵备道时,回乡奔母丧,适倭冠进犯潮阳,协同知县郭梦得守城,城得保。罢归后居家十八年,杜门著书,纂作(隆庆)《潮阳县志》;招收都(今汕头河浦区等地)当时常有盗贼,当局欲加清剿,极力予以劝阻,使万余人免遭屠戮。逝世后被崇祀于乡贤祠。

  著述

  《井丹诗文集》 二十卷 (又称《井丹林先生文集》)该集为今见最完备之林氏著作。卷一至卷六为诗,含各体,共约近500题;另有赋3篇。卷七为碑、铭、表,近30篇;卷八为疏、状、表,12篇;卷九至卷十二为各种序文,约120篇;卷十三为论,10篇;卷十四为传,9篇;卷十五、十六为书(尺赎),80篇;卷十七为杂著,34篇;卷十八为祭文,27篇;卷十九为“自叙述”;卷二十为附录(《褒贤录》、《行状》等。)

  (隆庆)《潮阳县志》 十五卷,依次为:建置沿革纪,县事纪,职官表,选举表,恩命表,舆地志,民赋物产志,风俗志,官署志,坛庙志,名宦列传,乡贤列传,列女传,流寓列传,文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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