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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之

李适之人物照片

陇西名人李适之介绍

饮中八仙,唐朝宰相
唐朝宗室宰相

李适之(694 ~747年),原名李昌,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秦安)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孙,恒山愍王李承乾之孙。

神龙政变后,进入仕途,历任右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等职。治政宽和,深得人心。天宝元年(742年),代牛仙客为左相,并兼任兵部尚书,封渭源县开国公,其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不敌,渐渐失宠。天宝五载(746年),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同年七月,李林甫上奏弹劾李适之与韦坚结党营私,李适之被贬为宜春太守。

天宝六载(747年),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惊惧之下,服毒自尽,时年五十四岁,葬于河南温泉里。

李适之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神龙元年,唐中宗发动神龙政变,光复唐朝,史称孝和中兴。鉴于武则天屠杀李唐宗室殆尽,开始优渥提拔高祖太宗高宗的子孙后代,不断提高皇室影响力。

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前太子李承乾的孙子,李适之开始进入仕途。起家授朝散大夫、尚衣奉御,出摄金州别驾。为按察使毕构推荐,迁湖州别驾,授为右卫郎将,迁武陵太守,转唐州、通州、梓州刺史,拜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治政宽和,深受属下爱戴。

拜相封爵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鉴于谷水、洛水年年泛滥,耗费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河南尹李适之动用内库钱财,修筑上阳、积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大喜,为李适之勒石记功,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令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拜李适之为御史大夫。

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出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代理节度观察事务,立功边陲。上疏皇帝,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归葬于昭陵。唐玄宗追赠李承乾为恒山愍王,李象为会稽都督、郇国公,追赠他的伯父李厥、兄长等人。不久,拜为刑部尚书,兼任亚相。

天宝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适之接任左相,兼任兵部尚书、弘文馆学士,授上柱国、光禄大夫,封渭源县开国公。

罢相遭贬

李适之拜相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但因性情粗疏,时常进入李林甫的圈套。 李林甫曾对李适之道:“华山有金矿,开采可以富国,皇帝还不知道。”李适之便在一日上朝时,将华山金矿奏知唐玄宗,唐玄宗询问李林甫,答道:“臣早就知道!但是,华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气所在,不宜开凿,臣便没有提及。”唐玄宗便认为李适之虑事不周,对他道:“以后奏事时,要先与李林甫商议。”从此,李适之不得上宠,渐被疏远。

不久,与李适之交好的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书韦坚、户部尚书裴宽、京兆尹韩朝宗等人先后遭到李林甫的中伤构陷,全部贬官流放。李适之惊惧不安,便上疏请求改任散职。天宝五载(746年),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后,李适之欣然不已,自以为可以避免灾祸。宴请亲朋,于席间赋诗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弹劾李适之与韦坚结为朋党,勾结废太子李瑛。因此。韦坚流放临封(今属广州),李适之贬为宜春太守。

服毒自尽

天宝六载(747年),御史罗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将韦坚、裴敦复、李邕等人害死于贬所。各地官员闻听罗希奭之名,无不恐惶惊骇。不久,罗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适之惊惧之下,服毒自尽。

李适之轶事典故

李适之好饮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饮,次日照常能处理公务。 他与贺知章、汝阳王李璡、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齐名,被时人称为“酒中八仙”。 杜甫曾作《饮中八仙歌》,其中赞李适之道:“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李适之史籍记载

《旧唐书·卷九十九·列传第四十九》

《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一·列传第五十六》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四·唐纪三十》

《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唐纪三十一》

李适之人物评价

刘肃:郭元振、薛讷、李适之等,咸以立功边陲,入参钧轴。

刘昫:⑴适之性简率,不务苛细,人吏便之。⑵适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⑶适之临下虽简,在公克勤,惜乎不得其死也!⑷开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无守,嘉贞近名。嵩、龄、适、挺,各有度程。

李适之个人作品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二首:《朝退》、《罢相作》。

《全唐文》收录其文章四首:《祭岳渎得雨贺表》、《请宣付太子诸王词翰表》、《禁朝官称惨改乘服式奏》、《大唐蕲州龙兴寺故法现大禅师碑铭》。

李适之补充介绍

  【公元694~747年】始名昌(墓志上记载是名昌,字适之),陇西成纪人。生于武周长寿三年,卒于唐玄宗天宝六年。能诗。神龙初,(公元七零五年)擢左卫郎。开元中,累官通州刺史。擢泰州都督,转陕州刺史。人为河南尹,拜御史大夫,历刑部尚书。天宝元年,代牛仙客为左相。李林甫构之,罢知政事,守太子少保。寻贬宜春太守。

  李适之为李承乾之孙,历官通州刺史、刑部尚书,天宝元年,任左相,因与李林甫争权失败而罢相,后任太子少保的闲职。天宝六载,贬死袁州(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五记载:“(天宝)六载春正月辛巳,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贬所,赐皇甫惟明、韦坚兄弟等死。罗希?]自青州如岭南,所过杀迁谪者,郡县惶骇,排马谍至宜春,李适之忧惧,仰药 。”志云“至郡三日”与《旧唐书•玄宗纪下》“到任,饮药死”的记载吻合。墓志“寝疾薨于官舍”乃是房琯为故交讳之。)

  李适之与贺知章、李琎、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共尊为“饮中八仙”。

  李适之酒量极大,据《唐书·宗室宰相传》记载,说李适之喜欢与宾客宴饮,每次可以喝酒一斗多不醉。他夜晚饮酒作乐,白天处理政事,一点也没有耽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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