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名人邹春才介绍
邹春才(1886-1935),福建省清流县龙津(城关)镇人。出生于穷苦农民家庭,当过长工和担夫,因为人正直、仗义执言,曾被清流的苦力工人推选为“担领”。1929年春参加革命斗争,担任党组织的地下交通员,利用从清流至长汀往返挑运货物的机会传递材料和信件。1930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清流县城市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工人运动,注重对工人的培养教育,在工人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1932年8月在清流县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积极组织苏区建设,土地革命、扩红支前和地方红军建设,为主力红军输送了大批干部、战士。1934年10月20日在清流保卫战中被捕。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严刑审讯,坚贞不屈。1935年1月12日在城关北门桥头被敌第五十二师杀害,壮烈牺牲。
邹春才(1886~1935)
邹春才,清光绪十二年(1886)出生于清流县城关一个穷苦农民家庭,当过长工和担夫。在群众中威信很高,曾被清流的苦力工人推选为“担领”。民国18年(1929)春,春才利用从清流至长汀往返挑运货物的机会,担任地下交通员,传递材料和信件。民国19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清流城市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工人运动等工作。民国21年8月,在清流县第一届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当选为清流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春才致力于清流的工人运动,在工人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他注重对工人的培养教育,先后从工人中培养了一批干部,还发动150多人参加红军。民国23年,春才组织城区工人,成立工人模范排,担负起城区的保卫工作,并将整排人员输送到红军队伍,得到上级的表扬。民国23年10月,清流县城失守,春才在战斗中被捕。民国24年1月12日,被国民党军第五十二师杀害于清流北门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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