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名人徐清叟介绍
徐清叟(1182—1262年),字直翁,一作真翁。与兄荣叟为同榜进士,历知泉州、静江府、绍州、婺州、袁州、绍兴、潭州、温州,同知枢密院事。淳佑十二年(1252年)拜参知政事。史称“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风节相尚”。福建发生民乱时,帅守不俟论报辄行专杀,清叟奏请“明令禁止,一变臣下嗜杀希进之心”。任太常博士时,奏请“示正义、进入才”,裁抑史弥远、召用真德秀、魏了翁。余玠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屯兵聚粮,修学养士,轻徭薄征。理宗却认为余玠专制全蜀,要着余晦去接替。徐清叟认为余晦去无行谊,不堪重任,理宗不听。在给余晦颁诰敕时,徐清叟竟不下。
徐清叟生平
字直翁,号章壹,浦城人,徐应龙之子。生于宋淳熙九年(1182年)。嘉定七年(1214年)进士,补从事郎,充江西安抚司干办公事。稍迁太常博士,奏请示正义、进人才,其意在裁抑史弥远恤典,召用真德秀、魏了翁。后历任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太常少卿、权户部侍郎,出知泉州、静江府、广西经略安抚使,温州、福建安抚使,知婺州、袁州、绍兴、潭州、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等。淳祐九年(1249年),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权兵部尚书,迁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封晋宁郡公,奏修《四朝国史》志传。淳祐十二年(1252年),拜参知政事,为监察御史朱应元论罢。
宝祐二年(1254年),除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次年被劾提举宫观。
景定三年(1262年)10月,徐清叟以“痰疾”病逝,朝廷赠以少师官阶(从一品),谥号“忠简”,赠银绢五百匹(两)。
他与父应龙、兄荣叟、深叟皆以风节相尚,在台谏时奏劾不避权贵。《宋史》有传。
徐清叟评价
清嘉庆《浦城县志》记载:“徐清叟平生孤忠,无附丽人(臣僚)以‘殿上虎’目之,自号‘章一’,(宋理宗)御书二字以赐”。
徐清叟补充介绍
徐清叟
(1182-1262),字直翁,一作真翁。与兄荣叟为同榜进士,历知泉州、静江府、绍州、婺州、袁州、绍兴、潭州、温州,同知枢密院事。淳佑十二年(1252年)拜参知政事。史称“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风节相尚”。福建发生民乱时,帅守不俟论报辄行专杀,清叟奏请“明令禁止,一变臣下嗜杀希进之心”。任太常博士时,奏请“示正义、进入才”,裁抑史弥远、召用真德秀、魏了翁。余玠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屯兵聚粮,修学养士,轻徭薄征。理宗却认为余玠-全蜀,要着余晦去接替。徐清叟认为余晦去无行谊,不堪重任,理宗不听。在给余晦颁诰敕时,徐清叟竟不下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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