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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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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名人苏廷玉介绍

清朝官员

苏廷玉,字韫山,号鳌石,晚号退叟,清·泉州府同安县马巷厅翔风里澳头村(今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澳头村)人。生于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年),殁于咸丰二年(1852年)。父苏光彩,精医术;母庄氏,泉州城区人。

苏廷玉人物经历

苏廷玉5岁起即在泉州读书。幼年丧父,勤奋好学,嘉庆八年(1803年)补博士弟子员,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举人。

举进士、初授官

嘉庆十九年甲戌(1814年),苏廷玉成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翰林院短期职位,学习当官知识,一般为期三年),散馆(翰林院考核)后,任刑部主事,勤审案,有能干之誉。

道光六年(1826年),擢刑部员外郎。

道光七年(1827年),京察(评审京官政绩)一等,拜刑部郎中。次年,律例馆记名以备用。

外放松江、江宁、苏州等府

道光九年(1829年),补江苏松江府知府,未上任又调任江苏江宁府代知府。

安徽建德典史秦学健京控一案,株连多人,安徽省审问多年,仍未结案。总督求助苏廷玉,苏廷玉用百日时间日夜审讯,终使秦学健服。

就任松江知府刚三个月,便调往苏州代知府之职。

其时苏州税赋为全国之冠,尤其漕税,民重绅轻。苏廷玉命绅户纳税,而民户减税,万民称颂。

道员至山东按察使

道光十年(1830年),迁任陕西延榆绥道道员。(道:省内政府的派出办事机构;道员,掌一道之政,统辖属府)

道光十二年(1832年),往丹阳代理江苏督粮道道员,再调任苏松太道道员,后任山东按察使(按察使:巡抚属下,掌一省刑狱)。

任山东按察使时,苏廷玉平多起要案。

高密李孟山杀奸一案,府及县均以擅自杀人定罪并拟判绞刑,苏廷玉判曰:“奸所杀奸,且在登时,于律应勿论。”即在通奸场所杀死奸夫,且在事发之时,于律不予追究,无罪释放。

其时,山东一些府衙、县衙私设押所,名曰“老虎洞”,用以关押涉案者,勒索赎金,久为民患。苏廷玉得知此事,亲往“老虎洞”调查,获数百人,立命释放。被押者皆发长披脸,面无人色。

四川按察使

道光十三年(1833年),苏廷玉调任四川按察使,署(代理)布政使(布政使:巡抚属下,掌一省民政)。道光十四年(1834年),回按察使本任。

苏廷玉审理案件,“勤于讯峋,有能声。”

他在《从政杂录》自序中说:“凡词讼到官,以结之迟速为拖累之轻重。两造株待则四民各废职业,而其家之父母兄弟妻子心亦不安……只此积压拖累,民已不胜其苦,官已大作之自矣。”

他审理案件,既不拖延,尤重证据。川省有个童养媳被虐待外逃,其兄状告其婆母害死了她,附近池塘也正好有女尸浮起,县官因之定案。苏廷玉复审时认为:尸不确不可定案。后来,果见该童养媳已嫁人生子。

其时,四川帼匪(专对妇女劫财劫色之匪徒)横肆城邑,李碑喜带刀强抢妇女并轮奸。苏廷玉捋之捕治,并判重刑,其他匪帮皆敛迹。

道光十五年(1835年),边境夷匪焚掠,布政使李义民督师往剿,苏廷玉兼理藩条,并捐万金以济军饷,道光帝赏以花翎。

四川布政使

道光十六年(1836年),擢四川布政使。

道光十七年(1837年),马边屏山雷波猓夷大出劫掠,总督鄂山调兵万余,两路并攻。苏廷玉进言曰:“师行逾万,而总督不亲往,事权不一,恐偾事。”鄂山以老病为借口,结果两路兵皆无功而返。

道光十八年(1838年)二月,成都米价骤升,每斗米由五六百文钱一下子涨至一千三百文钱,其时正值青黄不接,民愤汹汹。

苏廷玉以并无天灾,本省年年丰收,且临近湖南、湖北、江西诸省皆有收成,必是奸商囤积居奇所致,采取了几项措施:

一是下令各州、县每天巡察乡场囤户,责令出粮,并严捕趁机抢劫粮食的团伙。

二是四处调运粮食,带动和倡议官员捐款买米进城,并伪装商贩低价出售,平抑粮价。

三是为解决民众挤购,增设不少供应点,贴出安民告示。

经两个月努力,成都粮价渐跌,但仍比往年贵。为此,苏廷玉又果断对城内汪复兴等多家米店进行处罚,并贴出告示,又令小米贩到大街小巷零星出售,对大米店实行限价。至此,成都的米价大跌。

苏廷玉在处理此次成都米价暴涨事件中,废寝忘食,活人无数,致“须发全白”。成都百姓感其德,纷纷送匾,但都被他婉拒。

代四川总督

道光十八年(1838年)闰四月,鄂山调任刑部尚书;七月,鄂山卒,四川总督宝兴调任刑部尚书。秋,苏廷玉署(代理)四川总督、加兵部侍郎衔。布政使由刘韵坷出任。

十月,贵州怀仁县穆继民等,聚五百人于四川作乱。四川檕江县与贵州接壤,知县毛辉凤、外委章洇明与怀仁县王鼎彝会捕穆继民,章洇明被杀,怀仁县官员欲委过于四川,巡抚贺长龄以川中匪徒越界滋事为词入告。苏廷玉不与辩,命总兵张作功等,入贵州会剿,并接济黔军军火,穆继民终就擒。论功时不及四川,苏廷玉亦不与争。

降为四川按察使

四川猓夷扰害蜀都,且经常千百为群,恣意奸淫掠劫边民,作乱时间,长达十年。历任总督皆粉饰边功,附会了案。

苏廷玉认为非发兵剿捕不足以张国威、除民患。故此,会同将军凯音布、提督张必禄,上疏朝廷,以四川税轻为由,请朝廷先发帑金三百万供军饷,川税则每两加征五钱,分十年摊还。

道光慎言用兵,尤恶加税,朝议时,以“摇人心、伤元气”,切责苏廷玉。但念苏廷玉出于愚诚憨直,勇往自奋,故只降为按察使,拔去花翎。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苏廷玉奉命返京。苏廷玉在四川七年,“严办匪徒,民赖以安者数十州县;赈恤饥谨,民赖以生者十余万户。”离开四川之日,“百姓遮道,万人泣送。”

休官返乡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苏廷玉返京后,任大理寺少卿。(大理寺:掌管刑狱之官署;少卿:掌管大理寺之副职)

同年,被命“休致国籍三年”,休官返乡,定居泉州府治老城区通政巷北边。

根据《同安文史资料》记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英军窥觎厦门,苏廷玉于福州五虎门招募地方民众,组织民兵,聘神枪手训练。此外,还捐资筑土堡于泉州海口,以防敌舰突袭。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英国侵扰上海。道光再以四品京堂起用苏廷玉办理苏州粮台,但也只有一年时间。次年归故乡,仍关心时事,并革除盐商签摊之苦。

情系泉州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苏廷玉离任后,直至咸丰二年(1852年)去世,定居泉州12年。

苏廷玉热心公益事业。

他捐资修建了考亭、文昌庙、尊经阁,撰写三寺庙观堂的修建碑文,以及泉州通淮关岳庙的《觉世真经》、东街的《元妙观碑记》、市区北隅的《泉州武帝庙记》等。

苏廷玉为泉州通淮关岳庙撰写《觉世真经》是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二月,其子苏士准请人刻于庙中。其内容主要是儒家纲常说教和宗教宣传。其中以“关帝垂训”要信众“做好人,说好话,读好书,行好事”这四句话,迅速传遍全国各地。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撰写《泉州府学明伦堂立匾记》,以弘扬先哲、激励后代。

同年,买下32幅大士像,装璜后送泉州清源山弥陀岩珍藏,为研究泉州近代文化、宗教留下了珍贵的资料。

身后

咸丰二年(1852年),苏廷玉卒,享年70岁,葬于同安新店镇澳头。后裔分布在泉州、晋江东石村、漳州、同安以及新加坡、泰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

主要著作有《亦佳宝诗文钞》、《从政杂录》、《温陵盛事》等。

苏廷玉补充介绍

  苏廷玉(1783~1852年),字韫山,号鳌石,晚号退叟,同安县翔风里澳头人。廷玉自幼父母双亡,励志读书,20岁补博学弟子员。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举,嘉庆十九年成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改刑部主事。道光六年(1826年)擢员外郎。次年,考察列为一等,升刑部郎中。

  道光九年(1829年),苏廷玉出任松江知府,才3个月,调署苏州府。清代,-赋税之重号称天下第一,尤其是征收粮食北运的任务更加繁重,征税时又有“民重绅轻”的弊病。苏廷玉到任后,着手整顿,命令所属绅户足额纳税,而对一般民户予以酌情减免。万民称颂。

  道光十年(1830年),苏廷玉升任陕西延榆绥道,署江苏督粮道。道光十二年,调任苏松太道,又升任山东按察使。赴任后深入民间了解百姓疾苦,得知府县衙役恶胥私设监狱,百姓稍稍被控案牵连即被私自拘禁,以此00。百姓苦不堪言,把恶胥私设的监狱称为“老虎洞”。苏廷玉查清了原委后亲往严办,只见数百名无辜被关押的百姓个个面无人色,头发长披,立即命令全部释放。

  道光十三年(1833年),苏廷玉调任四川按察使,署布政使,自此在蜀7年,“严办匪徒,民赖以安者数十州县;赈恤饥馑,民赖以生者十余万户”。道光十八年二月,成都米价骤然飞涨。时当青黄不接,百姓惶惶不安。苏廷玉认为并无天灾而米价上扬,必定是奸商囤积居奇所致,即指示各州县每天巡察乡场囤户,责令出粜。还带动同僚捐银买米,减价发售,平抑粮价,安定人心。当年秋,苏廷玉署四川总督,加兵部侍郎衔。

  苏廷玉审理案件,“勤于讯鞫,有能声”。他在《从政杂录》自序中说:“凡词讼到官,以结之迟速为拖累之轻重。两造株待则四民各废职业,而其家之父母兄弟妻子心亦不安……只此积压拖累,民已不胜其苦,官已大作之孽矣。”他审理案件,既不拖延,尤重证据。川省有个童养媳-待外逃,其兄状告其婆母害死了她,附近池塘也正好有女尸浮起,县官因之定案。苏廷玉复审时认为:尸不确不可定案。后来,果见该童养媳已嫁人生子。

  苏廷玉在朝中、地方为官20多年,一贯政声很好。但因其某些政见不为朝廷赏识,道光二十年(1840年),被命“休致回籍三年”。他离开四川的时候,“百姓遮道,万人泣送”。后来虽曾以四品京堂起用,办理苏州粮台,但也只有一年时间。

  苏廷玉回家乡居住,时当鸦片战争发生。他虽已进入花甲之年,却仍留心时事。在福州五虎门招募壮士,进行训练,充实防御力量;又捐资在泉州海口构筑土堡,防止英军窜犯。咸丰二年(1852年),苏廷玉病逝于家,享年70岁。其著作有《从政杂录》、《亦佳室诗文抄》等。

  澳头社区 澳头村委会:在镇南部。辖澳头、上苏2自然村。有5村民小组,251户,967人。清属翔风里澳头保。1943年属振南乡澳头保。1950年属第五区澳头乡。1955年属洪钟区,1959年属新店公社澳头大队。1984年改称为澳头村委会,属新店乡,1987年属新店镇澳头:在原镇政府驻地南7。7公里。位于海湾变曲可停靠船工只之处,故名澳头。清代有“澳头徐”与“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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